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卷:少年行 第15章 打工团--“血兰”

接到消息的郑东已将林莎和易风几个都接回了林家别墅,杀手出现了,白彦青和皮特也就不能再跟着掺和,否则可能成了累赘。

易风摆弄那把黑星,盗版仿制就是不靠谱,还是要用正品。

“枪手确定是针对小姐的吗?”郑东道。

“是的。”天语道

“枪手开始虽行动缓慢,但弹着点都在林莎周围。”易风道。

“谁说一定找我的?”林莎见易风眼皮都不翻,有些不忿。

“不找你,难道找我们寻死!他们都没意识到我们存在。”易风一听不乐意了。

“对了,加上这次我们可救了你一、二….四次了,你看这事儿该怎么办?”易风一副债权人模样。

“你…你瞎说…..”林莎有些恼。

“我阿姨救你一次,从行尸堆里冲出来又是一次,从军事基地把你弄到酒店是第三次,加上这次四次。”易风掰着手指头一数,顿时把局面弄僵了。

“确实该多谢你们,但不知你们有什么需求?”郑东接过了话,直奔主题。常飞三个也看着易风。

“虽然我们几个呆在这儿为了守株待兔,但看样子今后少不了这种看家护院、出生入死的活儿,人吃马嚼、装备损耗都要成本?”

好吧,要钱!林莎秒懂。cuxi.org 猪猪小说网

常飞、赵盾和天语三个人面面相觑,易风之前还说要攒钱,没说直接敲竹杠啊!为了体面、脸面,自己是否该说点啥呢!

问题是说点啥呢?····仨人一起纠结。

富婆林莎撇撇嘴一脸的小鄙视,而郑东却笑容满面,不就是钱吗!

“好说,你说个数吧!”郑东挺干脆,这是好事儿。

“别,咱这又不是一锤子买卖,就算你们雇佣我们的佣金,保护她同时顺便把我们的事儿办了,怎么样?”

“你的意思是,我们把你们当成雇佣兵?”郑东顿时感觉眼前一亮。

“对啊!我们就是雇佣兵。”易风一拍大腿。

“雇佣兵?没听说过。”林莎“哼”了一声,一看天语几个表情就知道易风随口瞎掰。

“孤陋寡闻!”易风一脸不屑,林莎又要发作,却是郑东先开口。

“也好,那佣金怎么算?”郑东问

“救她一次50万。”易风拿校园消费评估了下物价。

林莎刚想反驳,一看易风不怀好意的眼神,顿时醒悟。

说贵吧,那等于承认自己命贱!说便宜,难道主动涨价!

“好,成交,前四次的200万美金明天就打到一张卡上交给你。”郑东一口

答应下来。

“坏了,要少了!”易风心里咯噔一下,决定再挽救一下。

“她同意?”易风一脸贼笑向林家主人林莎凝视:快反抗吧,少女!

“我想小姐是不会反对的。”郑东一脸郑重的看着林莎。

“哼”林莎站起身来,“砰”的一声拉开门,气走了。

所有人目送林莎背影离开,不到5秒,林莎又回来了。“这是我和天语的房间!”。

那我们明天见”郑东起身径自离开房间,易风顿时傻眼。

·········

同一时间,在纽尧克黄金地段波亚街的睡美人酒吧里。

阴暗一角有暗门通往地下,地下一层为数众多的一间雅致小室里。

一个青年男子上身着衣冠。

“对了,你找的那帮人事情办得怎么样?”男子声音问。

“挂了,全军覆没……...”女郎忙里偷闲。

“什么?”男子一听,皱起眉。

女子媚眼如丝,是个美人。

“一群废物……”一巴掌拍在在女郎身上上,狠狠把女郎扔到沙发上。

“其实我也没想,山芋亲自带队也栽了…….一般人决不是他们对手”答话时断时续。

“他们几个都按吩咐….纹身了吗?”男子又问道

“纹了……”女子答道

“还好,事情总算完成了一半”男子松口气。

“要不要我……再给你找几个雇佣兵…..”女子一脸殷勤。

“算了,老子亲自出马.…”男子咬牙切齿,一脸狰狞。

“好……..”女子迎合应承道。

········

AC227年12月29日,早餐后,易风房间四人聚在一起开会。

“200万美元,感觉报价低了!”易风拿着到手的卡,唉声叹气。

“我们真当雇佣兵?”虽然钱都收了,赵盾是老实人,再确认下。

“当然,你看这把破枪,有钱换新的····不对,枪械要他们提供,他们专业。”易风掏出那把仿制枪。

“咱们吃住在这儿,还要这么多钱,是不是太……”天语脸皮薄。

“要不然明天你跟赵盾再推个车去街上卖冰激凌,攒点钱换把新枪。”易风看天语的目光一脸期待,显然他俩干过。

“又来这招!”赵盾和叶天语一起都撇撇嘴。

“有劳有酬,天经地义。”常飞也把枪搁在桌上。

“你看,英雄所见略同。我们干了保镖的活儿,就该给钱,不然咱们出生入死,林大小姐也未必领情,还是换成现金实惠。此地事了,两不亏欠。”易风与林莎的交集是个悲剧,他也没想有续集。

