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7章

兜帽外套被爱德华单手解开,露出原本离开是穿的那件真丝衬衣,浑身上下稍微一嗅,都是狼人的气息。他冰冷的指尖握住林招云的脖颈,慢慢地顺着下,在林招云的侧腰陷下去的弧度里摁压了一瞬。“这么细窄,受不了那条狗的。”修在林招云耳边这样说,又说:“这么多天。我还以为你已经被他弄得熟了。”“看起来还胖了。”伊莱坐在他们的对面,也伸手碾着林招云的耳垂,嫌恶上面有着臭狗的气味,又很满意那种黏腻的手感。“但,多亏了那些臭狗。”林招云抬眼去看他,睫毛颤得厉害:“什、什么?”“我们发现,奥斯汀心脏里有一枚银子弹。”“这枚子弹让他进入了假死的状态。”第50章 寡夫13“什、什么……”“那颗银子弹还留在他的胸腔中。”血族强大的得自愈能力让心口附近的血肉都已经重新长好, 包裹住那颗致命的银子弹,所以怀特才会说没有任何的伤口。“假死状态……”林招云猛然想起自己听到狼人议论时的那几个关键词。休眠期, 心脏里有……银子弹。想要让血族死亡是很困难的, 他们拥有漫长的寿命,和快速治愈躯体的能力。只有身体真正的被毁灭,才算是真正的消亡。消灭吸血鬼的方法最终都会变成烧死。直接把吸血鬼的躯体烧成灰, 就不用担心还会不会被他通过其他方法复活。所以只要躯体存在,吸血鬼就不算是真正的死亡。但也可能永远地休眠下去。甚至有些生命过于漫长的吸血鬼会选择永远休眠。夜色渐浓, 马车从城市中缓缓驶出,往郊外庄园驶去, 林招云穿着的兜帽衫被抛出车外, 披上了伊莱的外套。“好疼……”林招云被爱德华圈在臂弯,忽然这样说。“我没有抱得很紧。”爱德华蹙眉垂眼去看林招云。林招云摇头,声音很轻微, 但是清晰地传入所有人的耳朵里:“我是说, 奥斯汀。”心脏里有一颗银子弹, 银子弹需要通过枪口丶射击, 才会进到心脏中。那么银子弹打进去时,会是多疼。车内猛然安静下来。就算是吸血鬼,也会很疼吧。他绞着指头垂眼睫毛跟着轻轻扇动:“他肯定很疼。”三人的目光都集中在林招云的身上,看着他纤细的指尖绞动到一块,睫毛上染上一些细碎的泪渍。漂亮又惹人怜惜。马车内安静了很久,久到林招云稍微缓和了那种心疼的想法,感到有些发困。“fxxk,真羡慕。”修忽然出声, 双臂抱着自己的后脑, 仰头这样说。“什么?”林招云睡意被他惊走, 抬眼迷茫地看向他。修没回答,爱德华与伊莱的表情在昏暗光线下看得不真切。拥着林招云爱德华的有些微急促的呼吸声就在他的耳边,却也不说话。天空泛白,一丝白线从很远处的地平线慢慢亮起来,回到庄园,还能看到一些打斗痕迹,园丁与佣人正在收拾残局。回到寝室的第一件事就是洗澡。用修的话来说就是:“把一身臭狗味洗掉。”庄园里的条件比狼人小木屋好得太多,泡泡浴还用了类似浴盐得东西,让洗澡水变成天蓝色,泡沫越打越多覆盖整个浴池水面,林招云泡着泡着困了。趴在浴池边不断地小鸡啄米。不知道睡了多久,佣人不停地给他换热水,林招云睫毛颤了一瞬,忽地感到蝴蝶骨一凉,慢慢地划过,从脊背到后颈,异样的触觉随着冰凉触感的传递,直达半梦半醒的大脑。林招云猝然惊醒,抬起头。是修,他牵着嘴角带着些许笑意:“我来替你擦背。小嫂子。”拒绝在修这里从来都不管用,林招云颤了颤睫毛轻声说:“你轻一些……”“没问题。”修裂开嘴笑,露出森白的犬齿,林招云目光目及到那尖利的犬齿还是有点害怕,忙撇过眼去。