哥布林和狗头人也都知道了大沼泽的消息,提前聚集起来,得到杨牧云的召唤,立刻跑过来。
杨牧云看了一眼大家的表情,有期待、有迟疑,还有畏惧。
狗头人相对更加好战,哥布林们则比较胆怯。
杨牧云抬起手,示意大家噤声,随即沉声问道:“大沼泽周围的种族为了猎场开战了,但是没有人挑战我们,也没有人找我们结盟,甚至连个监视我们的种族都没有。我们被彻底的无视了。”
听到这话,大石心中愤愤,打定主意狠狠教训那些瞧不起自己的种族。
其他人心中就复杂了,有生气的,也有庆幸的,还有两者掺杂的。
杨牧云笑了笑,“其实这样也挺好,不参战就不会折损人手,就不会受到重创,可以关起门来幸福的过日子。”
听到这话,在场的许多成员长长松了口气,不打架就行。
大石却急了,“酋长,那可不行。”
黑头也焦躁,但是话到嘴边又咽了下去。
杨牧云抬手制止了大石,继续说道:“可是,大沼泽那边战斗结束以后呢?胜利者整合所有种族,组成一个庞大的联盟,叫我们交粮纳贡怎么办?或者看上了我们的地盘,想要强占怎么办?”
听到这话,所有人都沉默了。
劫掠是这片土地上经常发生的事情,弱肉强食指的不仅仅是没有智慧的野兽,还包括那些弱小的智慧生物。
哥布林可以说是智慧种族中最弱小的存在,如果不是傍上野蛮人这个靠山,早就被其他种族掠走做成肉干了。
虽然哥布林没肉也不好吃,但总比饥肠咕噜好多了。
看到哥布林们紧张、恐惧的模样,杨牧云感觉火候差不多了。
“所以,我们不但要参战,而且要成为最强的势力,最后的赢家,成为这片土地上的规则制定者!”
情绪激昂之下,杨牧云握起拳头高喊一声自己听着都尴尬的口号:“顺我者昌,逆我者亡!”
下方的狗头人、哥布林立刻附和起来。
“顺我者昌,逆我者亡!”
在一片狂热的情绪中,又有信仰之力陆陆续续的汇聚过来,杨牧云大略数了数,有六七十个。
不错,说几句话就有这么多收入,难怪领导们动不动就开会,而且特喜欢发言讲话。
等到没有信仰之力了,在工厂流水线上干活的哥布林和狗头人也搬着大堆的货物赶过来。
杨牧云咳了咳,然后指挥大石、绿帽和黑头给大家分发装备。
大石三人愣愣的看着面前的装备,这都是什么来着?
杨牧云拿起一个头盔扣在绿帽脑袋上。
哥布林脑袋大,脸小,下巴尖,从上到下是一个倒三角形,头盔都不用系带子,直接往头上一卡就行了。
绿帽惊讶的摸着脑袋上的事物,然后用手抠了抠,隐约明白这是一件防具。
只是不知道防御效果如何。
绿帽想找大石试一下,可是看到大石手里的冰晶棍,立刻放弃了这个念头。
要是一棍子下去,估计能把自己夯进地里,都不用埋了。
这时候,绿帽灵机一动跪倒在地,对着杨牧云砰砰磕头。
“咦,不疼?”
“真的不疼!”
“一点都不疼!”
绿帽使劲磕头,每次头砸在地上的时候帽子都会传来一股反弹的力道,脑门上一点都不疼。
这时候,杨牧云叫绿帽站起来,又给其套上一件小马甲。
这下,绿帽更高兴了,向着周围的族人们显摆身上的装备。
杨牧云再把一根哥布林手臂长的棍子塞到绿帽手中。
“看到没有,就这三件套,给你的族人们发放。”
这几天史莱姆工厂啥都没干,就在生产装备了,人手一套绰绰有余。
绿帽叫了一个族人过来,然后有样学样,拿着一顶帽子扣在族人头上,然后是穿马甲,最后把一根棍子塞到族人手中。
那个族人惊喜的看着一身装备,随即噗通跪倒在地上,对着杨牧云砰砰砰磕头。
绿帽心中暗道:我刚才是为了测试头盔的作用,不是为了给主人磕头。
不过绿帽没有过多的解释,而是默许了族人的行为。
后面的哥布林们看到这一幕,顿时明白,向主人磕头是必须的流程。
于是,每一个接受装备的哥布林都对杨牧云三拜九叩,反正磕头不疼,那就使劲磕,多磕几个。
旁边的狗头人觉得不磕头说不过去,于是也跟着学了起来。
杨牧云心中暗骂:你们搞快点,赶紧换装出去打架啊。
但是,那些哥布林和狗头人跪下磕头的时候,都有信仰之力飘起,别管是大是小,是强是弱,总归有。
于是杨牧云也不阻拦了。
足足过了半小时,一百狗头人和两百哥布林终于换装完毕。
人靠衣装马靠鞍,有了崭新的装备后,无论狗头人还是哥布林都焕发出了全新的精神面貌。
三百多人穿着同样色彩、样式的装备,光是往那一站就有了其徐如林的感觉。
更何况,制作装备的材料是牛筋色,也就是琥珀黄,最后一道工序,使用燃烧的碳粉炙烤。
由于工艺粗糙,成品上残留了许多黑色的碳粉,擦都擦不掉。
负责最后一道工序的哥布林看到成品上的瑕疵,差点自杀谢罪了。
可是杨牧云看到黄色头盔、黄色马甲上那黑色的条纹和斑点后,非但不生气,反而哈哈大笑,命令哥布林们就按照这个模样进行生产。
所以,哥布林和狗头人身上的装备并不是纯粹的琥珀黄,而是带有炭黑色的纹路,就像老虎的斑纹,充满了撼人心魄的视觉冲击。
大石挥舞着大棒,高声吼道:“酋长,出发吧!再晚就赶不上了。”
杨牧云却不急,“慌什么,还有最重要的装备呢。”
说着,杨牧云一挥手,一双双鞋子被送了上来。
大石看着地上那些东西,情不自禁的挠了挠头。
“这是什么?”
杨牧云说道:“鞋子,一种穿在脚上的护具。来,大石你试试。”
无论野蛮人还是狗头人又或者哥布林,根本没有穿鞋子的概念。
对于他们而言,光脚才是最舒服的,可以时刻感知地面的干湿、软硬、冷热,必要时还能用脚掌攀爬树木、岩石。
杨牧云自然知道这一点,但杨牧云还是向自己的眷属推广鞋子。
因为有了鞋子的保护,脚掌可以免受许多伤害,同时脚也能当成武器使用。
这时候,大石已经穿好了自己的鞋子,试着站起来走两步,大石立刻有了不一样的感觉。
之前走路时,每一步都是抬腿、落脚,再抬腿。
而现在,脚掌落地的瞬间就从鞋底传来一股回弹,可以省下不少力气,无形中也提升了行走的速度和辗转腾挪的灵巧。
于是,大石赞美起了脚上的护具。
“酋长,这东西叫什么名字?”
杨牧云笑了笑,“鸿星尔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