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九章】和大怨,必有余怨,安可以为善?是以圣人执左契,而不责于人。有德司契,无德司彻。天道无亲,常与善人。
解字:
左契:由债主保存的契约。
彻:拆毁;完结。断绝债务关系。
无亲:没有亲信——不仁。
译文:
大事可以化小,小事何以化了?虽契约在手,不去追责,与人为善,德也。天地不仁,赏善罚恶,善有善报。
释义:
吃亏是福。欠债还钱,虽是天经地义,然追讨之时不近人情,了旧债而结新怨,冤冤相报何时了?失德于人,得不偿失。借人是为了帮人,帮人就帮到底,如非必要,便不与人结怨,所谓万事留一线,日后好相见,与人方便则与己方便。
谁言寸草心,报得三春晖?人欠下最大的债,无外乎父母的生养之恩,但父母何曾索取过回报?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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