临街的窗户隔音效果并不好,按理来说爱德华这位在霍伊斯报社已经工作超过十年的编辑,在审读文章时早已养成了一种特定的习惯,比如左手边有着一杯热气腾腾加满糖的咖啡,以及一个能将一切能干扰,打断思维的因素摒弃在外在安静环境,书房、办公室都可,只有这样他才能静下心来去读,去品独属于文字的魅力。
因此,在接过稿子的时候,爱德华的眉头微皱,心中下意识有些不舒服,但里奇·霍伊斯的面子还是要给的,再加上这篇稿子的长度并不长,他最后还是坐在椅子上,拿着洛夏递来还散发着淡淡油墨香味的稿纸,开始强迫自己进入阅读状态。
“神恩节后的第二个早晨,我怀着……”不知为何,爱德华刚刚接过稿子,只是初略扫了前面几行字,心神就不自觉的被牵引了上去,完全沉迷进了由眼前这名年轻少年所塑造的福尔摩斯世界,那有一个他从未听说过的离奇探案中。
洛夏看着面前那逐渐入神,并且随着剧情起伏转折,时而皱眉,时而沉思的爱德华·米尔斯,并没有自作聪明的出声提点,也没有故作无所谓般的左顾右盼,而是静静的坐在原地,看着对面这个在头发保卫战中失败的中年男人,等待着他完全看完的那一刻。
蓝宝石案的内容并不复杂,简单来说就是福尔摩斯意外发现遗留在大街上的一只鹅的胃里面藏了一颗价值连城的蓝宝石,而这颗蓝宝石正是前不久失窃的那颗,于是,故事围绕着究竟是谁盗窃了那颗蓝宝石,以及这颗蓝宝石又是如何到了一只鹅的胃里面开始了。
说起来或许有些绕口,但洛夏对于这个故事还是相当有自信的,毕竟这个故事相对于其他的短篇故事,说的更简洁明了,也更形象立体,尤其是福尔摩斯对一个破旧毡帽的简单推断,就完全的将帽子主人的年龄,生活习惯,职业,甚至家庭环境,以及近几年发生的变故都猜测的八九不离十。
事实也的确如洛夏所想,短篇《蓝宝石案》比起长篇《血字的研究》更凸显作者的功底,短短万字就将一个故事娓娓道来,让人短时间沉浸入文字的世界,当爱德华·米尔斯刚刚看完,再次抬头看向洛夏的目光就不再是先前初见的惊异,而是眼神略带点严肃的道。
“崔斯特先生,你真的要将这篇文章免费赠送给飞鸽报刊登?”
他想的很多,首先这篇短篇的质量超乎他的想象,原本他以为血字的研究开篇已经让他了解到了作者的深厚功底,对洛夏已经足够重视,但没想到他居然比起长篇来说,更擅长短篇的刻画,简单的一万多字,就让他好似亲身体验了那场算得上某种闹剧的荒诞破案。
“是的,不过我希望报纸刊登的末尾,还能加上下一期短篇连载的时间。”
洛夏不置可否的点了点头,固然他知道现在开价,面前的编辑定然会同意,但他将这篇短篇以免费赠品刊登到飞鸽报上,本质上就是想要加大他的筹码,从而影响另一端的天平,因此,话说出口,自然便也就没有收回的道理。
“崔斯特先生,你说的这些要求我都可以同意,但是冒昧的问下,您还有其他的短篇?是打算在一个星期后,还是?”
“三天,我目前可以保证一个月的短篇供应,在那个时候,血字研究也可以出版上市了,到时候,合同里的条款,应该……。”
在烛火爱德华·米尔斯暗棕色的眼神微亮,市场嗅觉不差的他敏锐的感觉到眼前的男孩,具备了达拉斯市畅销作家的一些特质。
比如,勤奋。
因此,爱德华毫不犹豫的笑着道。
“当然可以,那时候的你,已经不再是刚出道的菜鸟,而是一颗即将冉冉升起的报刊新星,你在达拉斯市的报纸上发表的十篇短篇,足以证明你的实力,那时候别说30镑,就算是100镑这个价格,相信有足够的报社愿意开出这个价格来邀请您去他们的报纸上攥写书稿。”
他的这番话发自内心,诚恳无比,他相信,只要眼前这个带着淡淡忧郁气质的年轻绅士真的如他所说,能拿出十篇短篇用来在报纸上刊登,而且质量都不比先前给予他看的《蓝宝石案》差多少的话,他畅销成名是迟早的事情,到那个时候,他也相信,就算霍伊斯报社不肯给与他一个满意的报价,外面的报社也会挥舞着大把油墨绿的钞票,请着这位年轻绅士来到他们那里。
但这个前提是,霍伊斯报社会亲手将他推出门外。
而这,近乎不可能。
爱德华·米尔斯可以肯定,就算没有里奇·霍伊斯的关系,他也不会放任不管,因此,在这一刹那,爱德华·米尔斯做出了一个决定。
他要动用自己能给新人作者的最高权力,也是争取到的最好报酬,以此来拉拢住眼前的这个年轻人。
“崔斯特先生,您的条件我可以代表霍伊斯报社答应了,谢谢你的慷慨,霍伊斯报社不会辜负您的信任,同样,它也不会亏待任何一个信任他的伙伴!”
