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沈墨涵外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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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墨涵出生的时候,她的父亲在产房外向人磕头。

沈重山无比卑微的恳求他们不要进入产房搬东西,她的妻子正在难产,不能被打扰。

在变成怪物前的十余年时光里,沈墨涵都想像不出一生要强的父亲竟曾有过如此卑微的时候,她印象里的父亲是一个冷酷、无情、毒辣、不择手段的经商机器。

从懂事起,沈墨涵经常听父亲说起一个叫“拈穗村”的地方。

那是第一次发生旱灾,沈重山逃难的终点。作为一个外乡人,沈重山在无数本地人的打压欺凌中长大。

他立志要干出一番事业,二十岁的时候,借了大量印子钱大搞鱼塘,通过悉心照料,好不容易有些起色,却遭人眼红,一日夜晚,鱼塘被人投毒,一池的鱼苗死了个干净。

沈重山破产了,欠下巨债,被人打断双腿,在全村人嘲笑中爬出了拈穗村。

一路上,他的双手爬出了鲜血,他的伤腿留下一条长长的血痕,最终因为缺乏食物而晕倒在路边,所幸遇到一个路过的商队,商队的会长上官桀是个好人,将他带进城中,请医生治好了他的腿,并把他收留在商队,不久后又借了一笔本钱助他东山再起。

沈重山靠着这笔钱娶了妻子,经营着粮店,凭借过人的头脑,很快将生意做大起来,她的妻子有了身孕。

不想,生产当日,胎儿一天一夜也无法落地,就在这时,拈穗村的债主听闻他发财消息,纷纷上门讨要当年的高利贷。

此时,沈重山的钱都投到各地开粮食分店,没有多少现钱,只能眼睁睁看着他们搬空府邸,东西很快被抢完,手慢的债主又把主意打到了唯一没被搜过的产房。

面对闪着贪婪目光的一众债主,沈重山只能卑微哀求他们不要进去。

最终,债主们极尽侮辱之事后,拆了大门,扬长而去。

随着天空一声惊雷,产房里传来了一声嘹亮的哭声。

沈重山不顾一些切了进去。

黑暗中的蜡烛摇曳着。

沈夫人虚弱发出声音:“重山,我们约好的,女儿我来取名,就叫墨涵吧。”

沈重山全身颤抖的接过自己的女儿,流着眼泪:“好,都依夫人,夫人说什么就是什么?”

“重山,我好累,我睡会。女儿靠你了……”

“好~”

“我睡了,你不要走,我好累,这次我追不动你了。“

沈重山颤抖着嘴唇:“夫人,我不走,我不走,我哪也不去,我就在这~“

这是夫妻二人今生最后的对话。

沈夫人闭上眼睛,越睡越沉,沈重山再也忍不住,抱着襁褓里的沈墨涵,趴在满是产血的床前嚎啕大哭起来。

沈夫人是官家小姐,第一次和沈重山见面的时候,沈重山还在商队,机缘巧合下,两人相谈甚欢,一见钟情。

但两人身份终究天差地隔,沈重山心里明白,留书一封,不告而别。

沈夫人第二天看了信,竟不顾官家身份,独自逾墙而出,在山林之中追了十几里路。说来也巧,她一个小姑娘家家,一路上没遇到虎狼,也没碰到歹人,却捡到了因为郁闷喝闷酒,把自己喝醉了,正在一块石头上呼呼大睡的的沈重山……

