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一十七章 盟重

通常情况下都是用大刀守卫来测试,但张七觉的眼前有更好的参照物,那就是他那三级的变异骷髅,不知道这僵尸能扛住几下这变异骷髅的攻击。

由于之前不知道僵尸洞没了僵尸,张七对传奇轮回里能知道的怪物都做了一番详细了解,其中就包括了僵尸,据资料所说,光头僵尸虽然是僵尸里较强的存在,但是在所里的怪物里,特别是洞内怪物中属于下中流的级别,仅比最低级的骷髅要强一些,相当于一半的沃玛系怪物实力,正常情况下是能扛住变异骷髅一两下的攻击。

当张七把想法说出来的时候,白天立马给光头僵尸下达攻击变异骷髅的命令,结果让张七吃惊一幕出现了。

原来空洞眼眶的光头僵尸忽然闪着红光,那懒散耷拉着的双手像装了弹簧一样伸了出来,以不可思议的速度朝着变异骷髅发动猛攻,这速度之快简直让张七震惊,而且攻击力强的夸张,他那三级变异骷髅,就连大刀守卫都要砍上两三下才能砍死,而这光头僵尸居然四五下就把它给挠死了,甚至连张七连忙喊住手都来不及收手。

我靠!

张七再次爆了个粗口,不过这次不是失望,而是兴奋,本来以为召的是个脓包,却没想到是个宝,虽然他不清楚这家伙到底是什么属性数值,但就凭它能如此轻松快速的击杀三级骷髅,它的杀怪速度就要比张七加上骷髅都要快的多,这样算起来,他带白天升级不但不吃亏,甚至还赚了很多,反倒是加快了升级速度。

可惜的是据白天讲,她的召唤术和张七的不同,并没有所谓的熟练度进化之说,不过就凭目前的僵尸强度也是够用了。

光头僵尸这么强,其他僵尸没理由不强,于是,张七试着用之前那个恶心的爬地僵尸试了一下,结果同样令他笑的合不拢嘴,因为爬地僵尸不但不是他想的那样速度慢,反而移动速度极快,因为它的移动方式有点类似于蛇,是游过去的,不但快而且灵巧,而且它的攻击方式也非常独特,先是出奇不意的游过去,然后一把抱住对方的下盘(腿部),然后很“恶心”的用嘴不停撕咬,不但伤害高,而且这家伙还带着毒,这毒比张七的毒还要凶狠的多,这种方式张七非常喜欢。

不得不提的另一种僵尸,游戏里俗称电僵尸,这玩意论攻击力远超同级怪物,如果撇开脆弱的防御不谈,那绝对是上一级别的存在,张七特地让白天试了一下,果不其然,这家伙的攻击力强的离谱,而且施法速度极快,法师用雷电术的时候还需要一个短暂的仪式,但它根本没那个过程,就好像体内就存在雷电一样,见到攻击对象就像是急着把体内的能量倒完的感觉,发射的时候像是加特林,都不知道它射了几下,反正一眨眼对方就挂了。

综合考虑了三种僵尸,单纯以升级为目的的话,电僵尸是不二选择。

既然有了僵尸这个Bug,那他的方向和战略得做重新调整,沃玛怪虽然提提供的经验不少,但相比起其他高级一些的怪来说还是低了,而且以目前僵尸的战力,对付这类怪无非就是那么几下就搞定的事,无论是怪物的收益还是密度都不足以发挥僵尸的战力,所以最好的选择就是重新选择一个更高级的地方杀怪,根据比奇的怪物分布,很显然沃玛已经到达了顶点。

因此冲出沃玛是个必然选择。

盟重!

又称盟重土城,是所有传奇轮回里的冒险者最集中之处,也是热血之传奇的名称所指,不到盟重非好汉,没来过盟重的人就不能称为冒险者。

从比奇到盟重,需得跨越千山万水,深谷险滩,路遥千万里,若是骑马、步行,一来一回至少年余,而事实上,大多冒险者恰恰都是用这种出行方式,其中一个原因便是途中有极多实力并不强的怪物,此类怪物比起比奇城外那些自然要野生的多,也狂野的多,收获也颇丰,一边出行一边收获,倒也不失为一件美事,这一路虽远,但也热闹,有送镖的,有冒险的,也有诸多行者,久而久之,在这途中便建了大大小小不下百个部落或城镇,一路走走停停,倒颇似旅行一般。

当然,除了这种原始出行方式之外,这个魔法世界也和其他的传统魔法世界一样,有一个独特的出行方式,那就是传送,只不过这里的传送需要消耗大量经济,如非急事,便也很少用这种方式远行。

张七自然是选择第二种,但当他到达传送点时,很多人也是奇怪的看着他,因为他的装扮即不是守卫,也不似邮差,在这里很少见到路人用传送的,难道他不知道这一次的传送要花费巨资吗?而这所谓的巨资,至少相当于前世百户平民一生积蓄。

传送的感觉和极乐世界并无不同,他本想着目的地应该是盟重城内,却没想到传送阵的另一头居然是个沙漠。

举目四望,漫天黄沙,飞卷的让他后悔没带护目,还好传送阵边上插着指示牌,不然在没有指南针等辨别方向设备的情况下,他还真不知道盟重城该往那里去。

“这该死的传送阵!”张七一边诅咒着,一边不解的嘀咕,真不知这里的人怎么想的,为什么不把传送直接放到城里,他记得游戏里不都是直接放城里的吗,天知道这些人是不是脑子坏了,这么方便的方式不用,非得流行徒步一年的苦行,就连这传送阵也建的那么远。