“那雇佣兵,咱们要有个名号吧?”赵盾其实心里挺不以为然。

说是雇佣兵,不过是眼下权宜之计,等报完了仇,回到东华,照样还是正规军。不过话又说回来了,雇佣兵没个名号,没法签合同啊!

是的,赵盾熟读法律,很有契约精神,可是个有原则的人!

“确实,来合计合计,起个名。”易风赶紧招呼大家靠近一点,好集思广益。

“金立来?怎么样,金子立刻到来。”易风第一个发了言。

“反对!”常飞三个否决的干脆利落,真是想钱想疯了。金立来,开公司吗?

“猛龙,怎么样,有个词叫猛龙过江,我们算猛龙过海!”赵盾觉得威武。

“有点意思。”易风一阵点头,天语却想起一件事儿道,

“还记得大学挑战杯吗,那人叫飞龙,会不会让人误会啊?”

几个一想是有些不妥,被人当成粉丝团就糗了。

“‘龙’不能用,那帮杀手纹身也是一条龙!”常飞直接排除一切“龙”

“你说叫啥?”赵盾继续捧哏。

“影!”常飞憋出一个字。

“怎么感觉像个暗杀组织!”易风看看常飞、赵盾,最后到天语。

“血兰,血兰怎么样?”天语沉思一阵,提议道。

“雪兰,是朵花吗,会不会太娇气了。”赵盾小心翼翼的质疑。

“不是花。鲜血的血,乌兰阿姨的兰。咱们不是要为乌兰阿姨报仇吗!”

“以血还血!”易风道

“概不赊欠”常飞道

“同意”最佳捧哏。

“那就这样了,咱们就叫血兰,血兰佣兵。”四人达成共识,天语笑的尤其灿烂。

“你说要不要个徽标啥的?”赵盾小眼睛一转。

“要啊,等会儿天语画朵兰花,涂成红色,不就成了。对了,抽时间每人置办几套衣服,统一着装,我看能不能顺便让老郑找个裁缝,把天语画的血兰花绣到衣服上去,就齐套了。”

易风一口一个老郑,兜里有钱底气雄啊!

“对了,关键是枪。”赵盾郑重提醒,易风点头称是,有事儿找老郑!

异国他乡,不大的卧室,四个少年,如同儿戏的一幕却诞生了雇佣兵史上的另一个传说。

而林家餐厅旁的小客厅里,林莎和郑东也在闲聊。

“郑叔,易风那样,你真给他那么多钱!”尽管林莎自小衣食无忧,但对钱还是有概念的,而且是易风收了卡,又不是天语。

“莎莎,如果这也算是生意的话,我们占了便宜。”林莎知道郑东用昵称时,他只是一个长辈。

郑东接着说:

“昨天袭击你亲眼所见,你再想想自由岛密密麻麻的变异体,然后拿他们比较一下你过去的同学、朋友,有这样的同龄人吗?”

林莎摇摇头。

“年龄相仿,技艺超群,还能伴你身旁,为你拼命,这是上天的怜悯,是林先生给你积的福祉啊!”郑东表情很认真。

“那您觉得他们究竟是什么人,听天语说他们都是东华一所军校的学生。”林莎没见识过军校生,但她相信天语和赵盾肯定是的。

“依我看,军校肯定不假,但要看是怎样的军校,他们太年轻了!”

