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0节

二人交换了了联系方式,程瑶才离开了影视城。

程瑶走后,吴希璇立即来到银行,将程瑶给的五千块,一分不少的给父母汇了过去。

从银行出来,吴希璇又往家里打了个电话,“喂,爸,我刚刚汇了五千块钱到您的账户,您现在赶紧带我妈去医院。”

听到女儿汇钱回来,周父激动的不行,连连道:“好好好!霞霞啊,你妈终于有救了!我马上带你妈去医院!对了,你在京城也要好好的!”

妻子常年生病花光了家里所有的积蓄,该借的亲戚也都借了个遍,现在必须马上手术才能解决问题,但他们家又付不起高额的手术费,现在有了这五千块,简直比穷汉捡到一斗金子还要珍贵。

说到最后,周父甚至哭出了声。

吴希璇也知道母亲病的很严重,就等着救命钱,她赶紧道:“那爸您快带着妈去吧!到了医院再给我回电话。钱不够的话不用担心,我接了个广告,过几天再汇五千块回来。”

**

赵以妍正在跟着几个小姐妹逛街。

这段时间,关于赵家亲生女儿的事情,闹得沸沸扬扬,让人非常好奇,但赵家对此并没有什么过多的解释。

“妍妍,那个传闻是不是真的啊?”

问话的是沈家千金沈菲儿。

“哪个?”赵以妍问道。

沈菲儿犹豫了下,“就就你爸妈那个亲生女儿啊.......”

“哦,你说那个乡下小村姑啊?”赵以妍毫不避讳,“这件事确实是真的,不过她从小在乡下长大,大字不识几个,不懂礼仪,毫无教养。”

就程瑶那个小贱种,怎么跟她比?

乡下小村姑?

大字不识几个?

闻言,众人皆是一脸鄙夷。

怪不得赵家不认她。

原来是这样!

“那你的三个哥哥呢?他们什么态度?”沈菲儿接着问。

赵以妍道:“我大哥二哥三哥又不瞎,一个小村姑怎么配喊他们哥哥!”

虽然赵家的三个儿子虽然现在还在国外,目前还无法联系他们回来,但赵以妍相信,以三个哥哥对她的宠爱程度来看,他们是万万不会搭理程瑶那个贱人的。

因为她永远都是三个哥哥的掌中宝!

程瑶跟她根本就无法相提并论。

想到这里,赵以妍脸上全是优越的神色。

闻言,其他人皆是点点头,“对对对,妍妍,你家三个哥哥都那么宠你,他们肯定不会搭理一个小村姑的。”

几人一边聊天,一边往前走着。

沈菲儿接着道:“对了你们听说没,咱们京城最近来了个了不得的大家族。”

“哪个大家族?”

“据说姓楚,是从港城来的贵族,好像还要在咱们京城定居呢!”

“对对对,我也听说了!”

“我还听说,楚家公子楚南风长得可英俊了!是港城千金都想嫁的人呢。”

“那跟权九爷相比谁更厉害?”沈菲儿问道。

“那肯定是权九爷厉害!权九爷在从军是让敌人闻风丧胆的煞神军官,退伍后在商业界更是无人可比!在我心里,权九爷永远都是最帅,最有魅力的那个!”说到这里,孙晓娇顿了顿,叹了口气道:“就是可惜,权九爷不近女色......我们这些人怕是没机会了。”

听到这话,赵以妍露出一抹得意的笑,谁说权九言不近女色?

要是被这些庸脂俗粉知道,权九言的心上人就是她的话,还不得把这些庸脂俗粉给羡慕死?

不止权九言。

以她的美貌,就连那个港城新贵楚南风见了,恐怕都要沦陷成她的裙下之臣。

被她倾倒。

第112章 阿瑶霸气虐渣!

赵以妍对自己的外貌从不怀疑。

她除了身高矮点儿。

根本就没有缺陷。

可矮点怎么了?