水汽氤氲,修身上贴身的衬衣被水汽沾湿,贴在肌理上,展现出他优越的腹肌鲨鱼肌,靠近水面的臂膀得布料更是半透。“知道我说的羡慕是什么吗?”林招云抬头微张着嘴去看他,摇了摇头。“羡慕我亲爱的哥哥。”林招云在眼眶一圈的纤长的睫毛抖着,不知道该说什么,抿着唇没说话。“听说他是在莱克大剧院外头遇见你的,那天是个雨夜,你像是在被谁追着,要抓你。”林招云怔了一下,再次确认,自己做的梦,就是剧情里缺失的记忆。“我在想,如果那时候从车上下来的人是我。”“如果是我先遇到你的就好了。”修的心跳很快,在胸腔中有力地快速跳动,低头敛眉就看到林招云那张丽蜚糜的面容正做出他嘴让人感到心动的惊恐表情。上帝创造他时,肯定只用了白色和粉色。自从回到庄园见到对方,修无数次在脑中幻想,幻想懵懂漂亮的林招云坐在自己的床上,半趴着,看他从外面回来,睁着漂亮眼睛卷翘着睫毛看过来。然后在弄得时候喊着的是他的名字。如果第二天起不来,自己可以切好牛排,倒好牛奶,一点点喂给他。他什么都不用做。自己干什么都能帮他做。做什么都可以。修第一次这样充分理解自己亲爱的哥哥,竟然是在这件事上。慢慢地用软毛巾在林招云的背上搓着,被热水浸泡的肤肉软得几乎要在他的指尖融化。林招云半眯着眼睛趴着,像是有些昏昏欲睡。修从未喜欢过任何人,人类或血族。此刻倾身凑近林招云,心跳异常地快速脑袋发着晕,薄唇在侧着脸的嘴角上轻轻触了一下,紧跟着拱着鼻尖去嗅闻对于吸血鬼来说有着致命吸引力的侧颈。深深吸了一口。林招云被那夸张的吸气声惊醒,几秒后茫然睁开眼,后知后觉发生了什么,惊措着眼神抿着唇瓣慌忙退开。“修、修……”“声音真好听。”修发出一声沉重长喘,吓得林招云缩了肩膀,但是他在浴池中也没地方可以跑,只能不断地往后缩。林招云还没怎么反应过来,修就用胳膊将林招云从浴室里相识抱猫那样抱起来,给他裹上浴巾。林招云的身材是偏瘦但修长,比例极好,又很软,抱在怀里时,就像是被什么柔软的东西挤着似得。修承认自己嫉妒得要命。嫉妒他亲爱的哥哥。林招云战战兢兢地在避开修换上睡衣,但很快,他给了林招云一个贴面礼就离开。爱德华接替修,进来时林招云穿着宽松单薄睡衣靠坐着,细软发丝散在床头,半覆眼皮,有些呆愣绞着手指,身上散发着清新的香味。像是洋娃娃。爱德华半跪到床边递给林招云一杯牛奶。林招云接过,吮着杯壁一点点喝下去。爱德华坐在床沿半靠着床头,房间里只有林招云喝牛奶的声音,直到他忽然开口。“爱德华……”“嗯?”“如果取出那枚银子弹,奥斯汀有可能活过来吗?”空气寂静了几秒,爱德华没有回答。林招云抬去看爱德华,像是在等他的回应。如果奥斯汀活过来,就可以知道到底是谁’杀‘了他,林招云觉得与其让他在琢磨不透的线索中破案,不如往这个方向努力,更为现实。突兀地,爱德华动作迅速地侧身上来。“做、做什么……”林招云惶然地用指尖推拒。这个副本,npc不管是人种还是吸血鬼的身份,都让他们身形很大,很轻易就能覆住纤瘦的林招云。体型差大得惊人。“可以取出来。”爱德华盯着林招云回答。林招云睁大眼,推拒的指头转变为半揪着他的衣襟,有些不确定轻言轻语:“真、真的吗?”爱德华垂眼去看揪着自己的指头,那种妒意燃得更甚。“莱克医生被狼人打伤还在昏睡,半个月之内有可能都没法醒来。”爱德华凑近林招云的耳边:“没有血族能触碰银子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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