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秋水不置可否地一笑,紧紧地盯着荆风。
“嗯?这话怎么说?”
荆风皱起了眉头,随意地伸手挒过一个足有三千斤的巨石墩子坐下来说道。看那浑在意的样子与石墩子拖拉在石板地划拉出的一道道火星子,蓝灵的强盗们眼睛有些发直。这货的力气恐怕不比后面的那些兄弟们多少吧?
“呵呵,荆老板可能有些事没有具想过。比如,你将冷无言那一票强盗头子全都杀掉了,是,当时是很痛快,也一劳永逸地解决了后患,可是,你想到过吗?格尔玛荒原那么,杀了一票强盗头子就真的可以顺利的一统格尔玛了?掉了他们就可以一劳永逸了?如果真的这样想,你可是错特错了。
我自幼在这个格尔玛长,我知道格尔玛人骨子里流淌的着是什么样的血液。格尔玛的强风塑造了他们的筋骨,格尔玛的严寒酷暑锻炼了他们的格,打造了他们的精神。诚然,这里是一片未开化的野蛮之地,但这里,也同样是一片永远不会屈服的土地,包括每一个有血的强盗。杀了一个强盗头子,还会有更多的强盗的头子涌现出来,杀了一群,就会出来更多。没错,格尔玛拳头就是老,但格尔玛仅暴力也不是就能解决任何问题的。
就比如,现在已经有无数散兵游勇的强盗们开始秘密地联结起来,准备对付你了。别误会,荆老板,我当然不是置疑你的能力与黑风寨一票兄弟们强的战斗力,对于这一点,我没有半分疑虑,我相信你是个神鬼见了都要退让三分的士。可是,在格尔玛,勇不仅仅是一个赞扬的词语,更是一句树敌众多的潜台词。
我这样说,只是想提醒你,黑风寨的兄弟越是勇,杀戳越多,反抗的强盗们就会越多,荒原的强盗们永远都是杀不完的,况且,如果真的杀光了他们,对你又有什么好?你难道愿意做一个无人荒原的霸主吗?那样又有什么意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