“年轻?那他们是从小读军校!”林莎没想过这个问题。

“只可能是少年班,当初他们在自由岛上杀进杀出,除了自幼接受这种教育,否则不可能活着出来。”

“这件事要不要告诉叔叔?”林莎随口问到。

“暂时不要,他们的身份越少人知道越好。外人不会知道,你身边会跟着杀手,还是四个!”郑东淡淡笑容里满是萧杀之意。

郑东不会告诉林莎,200万美金只是一种善意、一条纽带、一种奢望。

··········

上午林竺觉来了,林竺觉和郑东、林莎三个人关在书房里密谈。

“林莎,昨晚没伤到吧,出了这么大的事你怎么不第一时间告诉我?”林竺觉把林莎上下打量了几遍。

“郑东也是,今天才告诉我,我如果跟林莎一起去大学报到,晚上肯定就一起回家了,也不会遇到枪击案。”

“是,先生,是我虑事不周。”郑东点点头。

“准备好了吗?我要带林莎出去一趟,有些事情该让孩子知道了。”林竺觉对郑东说了一句。

“是,但最好带上小姐那几个同学。现在风声紧,带上几个孩子好掩人耳目,毕竟小姐还要正常上学、生活。”郑东建议到。

“要带我去哪儿?”林莎没听郑东说起。

“一艘大游轮。”郑东答道

“那叫上天语他们,也好有伴儿。”林莎经过郑东洗脑,已心神领会。再说自己家付了那么多钱,也不能让易风闲着。

“好吧!”林竺觉不想拂了林莎的意,点头答应。

易风三个从天语口中获悉了行程,听说去一艘大游轮,一路都兴高采烈。

45分钟之后,车队停下来,路牌上写着几个大字,“金丝鹿码头”。

一下车,林莎和易风四个少年就被眼前场景给震住了。

作为金丝鹿码头的标志性建筑,15层楼高的圆顶码头渔政楼的身后,停泊着一艘与圆顶齐肩高的巨大游轮,在巨大船体面前,码头上不论是建筑还是其他船舶,简直就成了侏儒。

目测来看,这个庞然大物足有四五百米长,能超过4个足球场,虽然没走到近前,不好确定它的宽度,但仅看侧面就令人咂舌。

这哪里是艘游轮,简直就是座海上城堡。

“这就是我们要去的地方,22万吨的超豪华游轮,‘女王号’。”林竺觉一脸骄傲,毕竟这艘游轮,有他们林家一半产权,足以支配她。

“哇,塞,没想到是这么一个大家伙。”易风发出由衷赞叹,游轮能建成这样,也算是开了眼界。

“里面还有惊喜。”林竺觉心情不错。

被吊起胃口的年轻人迫不及待登上了游轮,之前注意到码头人员严格的安检手续,几人的枪留在车上。

上了船,易风几个没轻易迈步,因为面前是一个中央公园。是的,一座中央公园,船上公园。

脚下所在,没有地板,没有多排座,也看不到救生圈。有的是鹅卵石小径,花砖围拢的草坪,精致的花圃,白色的遮阳伞,中间还有一个圆形的泳池。不仅如此,草坪上还有高大的树木。

不曾亲眼目睹的人绝对难以想象,这艘巨大的游轮里竟有这样一个100多米长,20多米宽的中央公园,它直面天空,草木葱茂,充满了热带风情。

而夹着公园的两侧八层甲板探出的平台像极了两座隔邻相望楼房的整齐阳台。走在鹅卵石小径上,就仿佛置身于美利亚海滨小镇一般。

“总共是16层甲板,从我们脚下位置,上下各分八层。你们看,单单那几棵树就足足占去了两层半甲板的高度。”林竺觉热情介绍。

此刻女王号上从身边走过的男女老幼,个个旁若无人的专注于自己感兴趣的事,晒太阳,聊天,还有人正支着画板,给一位贵妇画像。

一切都生机盎然,对于一个设计容量达6000人邮轮而言,已经搭乘的旅客确实算不上拥挤。

林莎和叶天语结伴游历一番之后,郑东来招呼林莎去了别处。

临行前,林莎习惯性扫了一眼,却见易风几个浑不在意,各自逍遥,一点都没有打工仔的觉悟。

当然林莎不知道常飞往那儿一站,半径200米区域都是他的可测范围,何况这终归是艘船。

于是,等林莎消失在一扇门后不久,易风几个便聚在了一起,等常飞确定了方位便开始选位置,好在游轮体积够大,人少房间多,四个人很快便消失在回廊曲折间。

第5层甲板有一个储物间,为了配合叶天语的听力,几个人才找到这么一个合适的所在。

与他们一层甲板之隔的左下角部位,常飞感测到林莎所在。

“房间里包括林莎有21个人。”常飞扭头对易风说。

“听他们说什么?”易风对天语道,

“林叔叔说大哥被人暗杀,但组织不能群龙无首,林莎作为他大哥的独女,按规矩,应该继承父志,做掌舵龙头。现在下面乱哄哄的正讨论。”叶天语说完停顿一下。

“掌舵龙头,嘿嘿,我就知道,这家人表面光鲜,实际上就是个贼窝子。”