沈重山抱着女儿站在一座小小土堆前,如今他和沈夫人,一个土里,一个土外,相隔不过几尺,可是,无论他跑上几十里,几百里,几千里,几万里,也无法追回近在咫尺的妻子。

沈墨涵渐渐长大了,沈重山忙于生意,害怕女儿寂寞,从外买回四个小孩陪她,三个女孩一个男孩,分别取名彩凤、彩云、楼莹、沈魂,他们后来成了日后沈府的管事人和教头。

沈重山的生意越做越大,不但是粮店,各行各业的生意都开始涉及,街上的布纺,客栈,当铺招牌旁都多了一个“沈”字。

家里的下人多了起来,沈家变成沈府,沈重山变成了沈老爷,沈墨涵走到街上,也被越来越多的人叫做沈小姐。

那日,五岁的沈墨涵正浇着院里的紫罗兰,府里不知哪来了个全身上下脏兮兮道士,一进来,那双三角眼直勾勾盯着沈墨涵看。

沈墨涵害怕了,彩凤和彩云连忙把沈墨涵护在身后,楼莹和沈魂拿出木棍挡在最前。

这时,沈重山也赶了过来,见此,对着几个孩子怒斥几声,接着转身毕恭毕敬对怪道人表示歉意,让其不要跟孩子计较。

怪道人在沈府住下,每天晚上出去,白天回来。沈老爷对其一直毕恭毕敬。

沈墨涵不喜欢怪道士,于是天天躲在房间里看诗经。彩凤和彩云陪着她一起看。

楼莹总喜欢拿着把纸扇唱小曲,尤其是柳永的《雨霖铃·寒蝉凄切》,沈魂则爱拿着木块有节奏击打板凳,边打边和着曲调唱西北方言的山歌。

这两个人唱的东西,一个精细,一个粗糙,一个豪放,一个婉约,两个调调实在不协调,简直好比青楼姑娘浪语揽客的背景声中高声朗读论语。

彩凤和彩云私下打了好几次赌,他们什么时候会打起来。

可惜,一个多月来,他们一直各唱各的,没有发生任何彩云彩凤期待的故事,甚至有时候还会互吹两句。彩云怀疑这两人有唱歌带耳塞的习惯。

和彩凤彩云不一样,沈墨涵一直有些忧心忡忡,她发现每天晚上,都有人在院子里偷偷烧写有“旱”的黄纸,一天,她悄悄走进,发现竟是面目狰狞的父亲。

看着那螺旋上升的黑烟,沈墨涵预感,接下来,沈府外有什么事要发生。

不久后,传来消息,旱灾又出现了。

这次旱灾整整持续了两年,大量土地颗粒无收,很多村庄都出现大量饥民。

沈老爷开始每天看各种传递消息的信封,一天,他收到一封信,脸上出现大喜,将手用力在扶手上一拍,站起身来:

“准备粮车,去拈穗村。”

这时的拈穗村已经两年绝收,每个村民都饿的两眼冒金星,绝望充斥心头。

当沈老爷带着人数众多的家丁押着粮车进入村庄时,村民们眼里出现了希望的光。

回到离开多年的拈穗村,沈老爷第一时间让家丁把当年上门讨债的几个债主带过来。

当年嚣张跋扈几人此刻瑟瑟发抖。

沈老爷阴着脸,一拱手:

“几位叔伯,好久不见。小侄感几位称贷之恩,今日特来还债。”

“沈老爷,不敢,不敢。今天您特意用粮救济乡亲,我们感激还来不得,哪让好意思让您还钱啊。”

“姚叔,你这话就客气了。一码归一码。欠债还钱,天经地义。我沈府绝不拖欠,这是本金加利息,你数数。”

几张大额银票被丢了下来。几个债主瞄了下,顿时被金额吓傻了眼,就算他们放的是高利贷印子钱,但这么大的银票显然是绰绰有余了。

“这,沈老爷,是不是弄错了……这多出太多了啊。“

沈重山冷笑:“不多,不多。盈出的部分正好是你们的这命的价钱。”

他话音刚落,几个早就待命的家丁一拥而上,将几个债主丢进了早就挖好的大坑,接着在在几个债主的哀嚎和全村人胆战心惊的目光中,泥土落下,债主们被活埋了起来。等到坑被填平,沈老爷又一挥手,家丁们从车上拿下小树苗,一根一根种了上去,很快就形成了一片小树林。

