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节英语课都是用全英文交流,对于英语基础薄弱的人,会明显感到吃力。
林辉一个人在教室很后面的地方坐了下来,欧阳瑞跟着坐在他身旁。
唐福林本来想往前坐的,看了看一个人坐在教室前排的公孙瑾,又看了看欧阳瑞和林辉,还是坐在了后面。
外教的语速很快,初次听会明显感到不适应。
只有当提出的一些问题,学生回答不上来的时候,外教才会放慢语速,用汉语重复一遍。
公孙瑾这时才知道,这个外教老师约瑟芬的汉语也是极好的。
上课的过程中,钟苓子全程听得很认真,对于一些自己不会的地方,都在课后很耐心地和外教展开了交流。
外教似乎也很喜欢这个漂亮的小姑娘,非常友善。
“can anyone tell me the characteristics of the inverted sentence guided by as?”
(由as引导的倒装句比较特殊,有人能说说其特点吗?)
约瑟芬又一次提问道。
她的语速很快,甚至有相当一部分人没听清她的问题。
“but the adverbial use of concession or the adverbial use of reason just puts the adjective, adverb, and noun at the beginning of the sentence, nothing else is changed, so it is half inverted.”
(全部倒装是把实义动词和主语位置颠倒,但是as引导的让步状语从句或者原因状语从句只是把形容词,副词,不带冠词名词放句首,别的不变,所以是半倒。)
公孙瑾托着腮,用流利的英语回答道。
此时,坐在钟苓子身旁的女孩子回过头来,有些惊讶地看了公孙瑾一眼。
约瑟芬这时重新审视了一遍公孙瑾,微笑着竖起大拇指。
“your pronunciation is ver you ever studied abroad?”
(你的发音很地道,出国留过学吗?)
“no,just with a little practice, like in my fairdy with audrey hepburn.”
(不,只是经过了一些练习,就像奥黛丽·赫本在《窈窕淑女》里扮演的那样。)
公孙瑾半开玩笑地道。
《窈窕淑女》是一部由奥黛丽·赫本主演的歌剧电影。
讲述的是出身平凡的卖花女孩伊丽莎,在语言学教授希金斯的培训下,成为跻身上流社会的窈窕淑女的故事。
公孙瑾对这部电影的认知,来自于原时空的高中英语课文。
英语老师是奥黛丽·赫本的粉丝,也在班上放映过这部电影。
这时候公孙瑾说出来,其实是有些突兀的。
因为他忽略了,这个时空和原来的世界有些不一样。
如果这部电影根本不存在,那他说的这句话就没法解释了。
不过公孙瑾记得,自己走进宿舍的那一天,唐福林的床位墙壁上,恰好贴有一张奥黛丽·赫本的海报,是往届的学生留下来的。
所以,这个世界应该也是有奥黛丽·赫本的。
“oh!i love it!”
(我也喜欢那部电影。)
约瑟芬闻言,颇有些激动地笑着点头,接着念道:“the rain in spain stays mainly in the in.”
“in hertford, hereford and hampshire, hurricanes hardly ever happen.”
公孙瑾也很自然地接过后半句,读得又快又流利。
这两句顺口溜对发音的要求是很高的,读起来容易舌头打结。
“good!”
约瑟芬又一次笑着称赞,然后特意询问了公孙瑾的名字,给他的课堂表现加了很多分。
“哇,我感觉他英语说得好流利啊。”
欧阳瑞一脸震惊地看着公孙瑾的背影,心里悄然升起了一种危机感。
当一只咸鱼混在全部都是咸鱼的宿舍里,它只会考虑怎样躺平更舒服,好让自己被煎得更均匀。
所谓“努力不一定成功,但不努力一定会很舒服”。
但当这只咸鱼的宿舍,混进了一只游动性很强的鲶鱼,将死水变成了活水。
咸鱼就会莫名产生一种恐慌,无法心安理得地摆烂。
“嗯,他和外教交流没有任何阻碍,我刚刚都没有听懂。你们听懂了吗?”
唐福林心里有些不甘心。
高考成绩中,他的英语是最好的一门,也付出了最大的努力去学习这门课。
但是受限于小乡镇匮乏的教育资源,他的口语发音一塌糊涂,听力又不算特别好。
一张嘴就是浓浓的“chglish”味,就像中国合伙人里的成东青。
唐福林不太敢用英语和其他人交流,因为担心自己的口音被嘲笑。
“我听不太懂。”
欧阳瑞的英语只能算一般。
“这有什么不懂的?”
