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盆冷水兜头而下,将司徒伯毅从昏迷中唤醒。
意识清醒的瞬间,鞭子般的痛楚流遍全身,浑身伤口由于水的刺激导致疼痛更加剧几分。
好痛……痛得他几欲发狂,想拼命大叫,可是干渴的喉咙里只能发出痛苦不堪的呻yin。
有脚步声,一个,不,来的是两个人。
即便此刻身负重伤,还发着高烧,但他敏锐于常人的听力依然能够捕捉到周围细微的声音。
被铁链死死绑住的小腿被踢了一脚,正踢在痛处,痛得他一阵哆嗦。
“喂,醒醒!”
冰冷凶残的呵斥声,不用看也知道是牢头。自从锒铛入狱后,他因为拿不出“孝敬”钱,没少被这人“伺候”,就是死也忘不了这个声音。
亏他们以前还是同僚,虽说只是点头之交,对方动起手来却毫不留情面。
费力地抬起头,将高高肿起的眼皮撑开一条缝隙,视线里一片模糊。
用力眨了眨眼睛,透过牢房里微弱的光线,他隐约辨认出两个人影,但无论如何努力也看不清楚细节。
糟糕,难道是眼睛坏了么?
他勉强分辨出距离自己较近的那个身影属于牢头,接着转动视线投向另一人,有些惊讶地发现,那个身影竟有几分眼熟。
是认识的人吗?
会不会是一起来折磨我的?
在这个弥漫着令人作呕气息的空间里,一缕冷香飘向伯毅的鼻端。
唔,这个气息是……
埋藏在记忆中的东西呼之欲出。
但他来不及想出那个答案,排山倒海般的疼痛、饥饿、疲惫骤然袭来,脑子阵阵晕眩。
陷入昏迷之际,司徒伯毅的脑海里闪过这些天一直困惑着他的问题:
为什么会变成这样?
我会死在这里吗?
我明明是冤枉的,我没有杀人……
接着他感到眼前一黑。
事情的缘由需要追溯到三天前。
这天,伯毅处理完一对邻居因琐事由争吵演变为斗殴的案件后,准备回到衙门交差,半路上,有人叫住了他。
“捕爷,不好了!我家老母亲被人给害了!您快随我去看看吧!”
一个四十岁左右、游脚商贩打扮的男人冲上前来扯住伯毅的袖子,激愤的神情中带着悲痛,眼球通红,满头是汗。
听说发生命案,伯毅作为衙门捕头,理应第一时间赶往现场,这是他的职责所在。伯毅于是让男人速速带路。
两人奔跑在街市道路上,大约一刻钟后,他们来到一条住宅街。这条狭窄的街道一眼便能望到尽头,街道两侧林立着两至三层楼高的简陋民房,一楼有几家开张的铺子。这些房子大多用于出租,住的人鱼龙混杂,卫生条件也比较差,但生活气息浓厚。
伯毅随男人快步进入其中一栋房子的二楼,他心中隐隐觉得有些不对劲的地方,但对于命案的紧张感压倒了这种违和感。
当男人推开位于二楼走廊尽头的房门时,他终于明白不对劲的地方在哪里了。
好安静,实在太过安静了,没有如以往办案时那般,充满了围观群众的议论纷纷,指指点点。在这种住户众多的地方,发生命案这样的大事件怎么可能如此安静?
但这些疑惑只是在他脑海里闪了一下,就像夜空中倏然闪现又瞬间消失不见的闪电,在看到尸体那一刻,其他思考都被眼前的景象打断了。
死者是一名年约六十的女性,以仰卧的姿势平躺在破旧的床上,胸口和床上有大量喷射状血迹,伯毅揭开衣襟一角查看,只见一道极长的刀伤从左边锁骨处斜着划过胸膛,一直延伸至右腹部,伤口皮肉外翻,血迹已经凝固,尸体也已僵硬,皮肤浮现出淡色尸斑。然而奇怪的是,死者神态安详,姿势自然平和,没有遗留惊恐疼痛的表情或是有挣扎的痕迹。
床边的地上有一把沾有大量血迹的瓜刀,约有六寸长,一寸半宽,手柄处缠着防滑用的布条,已经看不出原本的颜色。这应该就是凶器了。
伯毅蹲下来观察这把刀,此时,从进门起就一言不发的中年男人却突然大叫着冲出房门。
“杀人啦!杀人啦!”
伯毅心说这人怎么这时候才喊,一般人不是早在发现尸体的第一时间就四处喊开了吗?
外头很快传来嘈杂人声,紧接着响起急促而杂乱的上楼声和在走廊奔跑的脚步声,一群人涌上二楼,挤在门口朝内张望,方才的中年男子站在最前面,指着伯毅大喊:“就是他!他杀了我娘!杀人凶手!”
伯毅嚯地站了起来,不可置信地张大眼睛:“你在说什么胡话?不是你叫我来的吗?”
男人根本不管他说什么,跳起来指着他的鼻子大骂道:“你这个不良!我做点担子上的小买卖容易吗我?整天缠着我收保护费,今天竟然还跑上门来要钱,我拿不出,你便要硬抢,我娘骂你几句,你就拿我切瓜的刀杀了她!”
瞬间,人群炸开了锅。围观人群看向伯毅的眼神瞬间变了色,有的愤怒,有的畏惧,还有的纯粹幸灾乐祸看热闹。
男人骂完,倒地痛哭起来:“可怜我的老母亲啊!没享过几天福,就这么去了,你死得太惨了,你死不瞑目啊!”