做完这一切,沈老爷将粮车四周点满了火把,接着对冷酷宣布了卖粮措施,以地换粮,而且是全村土地齐换的一锤子买卖。

“在座各位有一家不肯卖地,我就点燃粮车。我可以向各位透个底,这附近几个大城粮店都是我沈某买卖,这队粮车没了,诸位再要卖地卖粮,就得去千里之外的京城。”

说完不管下跪的村民,沈老爷点燃一根香,拂袖而去。

饿了好几个月的村民没有选择,很快,拈穗村的所有土地房屋归了沈府,土地价格被压的很低,原村民不但卖光土地,还签上了极高利息的借据,自此个个都成了沈府佃农和债户。

交接完所有地契的那天,沈老爷指着拈穗村祖祖辈辈生活的村民们:

“如今老子才是拈穗村唯一的本地人,你们都是外地讨饭仔。”

大旱终于过去,沈老爷花重金在拈穗村周围修桥铺路,又将村里的老屋全部推平,建造风格统一的仿古建筑,接着又将沈府名下大量的商铺迁入其中。

大旱刚过,百废俱兴,忽然冒出大量商品的拈穗镇自然引来大量的人群,很快,除了沈府商铺,一些小商小贩也陆陆续续来到村里,拈穗村迅速涨大变成了拈穗镇。

拈穗镇落牌那天,沈府设下盛大宴席,宴请全镇居民,酒宴上,沈老爷忽然自顾自地笑了起来:

“拈穗,拈穗,当年我被赶出村时,有人骂我孽畜,有人拿骂我祟妖,不如把这个牌子前两个换了,就叫孽祟镇如何?”

在座众人听了,皆胆战心惊,不敢回话。

“爹,你醉了。我扶你去休息。诸位失礼了”

沈重山见是女儿,不敢再发酒疯,乖乖打道回府,拈穗镇的落牌仪式总算是顺利完成。

自大旱结束后不久,沈府就搬到了拈穗镇,沈老爷在镇长东边修起了大大的庄园和华丽的高楼。

沈墨涵扶着父亲走到府门,一个下人急匆匆走出来报:

“老爷,上官会长来了。”

沈重山一听立刻抖擞精神,带着沈墨涵加快脚步进府,就见院子中央一个身穿长衫的熟悉身影站着。

“哎呀,上官老哥好久不见,来之前怎么不通知一声。墨涵,还不快叫人。”

“上官伯……啊!”

沈墨涵话还没说完,一只手伴随“嘿”的一声,从背后毫无预兆拍在肩膀上,吓得她发出一声尖叫。

回过头来,才发现背后站了个身姿挺拔的少年,他腰缠一条浅蓝腰带,脚踏一双青缎靴,双手放到脑后,嘴里叼着一根稻草,正看着她笑。

上官会长一脚踢在儿子上官轩屁股上

“你这畜生,见面就欺负妹妹。”

沈老爷见了少年,便笑:“原是轩儿啊,好久不见就长这么大了。”

上官轩走到沈老爷面前,两手一拱道:“见过沈叔叔。”

沈重山见他长得眉清目秀,风度翩翩,行止有礼,落落大方,满意的点了点头:

“上官老哥生的好儿子啊,长得一表人才,将来涵儿嫁过去,我也能放心。”

昔日,沈夫人和上官夫人同时身怀六甲,两家当时便指腹为婚,这件事沈墨涵是知道的,只是一直以来不知道这位上官公子是个什么样的人,颇有些不安,如今见了,到也不算差。

上官会长摇了摇头:“好什么啊,老弟,你是不知道,在家时,给我惹了多少麻烦……不过老弟你放心,将来涵儿要真嫁到我上官家,这小子敢欺负她,我第一个打断他的腿。”

说到这他狠狠剐了上官轩一眼。

沈重山笑道:“不要吓唬孩子嘛,我们哥俩进屋说,轩儿,你跟涵儿去玩吧。”

