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养条狗都比你好使唤……

“狗嘴里吐不出象牙,你要不喜欢,请自便,我家猪窝也好,狗窝也好,不欢迎你。”林十七怼他。

周琅这个人忒讨厌。

她确实没收拾就出门了,可是也不至于像猪窝。

“切!不欢迎就不欢迎。”

周琅准备转头就走。

都回到现代来了,他还不走,留在这里做门神?

两人进入屋子时刻,还是处于将两块同心锁凑在一起的状态。

现在周琅转头就走,同心锁就被分开了。

周围场景开始摇晃起来。

林十七预感不妙,只来得及,在桌子上的果盘里,顺走一根香蕉。

下一刻,

两人又回到了破烂的土屋里。

回到了老周家里了!

林十七手里抓着一根香蕉。

周琅手里顺了一个大苹果。

“狗贼周琅!你能不能行?”

周琅做错了事情,难得有些心虚,“再拼一次,这次不算。”

“这锁应该不能分开,分开就散。”林十七飞速干掉香蕉。

周琅手里的苹果,也变成了苹果核了。

……

接下来,两人继续拼。

但是,拼得再多多,同心锁都没有任何反应了。

“看样子,触发有条件,不是随时都能有效果。”

“手持同心锁,容易分开,咱们用绳子把它们捆一起试试,如果同心锁不分开,我们就不用时刻在一起……”

“好。”

细节全部商量好了。

就等下次同心锁合拼,再出奇迹了。

忽然,院子传来周婆子骂骂咧咧的声音,“老四家的?还不死出来洗碗,喂个饭要喂这么久,做事磨磨叽叽的,要你有啥用?!养条狗都比你好使唤……”

这就是书里最恶毒的周婆子!

男主小时候的心魔。

掌管周家的生死大权者。

林十七不敢得罪,驾轻就熟地应了一声,“来了!娘。”

然后,把那碗粗粮饭三两口的扒进肚子里。

狂风扫落叶般,硬是没有给周琅留一口的。

让他一个大男人不害臊,动手和她抢饭!呵呵,活活饿死他……

周琅……

他吃了苹果,他百饿不侵!

林十七愉快地收拾碗筷出门去了。

刚穿越过来的两天,得知她的处境,浑身不得劲儿。

现在她发现有回家的希望了。

特别是有周琅这个倒霉鬼,也一起穿过来了。

这样真好,要死也能拉个垫背的。

至于穿书里,他们四房那凄惨的结局?

不用慌,周琅说得对,他周启南现在再厉害,也不过是个小屁孩子,说不定还能以怀柔政策把他收复呢……

现在主要是能正大光明地吃上饭就好了。

***

林十七端着空碗去厨房,果然,桌子上只剩下一些剩菜残羹。

其他人都散了去,只剩下周婆子斜着眼睛,横竖看不顺眼林十七。

还有,周老三媳妇刘氏,在收拾着桌子。

周婆子将林十七数落一通之后,对刘氏道,“让她来,你回屋去照料两个小的……”

刘氏是个年轻的小媳妇,瘦小,五官秀美。

打扮得干净干练,眼神里带着一股倔劲儿。

刘氏笑道,“那我就听娘的话,回去弄小的了,四弟妹,麻烦你收拾一下碗筷。”

周家人口多,有四房媳妇,所以,周家每天做饭做家务都有分工,今天是大房二房做饭,明天就轮到三房四房做饭,这样顺序排的。

各房衣服还是各房自己洗,就是做饭,洒扫,还有家里喂鸡喂猪等杂活全包。

这里不免要说一句,书里写周婆子横行霸道,又恶毒凶残,光顶着大房欺负,其实不然。

经过林十七两天的了解,周婆子分派任务还是蛮公平的。

……

今天是轮到三房与四房做饭。

所以,大房二房吃完饭就走了,归刘氏与林十七做饭,收拾。

每次归她们三房四房里做饭的时候,都是刘氏炒菜焖饭,她是个做事麻利的女人,炒菜水平也可以,所以,由她主手。

林十七就给她打下手,烧火,洗菜,收拾碗筷什么的。

“三嫂做饭,我刷碗,应该的,三嫂去忙吧!”

这话让周婆子与刘氏都有些狐疑。

老四媳妇一向是个木头瓜子,话少,也极少笑,今天这是太阳打西边出来了?

竟然也会说场面话了?

林十七也不管别人怎么想。

哼着小调,把碗筷都收拾了。

周家厨房破旧不堪,前面是灶台,做饭炒菜的地方,后面是堆放干柴干稻草的地方。

林十七打算把碗洗完了,就去后面灶房里,找几根干稻草绑成牢固的绳子,去绑同心结。

刚开始准备去找麻绳的,后面一想。

这穷山恶水的,一截麻绳肯定都是被人当宝贝一样珍藏的,不容易找得到。

不如先用干稻草绳凑合。

突然,有个身穿天蓝细花布衣裳的女人,笑眯眯地走了进来。

“四弟妹,你吃过了吗?”

语气和蔼可亲,与林十七打招呼。

这是周家周老大的媳妇王氏,也是书里男主周启南的娘!

这个女人外表十分的柔弱,平时头上都戴着一条布巾,说是有头疼症,吹不得风,也做不得重活计。

见人就是几分笑,书里把她描写得很正面,特别疼爱周启南,为这个儿子,她做什么事情都愿意。

“大嫂。”林十七赶紧回道,“我吃过了。”

身穿花布衣裳的王氏盈盈一笑,“你每天吃点剩菜剩汤的能管啥?娘又不给你留饭,看着就遭业,来,给你。”

说着从怀里拿出一小块米饭团来。

还是热的。

这应该是刚才吃饭时,她藏下来的半块。

林十七受宠若惊的样子,“大嫂,这……”

“吃吧。瞧你瘦的,这下巴都瘦成了尖尖,看着就怪可怜的。”王氏疼爱道。

对于食物,林十七是没有节操的。

来者不拒。

“那就多谢大嫂了。”

王氏又道,“四弟妹,你这么些年来,天天吃不饱,穿不暖,还守着一个傻子相公,为难你了。”

林十七谦虚地回道,“是我应该做的。”

脑子里开始敲警钟了。

无事献殷勤,非奸即盗。

她可是有原主记忆的人,大嫂王氏平时拿正眼看她都很少,瞧不起她这个傻子媳妇。

书里写得王氏是个慈母,处处为儿子周启南着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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