林辉耸了耸肩,不以为意。
“你刚刚听懂了吗?”
唐福林有些紧张地问道。
林辉微微颔首,淡淡地笑着道:“很好懂啊,就是老师问as的倒装句有什么特点。公孙说as引导的是半倒装,语法有些不同。”
“然后老师说他发音很好,是不是出国留学过。”
“公孙说没有,就是经常练习,就像奥黛丽·赫本演的《窈窕淑女》一样。”
“老师说她也很喜欢那部电影,念了一段什么,我没听懂。但是公孙瑾就跟着接了下去。”
唐福林陷入了呆滞,一直以来心里堆砌的自信心,就这样莫名其妙地被打碎了。
他陷入了深深的自我怀疑之中。
连林辉这样不学无术的花花公子,竟然都懂得比他多!
“你听力怎么这么好?”
欧阳瑞同样对林辉感到惊讶。
“早些年跟着我爸去国外生活过几年。”
林辉淡淡地道,仔细审视着面前的美女外教。
约瑟芬的一举一动都很端庄,符合他心中“窈窕淑女”的定义。
如果能发生些浪漫的邂逅,他也是很乐意的。
唐福林闻言,心里这才好受了一些。
归根结底,还是双方教育资源的不平等。
看着公孙瑾坐在前排的背影,他打算下次上课往前靠。
“哎,凯蒂,公孙瑾刚刚和老师说的那段话是什么意思?什么雨和西班牙的,你有听懂吗?”
王雪彤眨了眨眼,看向左右的室友。
“我不知道,你呢?”
易凯蒂嘟着嘴,嘴唇上方和鼻子中间架着一只钢笔。
她托着腮,看向刘婷,有些发懵。
刘婷只是讪讪地笑笑,看向庄晓梦。
“the rain in spain stays mainly in the in.
“in hertford, hereford and hampshire, hurricanes hardly ever happen.”
庄晓梦很流利地念了一遍,然后解释起来。
“翻译过来是西班牙的雨落在平原上,赫特福德、赫里福德和汉普郡几乎不刮飓风。”
“这是两句顺口溜,类似汉语里的八百标兵奔北坡,是用来练习口语发音的。”
“在奥黛丽·赫本主演的一部《窈窕淑女》的电影里提到过,女主人公伊丽莎就用它来练习发音。老师说她很喜欢这部电影,于是念了一段里面的顺口溜。公孙瑾跟着接上。”
“就是这样。”
易凯蒂闻言,忍不住惊呼起来。
“是那部电影吗?你这么一说,我倒是想起来了。”
“高中时看过,但是没印象了,梦梦你真厉害!”
见刘婷和易凯蒂对着庄晓梦一阵吹嘘,王雪彤撇了撇嘴。
有什么好得意的……
放学铃声响起,上午的课圆满结束。
公孙瑾抱着书本朝着楼下走去。
走到楼下,下意识地把手伸到口袋里去拿手机。
来回将几个口袋摸了好几遍,没有找到。
公孙瑾这才反应过来,看完三国后台的书评后,就将手机放在桌子里了,一直忘了拿出来。
因为是一个人坐的缘故,身边也没有其他人提醒。
迎着下楼的人流原路返回,教室里还剩下几个女孩子没有走。
“这个手机是谁的啊?”
“不清楚,等人来咯。”
“应该是坐你后面的那个男生。”
钟苓子掂量了一番手机,虽然没有戴保护壳,但看起来依然很是干净。
这时,公孙瑾走了进来。
晌午的阳光从门口照进来正好,公孙瑾站在逆光里,仿佛整个人都在发亮。
少年的头发被风吹得略微有些凌乱,五官俊朗,皮肤很白,纤薄的嘴唇像是涂了一层无色的釉。
白衬衣有一颗纽扣掉了,领口是解开的,能看到精致的锁骨,有些美少年的姿肆。
如果他能爱笑一点,或许会让更多女孩子着迷。
钟苓子侧目看着他,总觉得那双眼睛里,像是蒙着一层薄暮,让人看不清他灵魂的底色。
除了一种与生俱来的凉薄以外,什么也没有。
“你的?”