上官会长严厉叮嘱儿子:“上官轩,不要欺负妹妹。”说到这,他看向沈墨涵,语气一转,变得轻和温柔起来:“涵儿,他要是欺负你,只管跟叔叔讲,看我不揍他。”

上官轩对着自己老爹吐了吐舌头,拉着沈墨涵跑了出去。

沈墨涵自出生来,第一次被陌生人拉住,停下来的时候,脸上还带着许些惊恐。

上官轩回头见了,嘻嘻笑道:“嘿嘿,你以后迟早都是我媳妇,拉一下手,你怕什么?。”

沈墨涵气得鼓起了酒窝:“谁是你媳妇?我才不要嫁人呢。”

上官轩听了一下凑了过去,少年清秀稚嫩的脸庞兀的靠近,坏坏笑道:

“真的不嫁。”

沈墨涵脸上飞起一抹绯红:“?哼,你欺负我,我要告叔叔去。”

上官轩听了脚都差点软了:

“你怎么不识逗呢,我带你看蝴蝶去。”

“蝴蝶到处都是,有什么好稀奇的。”

“我的蝴蝶会游泳。”

“骗人,哪有这种蝴蝶?”

“你来就是了。”

上官轩又抓起沈默涵的手,这次,少女的眼中没有了惊恐,全部都是好奇和期待。

两人来到镇口的江峡处,沈墨涵刚要问带看蝴蝶来这里要干什么?结果一转头,上官轩就不见了踪影。

脚下是奔腾咆哮的河水川流,常年身处深闺测沈墨涵有些色变。

“你就在那里,不要动,我马上过来。”

上官轩的声音让沈墨涵内心稍定。

过了一会,背着包袱的上官轩出现在对面的峡尖处。

“看好了。”

上官轩把包袱打开,将里面的一个大罐子打开,刹那间,无数色彩斑斓的蝴蝶扑着翅膀铺天盖地的飞腾而出,两人四周的色彩被点缀成五颜六色,如同一团又一团飘在风里的花,好看极了。

沈墨涵小嘴惊讶的张开,对面上官轩对着她挥了挥手,拿出一片树叶,将两头对折起来,放到嘴唇处,一阵轻快的调子悠扬响起。

蝴蝶们随着音乐婉转飞扬,犹如一条彩带绕着沈墨涵旋转起舞。

“好漂亮啊。”

沈默涵开心笑了起来,身体配合着蝴蝶们旋转起来,白衣飘飘间,腰带飞扬,各色蝴蝶沿着少女的舞蹈轨迹,忽起忽落,这一刻,人和自然。合而为一。

“看好了,蝴蝶要游泳了。”

上官轩树叶的声调一变,蝴蝶们纷纷在空中折返而下,一条彩带冲入急流的水中。

“不要!”

沈墨涵惊呼一声,吓得闭上眼睛,生怕见到脆弱的蝴蝶被激荡的水流打得粉碎的一幕。

“闭眼干什么,快看,快看,蝴蝶游泳了。”

沈墨涵闻言从指缝间小心翼翼睁开眼睛,才发现蝴蝶快要冲到河中一瞬间,翅膀轻点水面,就再次振飞而起,一只接着一只清洗翅膀,一条晶莹剔透,泛着水光的彩带舞动在峡谷之间。

上官轩笑道:“赤橙黄绿青蓝紫,七色彩练当空舞。我的蝴蝶好看吧。”

“这是什么蝴蝶?”

“这是荧水蝶,来自胡徹国的夏苄州,这种蝴蝶很爱干净,只生活在干净清澈的水边,它们每天会双双结伴在水里清洗一次翅膀。”

“这样不是很危险么?”