说着,他便将一名随时在旁等候眼色的助手招了过来,指了指编辑部合同室的方向,对他道。
“雷恩,把这位先生领去合同室,顺便带着我的印章去翠堤斯女士那里支取现金。”
崔斯特报社和其他的报社并无不同,尤其是在付出稿酬时,编辑们往往需要花费大量繁琐的手续才能到那笔可以用来支付作者的稿酬,但这对于工作了十年,且已经是报社中层的爱德华·米尔斯是一个无需关心的事情,他已经有了一定额度的每月可支配签订金额,更何况这个作者还是霍伊斯报社的未来老板亲自带来的。
“谢谢你,米尔斯先生。”
临走在握手告别时,洛夏自然没有忘记向这位编辑表达谢意,虽然整件事情都在他的掌握之中,但还是托米尔斯的福,这件事很顺利。
爱德华·米尔斯握了握对方的手,也露出了由衷的微笑。
“也同样谢谢你,崔斯特先生,是你的实力征服了霍伊斯报社,我相信很快,达拉斯市的居民都会知道,有一个十分厉害的侦探,叫做福尔摩斯。”
……
“啧啧,大作家,未来的大文豪,我还是第一次在爱德华口中听到如此高的评价。”
刚走出合同室,手里还残留着刚才放进口袋纸币厚重的洛夏,便听到了身后传来里奇·霍伊斯的调侃声。
他循声转头,看着倚墙而站,带着丝绸礼帽的好友颇为无奈道。
“里奇,你等这么久,不就是为了说这么一句话吧!”
“当然不是!”
里奇·霍伊斯一口否决,他想当然的说道。
“今天你从我们报社赚到了第一笔钱,不如我们出去庆祝一下吧,我请客!”
“可是我刚刚已经吃饱了。”
洛夏不着痕迹的摸了摸刚刚还未完全消化完甜品的肚子,不解道。
“又不是除了吃,就没有别的庆祝方式,我敢保证,这次的庆祝方式超乎你的想象,说不定能为你的写作增添不少的灵感与素材!”
说着,他眨巴了一下眼睛。
“什么地方?”
洛夏表情不变,但心中已然有了些许揣测,估计又是有什么好玩的了,这种事情先前也不是没有,自从和这位富家公子做了朋友,隔三岔五他就会把自己刚发现的一些有趣的事情和他分享,这也是为什么洛夏对里奇的品性如此了解的原因。
“你还记得我先前在楼下咖啡馆的牌吗?”
“你说十二星牌?”
洛夏点了点头,十二星牌是北大陆中一种以繁星月份为主题的卡牌,当然,这里的十二个月份并非只有12张卡牌,而是有36张,分三类阵营,然后每个阵营各12张。
也就是说,每一个月份都有三种不同的阵营。
像代表勇敢正义的七月——龙火之月,它的正面代表着守序,而也是代表着王者的天龙座,在天龙座对立面便是引起混乱纷争的邪龙星,至于中立则是博爱仁慈,万物归一代表的星龙天宇。
还有智慧化身的十月——海妖之月,它守序代表的是机智敏捷的银人鱼座,而在黑暗面向却是代表死亡与阴谋的魔鬼鱼星……
这些星象变化都是古代占星学者们通过事件从漫天繁星中推演得出形态映照。
“对!我新加入了一个俱乐部,里面有很多有意思的人,我在他们那里学到了很厉害的技巧,今天刚好是休息日,现在这个点应该还没有下班,我想再去一次,一起吗?”
里奇·霍伊斯连忙点头,然后对洛夏发出了邀请。
“什么样的俱乐部?”
洛夏没有第一时间答应,而是带着好奇反问道。
只见这个年轻的金发富家公子,脸上先是露出了微笑,然后看了下周围,只见四周人都忙于自己事情后,才一脸神秘兮兮凑过来小声地说道。
“你听说过占卜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