一个女孩子看了看钟苓子拿着的手机,冲他眨了眨眼。
“嗯。”
公孙瑾轻轻应了一声。
钟苓子将手机递了过去,脸上没什么表情。
目光下移的时候,情不自禁地盯着他领口的锁骨,看了好一会儿。
那里有一种奇怪的吸引力,格外地吸引她。
她也不知道该怎么形容。
如果公孙瑾领口的纽扣是好的,她反而会觉得不舒服,甚至想扯掉那颗纽扣。
“谢谢。”
公孙瑾走上前,从她手中接过手机,道了谢,然后转身离去。
走下楼梯的时候,公孙瑾犹豫了一会儿,还在从班级群里找到了钟苓子的账号,申请了加为好友。
去食堂的路上,他一边走,一边低着头看向自己的领口。
为什么,她要盯着我这里看呢?
锁骨有什么好看的?
公孙瑾觉得很是纳闷。
去食堂的路上,他随手对准领口的锁骨拍了张照片,然后配文“下课,开始兼职”,发到了动态。
庄晓梦在食堂里买了饭,打包准备回宿舍。
沿途顺便拒绝了几个前来索要微信的男生。
刷动态的时候看到了公孙瑾的上传的照片,赶忙往上滑。
“等等!”
“这是?”
她眼前突然一亮,看着公孙瑾上传的那张自拍照片看了好一会儿,脸颊微醺。
公孙瑾的照片拍得很随意,没有选特定的角度,也不存在什么修图和美颜。
脸上也没有笑容,跟面瘫似的。
但还是架不住那该死的帅气。
“这个锁骨……嘶……”
庄晓梦瞳孔微颤,情不自禁地咽了咽口水,试图移开视线,但还是忍不住往那里瞟。
她点开照片,像是做贼心虚似的,观察了下四周,然后慢慢将照片放大。
看了好一会儿,俏脸又浮现出浅浅的酒窝。
等回过神来的时候,她有些羞涩地摸了摸自己的脸,感觉有些烫。
左右看了看,发现没人关注自己,于是小心翼翼地将那张公孙瑾的自拍保存了下来。
“肯定是故意的吧,企图用美色去诱惑无知少女。”
“我才不上当呢。”
收藏好了照片,她秀眉一蹙,又板着脸小声嘀咕着,在评论区回了一句:“穿衣服都不正经,不讲男德。”
在食堂排队等待的期间,钟苓子看着“天真有邪”发来的好友申请,陷入了迟疑。
公孙瑾很神秘,越神秘的人越危险。
钟苓子不知道试图去了解他,到底是好是坏。
但是,他曾唱过的那首《千千阕歌》,她真的很喜欢。
犹豫了片刻,她还是点了通过。
就是在这一瞬间,两个原本不会有任何交集的匆匆过客,命运的丝线纠缠在了一起。
没一会儿,她就刷到了公孙瑾的动态。
看到了那张随意又散漫的自拍之后,钟苓子挑了挑眉,眼睛又被那精致的锁骨吸引。
犹豫再三,她还是点了保存。
真是的,你怎么那么奇怪啊?
竟然会对那里感兴趣?
钟苓子摸了摸有些滚烫的耳朵,觉得可能是自己哪里坏掉了,于是下意识地观察其他男生的锁骨。
噫!好胖!
这个穿豆豆鞋的,看起来就好low……
这个头发好油!
这一个个子还行,但是那张马脸简直惨不忍睹。
这个脸上怎么跟月球表面似的?
卧槽!亚丝娜的痛衣!死宅真恶心!
观察了一大圈周围的男生,钟苓子发现,原来这地方并没有什么美感可言。
“呼~应该不是我的问题。”
钟苓子微微松了一口气,排在队伍里继续往前。
顺着队伍的前进,公孙瑾清冽的声音也越来越清晰。
在钟苓子的认知中,戴口罩出门的,大多都是些自以为很帅,其实根本无人问津的丑逼。
但是,公孙瑾好像是不一样的。
口罩遮住了半张脸,衬上眉心的朱砂痣,显得他神秘又有气质。
果然,说到底还是看脸。
长得一般的人戴口罩,是东施效颦。
长得丑的人戴口罩,这是为了不影响市容,乃善良之举。
长得好看的人戴口罩,才是为了遮住盛世美颜,防止其他人心动。
“你好,想要吃什么?”
公孙瑾看着钟苓子,声音略微温和了一些。
“一份牛骨白萝卜清汤,一碗拉面。”
钟苓子点完菜,眼睛又不自觉地下移。
那白衬衣的领口微微敞开着,少年的肌肤像是温润的玉石。
锁骨的轮廓很好看,像是经过了一番精心雕刻的艺术品。
“不是我有问题,是他有问题!”
钟苓子摸了摸鼻子,只觉鼻尖一股热流涌动,手指上出现了一抹殷红的血迹。
什么情况?d(?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