“是啊,经常有蝴蝶消逝在水中,而且如果一只蝴蝶不幸被水流打碎,她的伴侣也会投进水中无论生死,与君同去。所以在当地,这种蝴蝶象征着干净无暇的爱情。因为生活习性缘故,它们种群一直很少,我可是花了大价钱,才买回这么多呢?对了,还有这个。”

上官轩从对面丢过来一把铲子和一个小袋子。

“袋子里是荧水曼荼罗,荧水蝶要吃的是这种花蜜。”

沈墨涵平时在府里经常打理花卉,种花对她倒也不难。

不一会儿,两人就将一排排荧水曼荼罗种了起来。

蝴蝶们峡谷中间翩翩起舞,就像在两人之间架起了一座彩虹。

沈墨涵看得入了神:“好像传说中的鹊桥啊。”

上官轩没听清,问:“你说啥?往哪瞧?”

“……“

沈墨涵提高声调:“我说,牛郎织女故事中架在银河上的喜鹊桥。”

上官轩抱着手:“?这有什么?你要看,下次我从天上帮你把鹊桥搬下来。”

“你就吹吧。”

“蝴蝶,你刚才也说我吹牛。”

“不一样,那是神话故事里在天上的桥,你怎么可能搬下来呢?”

“哼,你不信,我们就打个赌。下次我再来拈穗镇,就把桥给你带来。如果你输了,就要答应我一个条件,怎么样?”

“什么条件?”

“和你有关。”

“我知道啦,一定是让我不准跟上官叔叔告你的状。”

“我要你嫁给我。”

沈墨涵双脸一红:“我本来就要嫁给你啊。我爹和你爹说好的。”

“不干别人的事,我是你要嫁给我,我是要你本人答应嫁给我。”

“……”

沈墨涵的脸越来越红,心乱如麻,最后她将脚一跺:

“等你把桥从天上搬下来再说吧。我要回去了。”

上官会长带着儿子离开了,拈穗镇多了一个加“蝴蝶峡”的好景,每隔一段时间就有不少人从外地专门来看一群蝴蝶在江峡中穿江过水的壮观景象,还有不少文人骚客留下脍炙人口的诗词歌赋。

两年来,拈穗镇的来往的人员越来越多,南来北往的黄金白银在此处交汇,获利最多的沈府积累的财富越来越多。

沈墨涵心情却不甚高兴,因为那个讨厌的怪道士又来府里了。

沈老爷热情迎接,大摆宴席迎接,沈墨涵只推说不舒服,不肯出门。

道士不知进了些什么谗言,沈老爷想着了魔似的,将南面山上的树都砍了去,接着花费大量人力物力在山上建造一座祭台,还有一大堆画着神秘符咒的符箓,物品没日没夜的送上山去。

镇里流言四起,人人都在传沈老爷要请仙人下凡,求得仙丹,长生不老。

沈墨涵听了简直感到不可思议,长生不老,那是从古到今多少皇帝都求不到的事情,她想不通一向精明的父亲为什么会相信这种骗局。

她决定好好劝劝父亲,但一向对女儿言听计从的沈老爷第一次发了火,当着沈墨涵的面摔了杯子,怒斥小孩子家家懂什么?

沈墨涵伤心极了,捂着心口回到房里,一到床边,就倒了下来,把彩云吓得连手上的银票都撕破几张,后来几天,彩云彩凤天天守在床前照顾,楼莹和沈教头也没心情玩乐器,整日忙着煮药,请大夫。

?三天后的晚上,沈墨涵感觉好了一些,耳边背后听到一阵脚步,她以为是彩凤,转过头来,才发现是一脸愧疚的父亲。

“涵儿,好些么?前些日子是为父话肿了。”

沈默涵摇了摇头:“我不怪父亲,只是那个道长,他……“

沈老爷打断她:“难道你也认为为父是为了追求那虚无缥缈的长生不老么?”