顶着尘土飞扬,也不知道走了多少时间,他感觉出门的时间还是早上,但从顶空烈日来看,他在黄沙中至少漫步了半天,在和白天有一搭没一搭的聊天中,终于在一片沙尘中隐约出现了一片建筑的影子。

没去过沙漠的人根本体会不出个中的滋味,更加无法理解一个处身沙漠的人看到建筑时的心情,就算是水源和食物充沛,张七依然不自觉的加快了脚步。

没有想像中的城池出现,但看到眼前的盟重时,他终于有些明白为什么这里被很多人叫盟重土城,只有张七这个外来者才叫他盟重城,因为这里大多的建筑都是用土沙混制,就连那城墙,勉强称之为城墙吧,因为它矮的连张七的胸口都不到,城里城外一目了然,甚至好几处不用推它也倒了很多,之所以称为城墙,是因为在一个看似缺口,实则是城门的地方两则各站了一个大刀守卫,上面横挂着一块破旧木块,上书盟重城三个大字。

比起比奇城,它甚至连它外围的村镇都要比它好,然而,这居然就是这个世界冒险者的圣地。

这里有英雄、有宝藏、还有故事……

虽然这外形十分粗陋,但粗陋中却带着一种狂野和不羁,黄沙下是这个世界的沸腾的热血!

入城后,这种热血的感觉更加直观,除了黄沙,空气中充斥着汗臭和血腥,这种气味交杂在一起,却莫名的让张七的内心升起一股豪壮和冲动,这恐怕就是盟重土城的魂。

有城就有商,有商就有利!

虽然盟重城也有规制严格的商铺,它们的建筑要远比城市建筑整洁好看的多,但人们却更多的喜欢摆在外面的商品交易点,但在张七看来,这其实就是最原始的以物易物的摆地摊!

这种地摊和前世的却不一样,除了摆放都是非常随意之外,最根本的区别在于这里没有讨价还价之说,很多人都在上面标好的价格,但更多的是把自己的需求标上去,比如牌子上写着降妖戒一个,然后他的面前摆放着一堆东西,意思是你给他一个降妖戒,这堆东西就归你了,以此类推。

张七入乡随俗的看了看,更多的是为了了解行情和风俗,装备这种东西对他来说并不十分重要,有了骨匕和白天,装备能起到的作用变的小了很多。

穿过长长的地摊,这里最多的便是酒肆,那种称不上酒楼但却专门卖酒的酒肆,在盟重城,消费最多的就是酒,而这里判断酒好坏的唯一标准就是够不够烈,而往往最烈的酒都是在这种看上去毫不起眼的小酒肆里。

酒肆当然卖酒,也卖其他的,其中就有饱腹的吃食。

张七挑了一家看上去人气还不错的酒肆,一屁股坐在一张长登上,一脚踩在另一端,要了几壶烈酒,几份肉食,在这里,恐怕也就只有肉食了,至于蔬菜之类的在这里就是奢侈品,好在他并不喜欢果蔬,本身就是个肉食主义。

盟重的规模虽然没有比奇大,也没有比奇规整,但热闹程度却要胜于比奇,由于这里地处沙漠中心,而维系生活的是城中的那几座深井,所以面积并不算大,而城内的客栈绝大多数都是是通铺为主,偶有几个单间,价格却贵的要命,依着张七的性格,他的首选自然是通铺,但考虑到了白天的存在,虽然是只有他才能看到的无形状态,但处在一大帮祼身的大男人中间确实有些不便,于是花了大价钱租了单间。

虽说是单间,但房间却小的可怜,有点类似于以前的胶囊房,除了一张床没也没其他东西,更别说什么窗景。

盟重还有一个最有特色的地方,这里人称之为楼牌。

楼牌的作用类似于信息平台,但并不是单一的,无论在数量上还是性质上都各有特色,有些是官方用来发布一些任务或公告,有些则是一些帮会用来发布信息,张七虽然没有工夫去理会这些,但仔细一想,恰恰是这种地方,往往能看出这座城市的很多重要信息。

游戏里也有楼牌,但这里的楼牌不同于游戏,至少在材质上有着本质区别,因为它并非木制,有些是金属铁牌,有些是不知名的怪物骨骼所制,连上面的血迹都未曾彻底干涸,仅此一点,就处处透露着狂野和杀戮的气息。

楼牌数量一多,叠起来的高度也就高,抬头处可见有五六层楼那么高,下面层层叠叠的站着成群的冒险者,时不时的传来一阵阵交谈声和一道道若隐若现的杀机,因为这里的楼牌还有一个重要作用——通辑要犯。

这里的要犯不是指犯了官方律法的罪犯,而是得罪了帮会或有个人恩怨的冒险者,有些是因为个人能力不足才出钱报复,而帮会则有时不好自己出面才借助这里,但不管是什么原因,都让这楼牌变的十分热闹。

传奇轮回里的帮会势力非常强大,早就超过了比奇官方势力,但这种帮会势力有大有小,虽然数量多,从楼牌的位置上来看,最强的应该就是三个,一个是张七接触过的天下盟,还有一个叫布拉宫,最后一个叫圆桌会,三个帮会之间明争暗斗多年,最终在一个微妙的状态下保持平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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