矮点的姑娘更可爱,更讨人喜欢,更容易激发男人心中的保护欲。

如若不然,权九言怎么会爱她爱到死去活来?

所以,楚南风要是见了她的话,必定会疯狂的爱上她!

并且甘愿为她干任何事情。

沈菲儿突然被前面的一道身影吸引,“天哪!你们看前面那个女孩儿好好看!”

众人循着沈菲儿的视线看过去,便看到一张倾国倾城的脸。

孙晓娇立即认出了她,“那,那不是马总和马太太刚认的干女儿吗?我跟你们说,她可厉害了!不但医术好,而且枪法也非常好!我可崇拜她了。”

当天马十三生日,孙晓娇跟父母也是在的。

当时英姿飒爽的程瑶简直让她眼前一亮,不光是她,当时很多宾客都对这个女孩子充满了好感与好奇。

说到这里,孙晓娇看向赵以妍,“对了妍妍,你当天不是还跟她比试过枪法的吗?咱们上前去打个招呼吧?”

程瑶虽然出生普通,但能获得马十三跟楚慧萍的认可,就说明,她不是什么普通女孩子。

而且孙晓娇确实很崇拜程瑶。

赵以妍目光一冷,“我跟她不熟。”

说完,她接着道:“程瑶这个人城府极深,要不然也不会哄得我马伯伯跟楚伯母那么喜欢!我劝你们也少跟她打交道,要不然,被人利用了当猴耍都不知道!”

再次看到程瑶,赵以妍心里已经有了严重危机感。

她知道,必须要把程瑶这个小村姑给赶回到乡下去才行!

如若不然。

程瑶必定会抢走本属于她的光环。

比如现在。

她不过是在人前晃悠了下,就吸引了自己朋友们的关注。

沈菲儿微微蹙眉,“我看着她好像不是那种城府很深的女孩子,妍妍,你是不是对她有什么误会?”

赵以妍怒声道:“没有误会!我跟她接触过,她是什么人,我比你们更清楚!

**

另一边。

权九言虽然已经退伍,但一直保持着在部队里的习惯,每天下午健身。

此时,他正在健身房内举杠铃。

只穿着一条宽松的运动裤,可以很直观的看到他的八块腹肌,优美的人鱼线,几滴薄汗从他胸前流淌,一路滚落着,直至消失在神秘的三角地带,让人浮想联翩。

他是那种走出去,能让一众小女生们尖叫的喷鼻血的身材。

这个世界上,不仅女色误人。

男色同样也误人。

啪!

就在此时,门被人推开。

林北山从外面走进来。

他一进来就看到权九言裸着上身在举杠铃,忍不住骂道:“权妖孽!你外在条件已经那么好了,还天天健身练腹肌!你这是不想让我们广大男性同胞活了吗?”

好气。

好嫉妒。

好想一把火烧了这个破健身房!

权九言只睨了他一眼,依旧是那低沉的声线,“你虽然满身肥肉,练起来有些困难,但勤能补拙,只要坚持下来,应该没什么大问题。”

满身肥肉?

林北山气得吹胡子瞪眼。

瞧瞧,这说的是人话吗?

他一米八的身高,才160斤而已,怎么就满身肥肉了?

“有时候我真想打死你!”

权九言剑眉微挑,放下杠铃,“想单挑?”

单挑?

林北山的视线落在权九言的肱二头肌上,眉心一跳,“开个玩笑开个玩笑!”

权九言接着道:“东西呢?”

“在这儿呢。”林北山拍了拍手里的小木箱。

语落,林北山接着道:“权妖孽!现在是我给你送东西,应该是你有求于我才对,怎么搞的好像我在求你一样?”

“欠你一个人情。”权九言拿起一旁的干毛巾擦了擦汗,随后又拿起一旁的消毒酒精很认真地擦了擦手,最后才走到林北山身边,打开小木箱的盖子。

只见。

小木箱内躺着一件叠得整齐的月白色旗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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