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令男子三十而娶,女子二十而嫁”

这是《周礼》中的内容。

但这不是法定婚龄,而是最高上限。所以前面有一个“令”字,意思是到这年龄就要官方干预了。

法定婚龄是男子二十行冠礼成丁可婚配,女子十五及笄待嫁。

相对后世而言,这个法定婚龄依旧偏高了点,但其中是有原因的。

例如战国时代,为什么更低呢?因为当时战争规模极大,需要更多的兵员,更多的人头税,自然强制早婚;而且,很多男子到二十岁,就已经上战场变成“无定河边骨”了,不早婚就是绝嗣。

有趣的是,虽然周礼如此,但文王、武王的婚龄,都是在三十往上的。

这里也顺便捋一下历史上原本的时间线:

文王在公亶父时代,被称赞为“有圣德”,那至少得有五岁吧?然后公亶父去世,季历在位二十五年,文王已经年满三十。但是,这时他还未婚,要等到25个月守孝期满,和大邑商见过一仗,才会迎娶有莘氏之女,作为重新臣服于大邑商的条件之一。所以,婚龄大约三十三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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