沈墨涵一怔,“那爹你为何要……”

沈老爷看了眼女儿,“是为了你娘,为父要把你娘追回来。”

“可娘她……”

“我当然知道其中或许有问题,但那个道长不是普通人,她却有道行,为父是亲眼见过的,你娘当年在山林追了我一晚,如今哪怕散尽家财,哪怕回去种地,只要有一丝希望,我也要把她追回来。”

说到这,沈重山已经是老泪纵横。

沈墨涵沉默了,她知道这下谁来都劝不了父亲了。

“涵儿,为父要求你一件事。”

“爹,我是你女儿,说甚么求字。”

“唤回你娘的仪式就三天后举行,正好你十二岁生日当天,你是和你娘血脉相连,届时,道长需要你帮忙做阵引,唤回你娘,当时让你娘和为父一起同你一起庆生。”

沈墨涵自然清楚其中大有问题,不过此时她已无法拒绝,只能无奈应下。

三天后,拈穗镇南山,深夜。

几十根刻难神秘符文的柱子中央的祭台上,沈墨涵一身白衣,拿着一杆小旗,心神不宁的正襟危坐。

几百名家丁都举着大旗按阵法方位站定,彩凤、彩云、楼莹、沈魂也在其中,他们都一脸担忧看向中央的大小姐。

怪道士穿着一身脏兮兮的道袍,披头散发,脚踏逆七星,指夹剑锋,剑柄朝上,口中念念有词,吐着神秘咒语。

全部家丁手中的大旗开始无风自动,旗尖扬起,都指向同一个方向——祭台中央。

沈墨涵感觉道士的咒语声越来越大,震的她的耳朵开始发疼,接着抓旗的手上传来一阵刺痛,她刚要放手,觉发现小旗不知已经死死黏在手中,而那股疼痛就像旗里长出的根须沿着掌心攀上手腕,沿着臂膀一路向上,直达喉咙。

沈墨涵想向父亲求救,却发现自己张不开嘴,她感到自己的头发好像被什么抓住,被迫高高仰起。

没有星星夜空此时却泛起一点狭长的赤红光亮,那光越来越多,就像一展展灯火在黑暗中被点起,很快,细长的红光排满了整个夜空。

“那是什么?好奇怪的星星。”

下一秒,那些红光一起张开,露出里面圆滚滚上下摆动的圆点,沈墨涵这才发现,原来那是星星,而是眼睛,布满整个苍穹的眼睛,这些眼球转动着,看向了她,她正在被一只长着无数的眼睛的恐怖生物注视着。

那只生物投射下了残忍的目光,所有眼睛里面一起涌出血来,天被染成了红色,血雨临盆,腥风飘摇,沈墨涵张开嘴巴,一口又一口的血混合着触手残肉被吐了出来。

耳边传来家丁们惊慌失措的叫喊声,接着道士充满恶意的大笑声,然后是父亲沈重山愤怒的拔剑声和斥骂声,彩凤、彩云、楼莹、沈魂四人的呼喊,镇民们跪地请求上天宽恕的讨饶声……

沈墨涵被送回家中,昏迷了好几个月,期间醒来就不停吐血,血里夹杂带着眼珠,触手,肉块,几个月吐的血都有能装满十几个水缸……

沈父请来的大夫们,一看这可怕场景,就连吓得滚带爬逃出沈府,哪里还敢医治。

三个月来,唯有一个常年在深山潜修的百岁道医,刚走进房中为沈小姐号脉,半响后,老道医走出门,摇了摇头,表示沈墨涵不是害病,而是邪祟入体,他开的药方虽可延缓,但终究治标不治本,要想根治,医门无路,唯求生于道。

沈重山问:“何为求生于道。”

老道医解释:“就是寻觅法器,以正祛写,不过这些法器都多匿山林深处,却是难寻。”

老道医说完,将他知晓法器位置一一告知,之后飘然而去。

沈重山悔恨不已,等到女儿服药有所好转后,就安顿府内,将沈府主要事务交给彩凤、彩云、楼莹、沈魂四人,就带着人手出门寻宝。

沈墨涵身体弱了下来,不是吐出肉块一类的恶心之物,就是发现自己身上长出根须和鳞片。

她时常在梦到自己变成一只满是触手和眼珠的怪物,一次又一次的惊醒。

她的情况,一般丫鬟不敢照看,只能彩凤、彩云、楼莹三人轮番照顾,但她们三人在沈老爷走后,接手了沈府主要事务和生意,二年时光里,沈墨涵在梦中惊醒后,总是一个人孤独的在白纸上画着蝴蝶。

