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3章:暴富之后(加更)

信仰空间中不断有信仰之力浮现,或大或小,或强或弱。

杨牧云惬意的枕着双手躺在软床上,二郎腿翘着还上下上下的晃荡,嘴里叼着的狗尾巴草左右左右的晃荡,全身上下充满了欠揍的气质。

“9527、9528、9529……”

就像是数钢镚的土财主,数来数去,眼一花数错了,再来,一愣神又忘了到哪了,再来。

一次次重复,却还是乐此不疲。

窃据一个寺庙实在太爽了,尤其是这座寺庙拥有数百年历史,在当地名声极大,香火极旺,还有着最大的大雄宝殿,在全世界都小有名气。

不过杨牧云也发现一个问题,自己窃据佛像之后,所笼罩的信徒只包括寺院中的和尚,当地的善男信女,以及曾经在这里拜过的游客。

也就是说,自己只是窃据了某一个片区的信仰,而不是直接窃据了整个宗教的象征。

也就是说,杨牧云想窃据更多信仰的话,还得把全国甚至全世界都跑一圈,逐个点亮。

杨牧云小富即安的属性又发作了,“世界那么大,我一点都不想去看看。”

谁知道其他寺院是什么情况,万一还有超凡强者存在呢?

给自己提供太乙神针的圣徒就是一个真实的例子,地球上有超凡存在,至少曾经存在过。

所以,杨牧云决定,在没有足够的实力之前,还是守着自家一亩三分地过日子。

有一群老和尚、小和尚天天念经为自己提供信仰之力已经很不错了,毕竟这是地球上的信仰之力,一颗顶小人世界一万颗。

有资源就得用,而且要用在刀刃上。

杨牧云立刻沉下心神,借助信仰空间的十颗太阳进入见神状态,以特殊视角观察自我的存在。

腿部肌肉还有强化的余地,筋腱可以更加强韧,骨骼再坚硬一点……

杨牧云本想一步到位强化到极致,但是双腿传来一阵阵痛楚。

有点操之过急了,毕竟身体牵一发而动全身,局部强化势必会影响到整体的平衡。

但是转念一样,强化双腿影响旧有的平衡,那就把其他地方也都强化一下嘛,大家都提升了,不就又平衡了吗。

于是,杨牧云继续强化双手、躯干、脑袋。

手臂筋肉骨骼也继续提升,手掌的小肌肉群也得到了信仰之力的滋养,十个手指甲盖更是变得刀锋一样锐利。

胸腹腰背的大肌肉群变得更加强壮,肌肉纤维更加密致,强度也有了长足的提升,原本是肉丝的话,现在就是铁丝,甚至钢丝。

体内的脏腑、骨骼也都得到了信仰之力的灌溉,变得更加强大、坚硬。

杨牧云把全身上下能滋养的地方都强化了一遍,在见神视角下,杨牧云的身体更加晶莹剔透,就像是从普通的石头变成美玉、翡翠、水晶。

“哈哈哈,距离不死不灭的小目标又近了一步。”

这一番操作也将信仰之力消耗得一干二净,信仰空间中除了十颗太阳再也看不到任何其他光点。

可是很快,又浮现出一点信仰之力、两点信仰之力、三点信仰之力。

就像没拧紧的水龙头一样,滴滴答答,稳定而又持续,如果遇到和尚们做晨课和做晚课,还能淅淅沥沥的爆发一下。

自我感觉良好的杨牧云突然生出一丝不妙的感觉。

用手摸了摸头顶,果然,毫不费力的薅下来一撮头发,随即头顶凉飕飕的。

只顾着强化身体却把浑身的毛发忘了。

杨牧云整个人都不好了。

没办法,杨牧云只能耐心等待,让身体长出新的头发。

但愿新生的头发能顶破头皮……

有了源源不断的信仰之力,杨牧云的腰板也硬了起来,终于想着干一些神明该干的事情。

“拉玺达女士,您昨天说那个什么……培养眷属,怎么操作来着?”

拉玺达诧异的看着杨牧云,上上下下打量,还绕到杨牧云身后。

“年轻的野蛮人,你似乎有了奇遇。”

杨牧云点了点头,“没错,拉玺达女士,我收获了一批信徒,现在可以考虑培养特色兵种了。”

拉玺达说道:“培养特色兵种就和你强化自身一样,只是强化的对象从你变成眷属。你只需要给眷属改造出一个‘始祖’,接下来就是让‘始祖’繁衍大量的二代,挑选其中优秀的二代后裔进行相同的改造,然后通过回交产生纯血的三代、四代,也可以引入其他血统强化某一特征,一代代筛选,令‘始祖’的特征彻底固化下来,形成独有的血统。”

杨牧云蹙起眉头,这么麻烦,而且涉及到太多十八禁不能描述的内容,如果全都写出来很可能会连累作者。

“拉玺达女士,还有更快捷的办法吗?”

拉玺达点头,“培养两个‘始祖’。”

等于没说。

看到杨牧云的表情,拉玺达耐心提醒道:“培养眷属是一个漫长的过程,必须有耐心。如果运气好,不出五代就能把血统固定下来,可如果运气不好,血统不稳定,就得花费更多的信仰之力去修正、改造,十几代依旧不能形成稳固的血统。这就像赌博,有可能一夜暴富,也有可能一无所有。”

接着,拉玺达讲述起培养眷属的经验心得。

第一种是世界上存在的生灵,对它们的身躯进行强化、改造,让它们力量更强、速度更快、身板更硬等。

第二种是世界上并不存在的生灵,通过杂交得到,可以融合父系、母系的优点,但也可能融合父系、母系的缺点。

第三种是通过某些秘法、仪式将多个生灵或者其他奇奇怪怪的东西融合到一起,或者作为祭品召唤一个新的生物,再将这个物种作为眷属的“始祖”进行培养。

第一种的好处是简单方便,而且大概率会得到稳定的血统,缺点是眷属的上限不高,潜力不大,没有长远发展的可能。

第二种的好处是上限相对更高,潜力更强,有极大的培养价值。比如狮鹫,无论在天空中还是陆地上都有着强大的战斗力,但也有失败的例子,比如沙雕。

再比如比如满天飞、遍地跑的各种龙兽,不否认其中有优秀而强大的个体,成长起来后可以超越父系、母系,但更多的是龙族耻辱,连真名都不配拥有的废物。

第三种随机性太大,谁也不知道融合出来的是什么鬼,而且鬼也不知道这个东西的智商如何、忠诚如何,又该和什么鬼东西在一起繁衍后代。

还有一个问题是,如果像龙族一样百年孕育、千年长成,那真是熬死人,如果二代再来个不育,那真是气到吐血。

“拉玺达女士,这也太麻烦了吧,为什么不直接将眷属强化到天使那种级别呢?”

“如果有这么多信仰之力,投入在自己身上不是更好?”拉玺达淡淡说道:“眷属存在的意义是战斗,随便折损一个眷属都让你肉疼。而且,你还需要信仰之力强化自己的身体、能力、装备等。”

杨牧云想了想,终究没有把“我有这么多信仰之力”说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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