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零之福运炮灰》作者:人生若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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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案:
赵云清穿越到六零年代,被扔深山群狼环伺。
生死关头,祖传好运气爆发,男人从天而降救他性命。
赵云清:爹!
赵建国:儿子?
救他男人是大队长,正好家里没儿子。
人人都笑赵建国傻,自家一堆女儿都养不活,还把捡来的当宝儿。
谁知自从养了赵云清,赵大队长腰不酸了,腿不疼了,地里头的庄稼都长得更好了
赵云清长大后才发现,他这是穿书了。
器宇轩昂聪明能干的老爹会早死。
温柔贤惠的老娘是刻薄寡妇。
大姐二姐三姐,一个更比一个惨。
赵云清握住小拳拳:这个家就靠我了!
内容标签: 种田文 穿书 爽文 年代文 轻松 炮灰
搜索关键字:主角:赵云清 ┃ 配角: ┃ 其它:
一句话简介:我在年代文里发家致富
立意:勤奋努力,发家致富
vip强推奖章
赵云清穿越到六零年代,被大队长赵建国捡回家当儿子养了起来,人人都笑话赵建国傻,自家一堆女儿都养不起,还把捡来的儿子当个宝儿。谁知自从养了赵云清:赵大队长腰部酸腿不疼,家里的庄稼都比别人长得好,三个女儿更是一个比一个出息。
本文文风淳朴自然,主打家长里短,围绕着赵家展开剧情,在特殊的年代中,赵家孩子奋发向上:努力拼搏:分别走出不同却各自精彩的人生。主角从懵懵懂懂的穿书,到慢慢融入世界,认可家人,从而坚定守护家人的决心,在重重迷雾之中,寻找到自己的道路。
(作品上过vip强推榜将获得此奖章)
第1章 1 .捡来的儿子
大队长赵建国从山上捡回来一个孩子,带回家当儿子养了!
金水村生产大队传得沸沸扬扬,一得闲,村口大樟树下就挤满了东家媳妇西家婆婆,交头接耳议论这事儿。
“大队长真的白捡了个大胖小子?”有人好奇的问。
“我家男人亲眼看见的,这还能有假,瞧着顶多三岁。”有人拍着胸脯保证。
还有的就说:“就算吃不饱饭,也不能把带把的儿子给扔了,那孩子指不定有什么毛病。”
“你这人也不盼着大队长一点好,建国夫妻俩也不容易,有个儿子就齐活了。”
“也是,才三岁,不记事儿,能养的熟。”
赵建国身为大队长,在大队里头的人缘还不错,立刻有人帮他说话。
“我倒是过去瞧了一眼,长得可好看了,白白嫩嫩像个小少爷,挺招人疼的。”
“再好看那也不是亲生的,要我说大队长也太着急了,他们俩口子还年轻,虽说一连生了是三个女儿,可加把劲再多生几个,迟早都能生出儿子来。”
正七嘴八舌,村口方向忽然走来一大一小。
赵建国抱着刚得来的儿子从镇上回来了。
“建国,这就是那孩子吗?”
赵建国停下脚步,他个儿高,也壮实,因为当过兵板儿特正,这会儿手里头抱着个三岁左右的孩子。
村人的目光齐刷刷的落到那孩子身上。
这一看,心底都暗暗吃惊。
这孩子长得太好了。
眼睛大大的,像是两颗黑葡萄,清澈透亮,皮肤白白净净,跟满村乱跑的皮蛋完全不一样。
被围观,孩子也不怕生,抱着赵建国的脖子好奇的打量着他们。
赵建国笑着开了口:“这是云清,他姓赵。”
“你真要把他当儿子养?”
