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十七章 傻逼真多啊

大雨天打着雨伞晒太阳,真不愧是你呀,林狼王。李无劫跟在林烨身边这几天,把这辈子花活儿都看完了。他跑到狼巢,给自己和海德拉分别点了一份天价菜,吃完以后,这才磨磨蹭蹭来到城门口。当然了,账是记在林烨头上的。带着墨镜的他,这一路不知被多少人瞩目,尤其是与巡逻的顾青偶遇时,顾青眼里那仿佛看陌生人的目光,更让他坚信一点。这个墨镜,绝对不止有隐藏气息这一个功能。兴许还能改变容貌。海德拉:有没有一种可能,他不想别人知道他认识你。“不可能,绝对不可能!”李无劫摆摆手,在周围巡视一圈,发现没有林兆生踪迹后,就准备回去睡大觉了。低情商:我没赶上时间。高情商:对方太强,速度太快,我追不上。正待他思考该用哪句话作答之际,海德拉蹭了蹭他。林家马车到了。依稀能从被风撩起的窗帘后面,看到林兆生的侧脸。他仿佛丝毫不惧怕被人认出来,也毫不畏惧被人跟踪。马车行的很慢,游街似的出了城。该死,去狼巢消费的事都被林烨那个老六算到了。不过,现在摆在李无劫面前的,是另一个问题。跟,还是不跟。最后,他的理智没能扭过好奇。跟,他倒想看看,对方在林子里藏了什么鸟。收起海德拉,戴好墨镜,李无劫租来一匹一米五的骏马,追了出去。马腿太长的话,他怕反超林兆生的马车。租马耗费了点时间,等李无劫出城,已经看不见林兆生的马车了。他拍拍马匹,道:“快点,先快点。”矮马极通人性,一溜烟蹿了出去,速度比猎豹还快。马眸中,隐隐含着泪水。多久了。他明明身负上古血脉,却因为无人赏识,沦落到没人要的下场。这些年,老板骂它,小厮欺它,甚至女朋友都不跟它在一个马槽吃草,嫌丢进。最近,更是扬言看上隔壁的马王,要跟它分手。对于命运的不公,它选择容隐。他深知金鳞岂是池中物,一遇风云便化龙。今天,就是他化龙的时刻,他也要学着人类那样,歪嘴一笑,让那群劣马知道,什么才是真正的千里马。它回过头,想记住这个伯乐的容貌,可……伯乐呢?刚刚还在马背上呀。原来,它在下蹲发力时,高度刚好使李无劫双脚着地。李无劫也就保持着骑马的动作,留在城门外。这个动作,像极了某个风靡一时的舞蹈。具体是什么,他有些忘却了,他只知道它的矮马跑了。马跑了,是要赔钱的。但他落款时用了林烨的名字,就算老板找人要账,要的也是林烨的账。四舍五入一下,他不仅不亏,反而赚了。但很快,矮马自己寻着马蹄跑了回来,从身后钻进李无劫胯下,把他驼了起来。整个过程行云流水,无愧于它的坚持和努力。在李无劫的指挥下,矮马很快找到林兆生的马车,保持匀速跟在后面。林兆生七扭八拐,从荒山拐到一处山洞。李无劫终于在这儿跟不下去了,准备打电话摇人,“喂喂喂,叔,我是小李,你啥时候过来。”“你先跟进去,我看着呢。”这个声音,不能说身临其境,简直是如芒在背。他回过头,林烨果然在身后。“您……一直跟着?”李无劫长舒一口气,还好这一路没说坏话。林烨不屑道:“从狼巢过来,也就一秒。我让他几个时辰又有何妨?”这个逼,被他装到了。李无劫谨慎说道:“那你现在怎么办?”这句话,有意把他和林烨撇清。你们前辈的恩怨,夹带我一个后辈总说不过去吧。林烨并没有意会这其中的差别,“待会儿你先进去,我随后就到。”李无劫问道:“为何不是您先进去?”林烨认真说道:“我实力实在太过强大,一旦进去,很难不被他们发现。”李无劫疑惑说道:“你们这个实力的强者,好像都能隐藏气息吧,你不会?”“那种是个人都会的东西,老夫能不会?”说罢,林烨还特地给李无劫表演了一番。那一刻,他的气息仿佛与周围环境融为一体,旁人根本无法探查。而后,他又把气势放了回来,理所当然道:“你见谁买大金链子不戴在脖子上,而是藏在家里?”林烨的话,不无道理。李无劫很快被他踹了进去。令人意外的是,这个山洞浅的要命,李无劫刚一落地,还更跟主人打个招呼。“大家好呀。呦,王宇也在呀,老熟人了。哎呀,这不是杰哥吗?你前两天还刺杀过我的,你忘了?”迎着众人呆滞的目光,李无劫尽量不让自己显得尴尬。杰哥,应该说麦克看了王宇一眼,“不是让你关门吗?”王宇脖子一歪,“我怎么关?”李无劫这才发现,王宇除了头颅还是人类身体,全身上下都已换上了凶兽零件。不懂就问。“他缠在腰上是什么?”林兆生看了一眼,答道:“尾巴。”“尾巴啊,那没事了。”他还以为是另一个巴。麦克对林兆生说:“怎么办,杀了吗?”林兆生摇摇头,“此人贪财惜命,胆小如鼠,根本不敢跟过来,除非身后有位强者。”李无劫:你再骂!林兆生根本没有管他,“狼王,出来吧。”“没想到老夫已经如此隐藏自己,还是被你们发现了。”话音刚落,林烨撞破山体,来到众人面前。看着眼前金光闪闪的林烨,李无劫直呼,“我瞎啦。”目标达成,林烨往胸前一按,全身灯光熄灭。他喃喃自语,“明朗城若无老夫,真不知道有几人勾结外邦,几人勾结凶兽。”他看向麦克,“我们击杀兽王幼崽之时,那动静是你引出来的吧。”以他和许春风的实力,偷个兽蛋,能被兽王发现?麦克并未正面回答他的话,狂笑不止道:“林烨狼王,你可知我等你很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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