男人的指控和哀嚎使得现场群情激奋,有人叫喊道:“抓住他!别让他跑了!”
“把他扭送官府!”
“对,不能放过这种恶霸,我们都是证人!”
伯毅慌张地解释:“不是我杀的!我真的没有杀人啊,我来的时候人已经死了,不信你们可以看……”
然而失去理智的众人根本不理会他的解释,叫喊声一声高过一声,但碍于伯毅腰间带刀,无一人敢冲上去制服,只将唯一的出口围得水泄不通,生怕他司机逃跑似的。
这时有两个人用力挤进人墙,进到室内,伯毅眼前一亮,仿佛发现了救星。
“你们来得正好,这个男人冤枉我杀人!”
这两人正是与伯毅同为捕快的同事,他们一个挡住激愤的群众,一个走到床边简单看了眼尸体,随后对伯毅说道:“此事非同小可,你还是跟我们回衙门把这件事讲清楚吧。放心,如果真不是你做的,哥们儿一定还你清白。”
伯毅感激地点头,手腕上却突然传来冰凉沉重的触感,他低头看着镣铐,又看向同事,不解其意。
对方解释说:“只是走走过场,回去就给你解下来。”
然而到了衙门,事情的走向完全超乎了伯毅的预料。断案的长官听了那中年男人的控诉,便断定凶案是伯毅所为,伯毅立即提出当场验尸的要求,说他去的时候受害人至少已经死了半个时辰,那个时候他正在另一个地方处理别的事件,怎么可能去杀人呢?
但他万万没想到的是,那两名跟他一起见过现场的同事竟然说出了与他的描述相反的现场情况,一言一语都暗示伯毅就是杀人凶手。不等伯毅辩解,中年男人又说有个叫做吴芒的捕快可以作证伯毅经常敲诈他。
伯毅心里松了口气,吴芒是与伯毅经常搭档上街巡逻的同事,绰号小七,是伯毅在衙门里交情最好的兄弟,他知道自己是被冤枉的。
吴芒很快被召上堂来,跪于伯毅身侧,两人视线相交,但对方的目光很快移开了。
长官发问:“吴芒,你与司徒伯毅共事期间,是否有发现他以各种名头强行收取这个人的钱财?”
所谓的名头,即是指捕快向平民百姓或商家小贩强行索要的灰色收入,常见的有比如“脚鞋钱”、“酒饭钱”、“宽限钱”等名目。其实不仅仅是他们跑外勤的捕快,这种现象在衙门上上下下各个关卡都十分常见,早已是公开的秘密,但不能拿到明面上来说,也并不是每个人都这么干,例如伯毅就是其中出淤泥而不染的一朵小白花。
“回禀老爷……”吴芒的声音顿住了,伯毅看到他的头上冒出很多汗,喉咙紧张地吞咽,呼吸急促。但他还是艰难地说完了接下来的话,“确有……其事。”
伯毅不敢相信自己听到了什么。
这个人是他的好兄弟,几年来他们风里来雨里去,工作上相互帮衬照应,闲时偶尔串门,伯毅吃过他老婆做的饭,还抱过他的三个孩子,对方也在他那破瓦房里土床上睡过觉,望着房顶上的破洞畅谈人生。
但现在这个人在说什么?他根本没有做过的事,什么叫做“确有其事”?
他膝行来到吴芒旁边,红着眼睛吼道:“你为什么撒谎!你明明知道我不是的!”然而对方只是偏过头避开他的目光。
“看来案件的来龙去脉已经很清晰了,来人,把罪犯押入大牢听候发落。”
伯毅挣开来拖自己的两个人,站起来高声说道:“我是冤枉的!我没有杀人!”
长官怒拍惊堂木:“还敢狡辩!这是藐视公堂,给我打他三十杖!”
身体立即被粗暴地压倒,木杖落在身上,“啪啪”的沉重声音回荡在堂中,激痛在皮肉上炸开。与此同时还有那中年男人不停磕头感谢的念叨声。
不是不可以逃跑,伯毅在衙门里的身手数一数二,就算在场人数众多,他也完全能够挣脱束缚使出轻功逃跑。可他知道一旦逃走,他被莫名扣上的这顶杀人的帽子就彻底落实了,到时候百口莫辩,谁也不会相信他的话。他选择生生受下了这三十杖。
由于他坚持不认罪画押,被关进牢房后,免不了又是一顿严刑拷打。他们似乎很想逼他尽快认罪,说只要认罪了,就不会再对他用刑。
伯毅咬牙没有答应,怎么可能承认没有犯下过的罪行?然而不认罪的后果就是他在里面遭了许多罪。
趁着狱卒休息的空档,伯毅在心里把这件事从头到尾捋了一遍,发觉其中实在是疑点重重——突然在大街上叫住他的中年男人,早在一个时辰前死去、表情安详的老妇人,迅速出现在现场、事后又乱说一气的两名同事,不分青红皂白的长官,突然背叛他的吴芒,以及完全不符合程序的断案流程,使劲折磨他想要他认罪的狱卒……这一切,就像是所有人都提前串通好了要陷害他一样。
可是为什么呢?他有什么值得这些人布这样大一个局,演这么多戏,就为了给他安上一个莫须有的罪名?难道他成了某人的替罪羔羊?
也是,他在这京城已无亲无故,唯一的妹妹也已远嫁,不会有人替他伸冤,的确是背黑锅的最佳人选。
为什么偏偏是他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