“这小模样,看着来历不一般。”
“建国,你还年轻,可别犯傻,亲生的比什么都强。”
赵建国皱了皱眉:“瞎嚷嚷什么,我刚带孩子去派出所做了登记,指不定人爸妈明天就找来了。”
说完挥了挥手:“行了,赶紧吃完下地干活,我先送孩子回家去。”
没再搭理三姑六婆,赵建国加快了脚步。
赵云清却挣扎起来:“叔,放我下来吧,我可以自己走。”
“你还小,腿也短,叔叔抱着你走得更快。”赵建国笑呵呵的说,没放他下来。
赵云清低头看着自己的小身板,无奈叹气。
这事儿还得从一天前说起。
赵云清原本是生长在社会主义下的大好青年,虽是孤儿,但一路靠着奖学金读完大学,踩着时代的潮流有房有车,正打算存完养老金就退休,从此之后一人一狗一猫一花园享受生活。
哪知道熬夜做完方案,一觉醒来,却成了个三头身的小屁孩。
穿越成一孩子就罢了,更惨的是原主被扔在深山老林里,他穿过来的时候,几头狼正在试探靠近。
要不是赵建国从天而降,挥舞着锄头逼退了饿狼,赵云清这小身板还不够狼群一顿饭。
等被赵建国带回家,见识到低矮的农房,面黄肌瘦的百姓,打着补丁的衣服,赵云清才知道自己不但穿越,还穿越到了物资紧缺的年代。
“回来了?”
一个闪神的功夫,赵家就到了。
“饿了吧,我给你们热着饭呢,快吃一些。”王春花说着,伸手就要把赵云清接过去。
赵建国看了眼孩子:“娟娟,你照看着弟弟。”
一个十岁左右的小姑娘从厨房里出来,手里还端着两碗粥:“好。”
小姑娘熟练的抱住孩子,拿起勺子往他嘴里头塞。
赵云清连忙张开嘴,耳朵却竖了起来。
“公安同志先备案了,说去附近找找,但能不能找到不一定。”
王春花抓住他胳膊,急切道:“找不到的话是不是就归咱家了?”
“建国,昨天我说把孩子偷偷留下当儿子,你不答应,偏要去派出所,我也同意了,可如果找不到这孩子的爹妈,总能把他留下了吧。”
“他才多大,谁家爹妈那么狠心把人往山里头丢,肯定是不想要这孩子了,他们不想要,给咱们不是正好吗?”
“你倒是说句话啊!”
瞧妻子着急起来,赵建国忙道:“瞧你,还急了。”
“我能不着急吗?”
王春花怕孩子听见,拉着他走远了一些,眼底含着泪。
“是我没本事,进门这么多年也没能给你生个儿子,医生又说我生妙妙的时候伤了身体,往后不一定能再生,害得你这些年在村里头抬不起头来,处处被人笑话。”
赵建国见她老话重提,无奈道:“我是大队长,谁敢笑话我。”
“他们当面不说,背面还不得笑话你?”
王春花抹了把眼泪:“你也别再跟我说什么生男生女都一样,能一样吗,要真一样的话,为啥男人能拿12公分,女的就只能拿9公分?”
赵建国解释道:“这跟男女的力气有关,跟其他的没关系。”
王春花却又说:“那大队里为啥只给男人分宅基地,不给女人分?”
一句话,让身为大队长的赵建国都无法回答。
王春花啜泣道:“我不管,要不是你这孩子已经被狼吃了,这合该是咱们家的儿子。”
她都想好了,这么点大的孩子不记事儿,养好了跟亲生的一样。
赵建国知道儿子是妻子的心病,拍了拍她的后背,咬牙道:“好,要是真找不到孩子爹妈,咱们就把他留下。”
王春花一听,顿时眼泪也不掉了,欢喜道:“他们就是故意扔的孩子,肯定找不到。”
屋里头,赵云清正竖着耳朵听呢,粥到了嘴巴都忘记吃,粘的嘴角上都是。
“大姐,他是不是个傻子,饭都不知道吃!”
屋里头冒出个假小子,盯着赵云清嘻嘻笑。
“别胡说,弟弟聪明着呢。”
赵娟娟瞪了眼妹妹,手指顺势一划拉,将粘在小孩嘴角的粥粒塞进他嘴巴,半点没浪费。
这两年地里头老打饥荒,平时他们可舍不得喝白米粥,这是王春花为孩子专程准备的,吃完就没有了。
赵娟娟自己也嘴馋的很,但她牢记母亲的话,要哄这孩子给他们赵家当弟弟。
“张嘴。”
赵云清下意识的张开嘴,又被塞了满满当当一勺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