沈墨涵十四岁生日后的一天,彩云拿着一套衣服进来,告诉她一个好消息,“上官公子来了。”说完这句,又叮嘱了一句,“你去见他的时候,千万不要透露生病的事情。”

上官轩这次是自个领着商队来的,相比四年前,脸上少了几分稚嫩清秀,多了几分俊美潇洒。

翩翩公子拍了拍马车,得意道:

“我把鹊桥给你摘过来了。”

他还是如四年前一般意气风发,可沈墨涵却只能保持沉默,她怕自己一张嘴吐出可怕的东西。

“话说这镇上是不是冷清了。”

“……”

二年前那场血雨,让镇上的人惊恐不已,种种关于沈府的谣言四起,拈穗镇萧条了。

“哎呀,当初,我给你们那些蝴蝶怎么样了,是多了还是少了,你这些年又经常去看么?”

沈墨涵轻轻点头。

上官轩看她:

“你怎么话少了,大小姐,我没得罪你吧。”

沈墨涵听了,心里一阵刺痛,几乎要哭出来。

叫她一副委屈欲泣模样,上官轩反而笑了出来:

“逗你玩呢,你怎么还跟以前一样不识逗啊,我带你看鹊桥去。”

说着跟四年前一样拉起她的手在拈穗镇里跑了起来。

这次两人都没走多远,他们停在镇里唯一的石桥处,路上的镇民见了是沈家大小姐,老早都躲得远远的。

上官轩从怀里拿出大瓶小瓶的药粉,开始一层一层洒在桥面上,沈墨涵好奇的跟在后面看着,从上官轩手里接过空瓶子,抱在怀里。远远看去,两人好似一对铺泥的夫妇,却无一点富贵人家公子小姐的模样。

上官轩把最后一瓶粉末倒干净,拍了拍手。“好了鹊桥我给你建好了。”

沈墨涵终于忍不住开口:“这哪里是喜鹊?”

“哇,你终于肯说话了。”

沈墨涵红了脸。

“鹊桥,鹊桥,自然是等银河出现的时候,才能看到喽,等着吧,马上就要天黑了。”

沈墨涵看他额头上细汗,拿出手绢替他擦了擦。

上官轩一阵不知所措,面红耳赤接过手绢。

“我自己来吧。”

沈墨涵二年以来,第一次捂嘴轻笑出声。

上官轩拿出树叶轻轻吹了起来,沈墨涵撩起耳边长发,静静的听着,两人坐在桥头,在优美的旋律中,一起看着太阳落下,月亮升起。

不知过了多久,沈墨涵耳边忽然听到一声清脆的鸟叫,她抬起头,一只小喜鹊正落在的她发钗上,她扭过头,见上官轩头上,肩上也落着喜鹊,环顾望去,才发现整座小石桥不知何时落满了喜鹊,这喜鹊数量太多,密密麻麻,几乎挤满桥面,遮住了石砖。

在横贯苍穹的绚丽银河背景下,远远望去,整座桥仿佛就是由喜鹊组成的一样。

上官轩叉着腰笑道:“怎么样,鹊桥我搬下来了吧,这些招鹊粉会渗进石中,持续几十年的时间,在这期间,喜鹊会源源不断被吸引过来,我可是跑了几十个国家才找到的呢,愿赌服输吧。”

沈墨涵闭着眼睛,沉默了好一会,肩膀微微颤抖的问:“如果有一天我变丑了,变得不好看了,甚至变得吓人了,你还要我吗?”

“你在说什么呀,你将来可是我媳妇,世界所有人都不要你,我都要你。”

沈墨涵很认真的说:“要是我变成怪物了呢?很可怕,很可怕的那种,长了很多眼睛,很多触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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