易风一竿子打翻了一船人,顺带把林莎也扫了进去。

“林莎不知情,她现在问郑东是怎么回事。”叶天语继续。

“原来,林家是数一数二的走私黑帮,郑东虽然说的婉转,但林莎被吓得够呛。”

“这位大小姐,是个傻妞。”易风摇头。

“林莎说话了,她拒绝了,说打死不做黑帮老大。怎么能面对一帮黑社会说这么直白呢!”叶天语不免有些担心。

“我早就说她傻吧”,易风说着起身。

“干啥去?”守门的赵盾问。

“提前准备,别让她死在里面。”易风见天语摆手,停步继续听。

“别担心,有人说话,是个中年男子声音。”

“说让大小姐这样一个娇滴滴的小姑娘带领一帮粗痞确实也难为她了,不如干脆让林二哥掌舵。”

易风几个一听,八成是林竺觉的人,不过对林莎而言,这或许是最好的选择,毕竟领导黑帮不是分家产,她爸就是例证,不做也罢。

“现在是那个开快艇接我们进来的黑熊说话。”天语记得这个人。

“他说了,不管大小姐愿不愿意做,道上的规矩不能坏,他不是不同意林二叔管理帮派,但就算是大小姐置身事外,在家中闲坐,这龙头的帽子该是她还是她的,这龙头的分红也必须分毫不差。”

“这家伙站哪边的?”赵盾小声嘀咕。

“现在,一群人又开始叽叽喳喳了。”叶天语道。

“看来,林大小姐的黑钱比想象中还多。”易风冒出一句。

“你想黑吃黑!...”常飞报以最大的恶意揣测。

“林竺觉说话了。”叶天语继续。

“他说,组织是他大哥一手创办的,风风雨雨这么多年,弟兄们才打拼出现在的局面。如何给大哥报仇才是首要事务,敌人一日不除,兄弟们都没有好日子过。对林莎而言,父仇不共戴天,按理是该接下龙头位子。但有的弟兄说的也有道理,她还是个孩子,组织里的事她插不上手,他这个做叔叔说心里话,即有做龙头的想法,也相信自己的能力。现在下面有人打断···开骂了。”叶天语停顿了一下。

“林竺觉又开始说话了。他说,但是他不能不为长远考虑,敌人既然能动用直升机刺杀他大哥,那么,他自己也说不定什么时候就死了,到时候组织就不是简单再换龙头的事情,很可能引起内乱,所以不如现在就把林莎推到龙头的位置,提前历练。即便如此,接下来大家要报仇,也不能让林莎冲在前面,所以打生打死的活儿还是要由他林竺觉来干,万一不幸被流弹打死,林家还有林莎在,组织就散不了。下面开始讨论了。”叶天语轻声又道。

“静下来了,林莎说话了,说她父亲的仇要报,但她当不了,也不会当什么龙头。”叶天语继续复述。

“林竺觉正安抚其他人。他说,各位兄弟都是跟大哥闯天下的人,林莎对他们而言就算是侄女,还是个孩子,所以孩子有时候说话不注意,这些叔叔大伯们都不要介意,毕竟换做谁家的闺女也没经历过这种场面····那帮人都在笑。”天语停了停。

“现在他在对林莎说话。说凡事都要有了头领,做女儿的牵头为父亲报仇,是孝道,更何况这些叔叔伯伯都是跟林莎父亲过命的兄弟。他还说,林莎父亲和这帮长辈最近几年已经收了性子,早些年那些违法乱纪的事都不干了。其实当初那也是因为东华移民的身份,老被美利亚人欺负,这才抱起团来成立了组织。尤其是林芝觉临终前已经开始带领这帮叔叔伯伯们漂白上岸了,开始做正经生意,所以林家才会有那么多合法的公司包括这艘邮轮,而在座的其实都是各公司的股东。”

“好多人正应和林竺觉的话,郑东也说了一句话,肯定了林竺觉的话。”叶天语接着说。

“林竺觉说,知道林莎是个好孩子,让她接下龙头,实际上也是接下她父亲未完的事业,如果说组织原来也走黑道,那接下来就要她继承父亲的遗志,把组织彻底带到正道上来,让大家都过上体面人的生活。林莎越是个好孩子,才越能亲手改造这个组织,而当了龙头,说话就有约束力,谁要敢不听你的,继续不走正道,大家都不会同意,到最后,林莎就不是龙头了,变成带给叔叔伯伯好日子的董事长了。”

“人才,林老二该考律师!”易风由衷赞叹。

以高尚的名义拉人下水,以救赎的名义使人堕落,都要一张好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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