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4章 秦默离开的原因

沈知初走到沈修礼的面前,面上带着漠然与森冷,让人不寒而栗:“沈修礼,你说是我害死了爸,以为把责任全推给我你就能心安理得的认为爸的死和你毫无关系吗?但凡你脑子正常一点,看住爸而不是放任他去签合同,他不会死,沈家也不会完!”

推卸责任谁不会?语言这个东西在表达恨意的时候就像一把刀能将人刺的鲜血淋漓。

沈修礼此刻接触到她的目光,下意识地往后退,心里又惧又燥像是一头陷入淤泥的猛兽,在做无谓的挣扎。

挽着他手的女人,清楚感受到了他在颤抖,面对沈知初冰冷的质问,她也有些怕,女人到底依赖身边的男人。

现在知道沈修礼也在怕后,强烈的差异感就出来了,觉得这男人没用极了,居然还怕妹妹。

她用力掐了沈修礼的手臂:“修礼,她这就是推卸责任,本末倒置。”

手臂上的刺痛蓦地拉回沈修礼的神志,再被女人的话一激后瞬间抬起手。

沈知初丝毫不慌,目光冷淡地盯着他抬到半空中的手,只要沈修礼今天这一巴掌落到她脸上来,她从今往后就和他断绝关系!

这会儿,父亲临死前给她打来电话说的那些话却不断充斥在她脑子里盘旋。

——“知初,帮我好好照顾你哥。”

沈修礼那一巴掌最终没能如她所愿的落下来。

他收回手面容冷漠,一字一句道:“沈知初你以为你有多了不起吗?只要和你沾上关系的人都不幸,你就是个灾星,知道秦默吧,你知道他为什么要出国吗?是被厉景深逼走的!厉景深打压秦氏,没人敢和他合作,眼看着就要成为第二个沈家了,秦默无奈下选择出国,这才保全了秦氏。”

沈修礼面目扭曲:“厉景深为什么要针对秦默,你应该比谁都清楚。”

沈知初浑身一僵,眼神流露出不可置信来,抖着嗓音问:“你说什么?”

沈修礼顿了一下,又才语调一转,笑意中带着嘲讽:“看来还不知道,你说你还有什么脸面活在这个世上,沈知初你自以为嫁了个好男人,享受着他带给你的一切,却让身边的人被扒的连骨头都不剩。”

沈知初深思恍恍惚惚,听到前半句,她就已经受不了地捂住了嘴,用力咬紧下唇才没发出颤抖的声音。

竟然是这样,秦默出国的真相竟然会是这样。

她怎么会相信他是为了研究才出国的?明明之前就一直在国内研究,已经有了一部分成果,他去了国外后一切都得重来。

沈修礼嘲笑着,他太懂他这个妹妹了,知道对比身体上的疼,从心里一步一步击溃她才能带给她真正的伤害。橙子小说网更新最快 手机端:https:/m./

诛心为上,以后沈知初只要一看到厉景深,想起秦默,她就会痛不欲生!

沈修礼露出得意的笑,搂着女人的腰过去,女人睨了沈知初一眼,经过她时坏心思的抬起胳膊肘狠狠地撞了她一下。

沈知初身体一踉跄撞在墙上。

“哎呀,我不是故意的。”

沈修礼扭头觑了沈知初一眼,他看不清她的脸,只看得到她纤瘦的背影微微前倾弓着,手扶着墙。

他心里闪过异样,回过头:“活该,不用管她我们走吧。”

沈修礼不知道的是,背对着他的沈知初此刻就算用力捂住嘴,也没能忍住吐出一口血来。

鲜红粘稠的血液顺着指缝坠在地上,胃里一阵一阵的绞痛,她双眼模糊,耳朵里更像是飞进了蜜蜂双耳轰轰响。

她看着地上的血,太久没吐血了,都快忘记血的滋味了。

沈知初踉跄着进了洗手间趴在洗手池干呕起来,刚吃进去的一点牛肉混着血全吐了出来。

她没吃什么,吐到最后就只剩下酸水,她抬头看了眼镜子里的自己,差点认不出来,眼眶红肿,泪眼模糊,脸上的妆已经脱了,特别是眼妆已经糊成一团,衬的脸色如白纸跟女鬼似的。

沈知初撑着洗手台,对着镜子扯出一抹笑,只是这笑比哭还要难看。

她伸手扯了张纸沾着水将脸上脏掉的妆擦干净,又补了点粉和口红,可不管她怎么补脸色还是憔悴,就像她体内那颗胃,无论怎么医吃多少药都是坏的。

沈知初将水池里的血水冲洗干净当她扯着纸巾出去的时候,地上那几滴血已经被人打扫干净了,她把手里的纸巾捏成一团扔进垃圾桶。

.........

沈知初去洗手间的时间太长,就在厉景深以为她是迷路找不回来,决定起身去找她时,就看到人慢悠悠地过来了。

“怎么去这么久?我还以为你迷路了。”等沈知初走过来坐下了,厉景深才察觉到她脸色很不好。

“你怎么了?”

沈知初浑身没有力气,连质问都没有力气问出来,但其实问出来又能怎样?事情就能改变吗?还是秦默能重新回来?

她要是为了秦默去质问他,厉景深只会更生气。

沈知初头一次这么厌恶权势,权势这种东西自己握在手里只嫌少不嫌多,可当别人握着,这好比握住了命脉,如同案板上的鱼任人宰割。

“我刚才碰到沈修礼了。”沈知初难得乖巧和厉景深说她遇到的事,只是此刻她的声音很虚弱,如果不仔细听根本听不到。

“沈修礼?他也在这儿?”

“嗯。”

“他和你说了什么?你脸色这么不好。”

“说了以前我刚继承沈家的事,我那会儿十七岁读大二,爷爷死后,我就离校去公司了,有一段时间沈家差点就没了。”

厉景深嗯了声,他也是在那段时间认识沈知初的,对那段记忆很深刻,从某种角度来看沈知初和他很像,工作上都是雷利风行,性格太过锋锐很容易得罪人,不过有能力的向来不怕得罪。

要说最大的区别,那就是至今他没遇到对手,而沈知初遇到了他,率先败阵。

“所以你能让沈氏维持六年时间,已经很厉害了。”厉景深打从心里夸赞她。

“可还不是没了,厉景深我本来之前有想过把沈氏给你,你手段比我强,与其让沈氏在我手中销毁还不如转交给你,指不定还能和厉氏并肩,跨出新的高度。”

可惜她太高估了沈氏,厉景深要的不是和沈氏互惠互赢,而是想吞并沈氏,让沈氏在整个商界消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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