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十丈红尘美人笑,不见美人真面目(3)

“哎呀!”

余小哥一声惊叫,惊恐地捂住脸不敢再看,却听到周围的莺莺燕燕一齐爆发出欢呼声。他拿开手一瞧,原来太子殿下亲自将那锦帕团子接在了手中,且玉面含笑,未出声就叫人酥麻了半边身子。而那团帕子明显沾了太子殿下的光,姹紫嫣红得好似春天的花团,醒目极了。

“哇,太好了!”

“小兄弟你真行!”

“小哥你真厉害!”

余小哥腼腆地站在那里,不管别人怎么夸他,脸上始终洋溢着淳朴厚实的笑容。人群随着前进的太子銮驾继续拥挤着往前赶,余小哥却渐渐被挤出人流,渐渐地连影子都被淹没了。

傍晚,煊城大街小巷灯火通明,花灯流转,各种声音此起彼伏,白日里的热闹继续持续着。煊城有名的几家酒楼几乎家家座无虚席,余小哥使了不少银子,才在煊城最大的酒楼明月楼里拿了个雅间。反正他白日里挣了不少便宜银子,花起来也不心疼。

叔侄俩点了几个明月楼的招牌菜,要了一壶陈年佳酿,一边欣赏煊城的夜景一边对着菜肴品头论足。这俩人一个秉性,有得选的时候可劲儿挑剔,没得选的时候野菜也美味。

酒过三巡,余三叔突然道:“今年……该回去了。”

余小哥吃得正欢快,闻言筷子一滞,想了会儿才反应过来他三叔说的什么——白青蓝当年出来学武的时候借了别的名号,并与家中约定每三年回去探一次亲。今年她该回去了。

哎,做别人久了,自己好多事都忘了。

“是该回去了。”余小哥夹了一块炖得绵软的猪脚筋吃了,才不慌不忙地说,“这次回去恐怕有好多事要忙。”

那猪脚筋里面加了陈年老橘皮和煊城独有的一种糯米酒,炖得色泽黄亮,入口软糯爽滑,清香不腻,很合余小哥口味。

至于忙什么,除了应付那些家长里短、嘘寒问暖之外,最大的问题大概就是——白青蓝曾经订过一门亲事,按年纪,差不多可以嫁了。

余小哥的眯着眼睛展望了一下他的本尊幽居高门大院、洗手作羹汤、身后跟着一长串丫头婆子缓步缓行的样子,就觉得像极了南闽国的特色小食烤蚂蚱串,登时禁不住浑身恶寒。

老天爷,饶了她吧,这种日子她真的过不来呀!

况且,当初定下婚约的时候她根本就不知情——她那时候还是个奶娃娃呢!再加上这些年来她在家时日不多,她根本就不知道她那位未婚夫长得是高是矮是圆是扁,两人是半点感情基础都没有。

比起掀盖头的时候所带来的“惊喜”,白青蓝更喜欢把事情掌握在自己手里。

“这次回去之后就不要再回山了,自己在外头历练吧。”余三叔的本尊虽然是个江湖人,却是个儒雅的江湖人,夸起人来春风化雨,训起人来和风细雨,说起分别来也淡如烟雨。

余小哥手上的动作再次一滞:“三叔,你不要我了吗?”

披什么皮,叫什么人,称呼不乱,这是师徒俩的约定,不因周围人多人少而异。这样的话,即使被别人听了一两嘴谈话,也可以因为对不上人而赖掉。

余三叔慈祥地一笑,把放在他面前的桂花藕推到对面,眼里充满了爱怜:“哪里是不要你,只是当初我与你父母有言在先,无论武功学得怎么样,十五之龄时都要放你还家。”

余小哥嘴上没应,心里却想:还家而已,小住一段时日还可以出来。要是家里嫌不够,那就再多住几日好了。反正腿长在她身上,谁还能关着她不成?

一瞧对面这态度,余三叔就晓得他这个“侄子”没上心,又耐心地说:“这些年来,我们几次下山游历,每次都停留数月,以你亲眼所见、亲耳所听,天下形势如何?”

余小哥夹菜的动作再次滞了一下。然后,他放下了筷子。

其实下山之前他本尊也思考过去哪儿的问题,但当时只图好玩,并没有往深处想。此时见他三叔一脸严肃,便认真思考起来。

如今天下分七国,北为大金国,东为东燕国,西为西元国,南为南闽国,中有大梁朝,此乃五大国也。另有苍梧、乌孙两个小国夹在大金、西元与大梁三国之间,在夹缝中求生存。

先说大金。

此国近十年来崛起得飞快,国力肉眼可见的强盛,几欲吞噬位于其西南边境的苍梧,却又隐而不发,暗地里唆使苍梧挑起大梁北境的混乱,并趁机在边境囤积大量兵力,摆明了想扩张。

再说东燕。

东燕临海,陆地多平原,海路陆路四通八达,商品经各国商人流转遍布天下,财力无以匹敌。此外,东燕世代帝王均有帝师辅佐,底蕴极其深厚。近代君王把精力放在海上,并无染指内陆之心,算是七国里最热爱和平的国家。

但这话并不是说东燕软弱好欺负,而是说东燕依托于各国商人,将影响注入他国之中,谁打东燕的主意都得准备承受断手断脚之痛。

而且,东燕还盛产美男,算起来各国远近都有公主嫁入东燕,跟各国的关系都错综复杂。简而言之,东燕就是一只披着凤凰毛的老鹰,不是什么好鸟。

接着说南闽。

南闽的北面与大梁接壤,东面与东燕接壤,南面靠海,百姓以渔业、纺织为主,海路不如东燕,但染色术则在几国中最为出色。尤其是南闽御贡的烟霞锦,其色泽当真如烟霞一样,美轮美奂。

南闽的气候跟其他几国差异甚大,举国上下只有冬夏两季,且冬冷不超过三个月,常年雨水丰润,湿热异常,因此南闽还有一种特产,那就是巫蛊。

然后说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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