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0章有梦想的女孩

离开了旅店,邹麒领着大家穿越茂盛的棕榈树林,径直走向了东部的马市。

远远的,只见一群群骆驼、骡马被石栅栏围着,许多客商、旅人正在栅栏外观望。

一见邹麒等人到来,一个瘦巴巴的中年男子迎了上来,微微稽首,笑道,

“邹公子,你终于来了!最近生意不错,昨天向你介绍的那几匹骆驼,你再不买,那可就要被别人买走了!”

原来,这是个骆驼商人!

到了他的圈场,只见栅栏里圈着许多高大而又奇怪的牲畜。

看着眼前这些脑袋娇小,脖子粗长,弯曲如鹅颈,躯体却又高又大的奇异生物,大家不禁都啧啧称奇!

陈欢尽管昨天已经看过了一次,不过,此刻再看,依旧新奇……

不过,这些年轻人都是外行,哪里懂得挑选?

乍一看,只觉得它们同样都是灰褐色的长毛,一样都披着两个驼峰,似乎全然没有区别,根本不知道如何去分辨……

没头没脑,看了一阵,最后,齐刷刷地把目光投向了梅玉华这个才女。

见状,梅玉华不假思索,轻声介绍道,

“骆驼忍饥耐渴,可以在没有水的条件下生存半个月,没有食物也可以生存一个月。加上,它们蹄大如盘,体力旺盛,适于在沙地行走,自古以来,就有‘沙漠之舟’的美誉。”

听得这话,那个男人眯眼看了看她,拍手笑道,

“哟,这位女士看来是个行家!”

梅玉华双颊微红,接着说道,

“骆驼的肚子里可以储存半个月所需的水分,驼峰里则能存储一个月所需的食物,所以,我们要买的话,还是不要嫌贵,尽量选择那些身体高大,体毛洁净,驼峰雄健的骆驼更好!”

邹麒抚掌而笑,说道,

“老板,你就照着我姐姐所说的标准,给我们挑选九匹骆驼吧!”

九匹,那可是大生意!

一听这个数字,老板大喜过望,

“爽快!”

很快,他就给大家牵来了九匹健壮高大的骆驼。

接着,他的眼底闪烁着生意人才有的精明,笑道,

“邹公子,就像昨天说好的,这骆驼是十两银子一匹,我不会往多了要价,也不会往低了出售,但我这里有一个优惠,那就是,但凡买够十匹骆驼的客人,我将优惠五两银子,并且免费提供人和畜的饮水!”

他顿了顿,伸手指着东边的一块大石头,接着说道,

“卡茨泉眼,常年都有地下暗河涌出!”

“不过,那里有官兵把守,每次饮水都是要付钱:人饮一次十文,马饮一次一钱,骆驼则要二钱!”

“你们在出发龟兹之前,总得给这些牲畜们饮一个大饱吧?九匹骆驼,算下来,就是一两八钱银子,再加上人的饮水,那可不少了!如果我是邹公子你,我倒宁愿再多买一匹,反正都已经花了九十两,又何苦在意那区区五两银子?”

最后,他嘿嘿一笑,补充了一句,

“更何况,到了龟兹之后,你还能再以十一两,甚至十五两的价钱,把手里的骆驼转卖出去,到头来,还能挣不少钱哩!”

听得这话,邹麒拱手一揖,笑道:“不愧是生意人,还是老板盘算得精明呀!行,那就这么办吧!”

说着,就爽快地付了十匹骆驼的钱,并人手一匹地分发了骆驼。

老板收了白花花的银子,只笑得合不拢嘴。

都说,有钱能使鬼推磨,果真不假!

他点头哈腰,好似遇上了祖宗,一路殷勤,带着邹麒等人,径直来到了泉眼。

果不其然,陈欢满心激动,牵着骆驼,走在前头,哪知,还没靠近,巨石旁边就传来了一声厉喝,跟着,就跳出了三个“霸王爷!”

只见他们头发卷曲,鼻梁高挺,显然是本地人!

陈欢眯眼一看,发现这三人身姿魁梧,手持钢叉,怒目圆睁,嘴里还叽里咕噜地说着什么。

他一愣,回头看了看大家,撇嘴说道,

“这三个怪物,满嘴鸟语,到底在胡说些什么呢?”

老板一脸尴尬,苦声说道,

“按照规矩,不论人畜,但凡前来饮水的外地人,都要给钱!”

他微微稽首,笑道,

“不过,诸位都是贵客,还请放心,一切有我!”

说着,他迎了上去,也不知说了些什么,很快,那三个守卫就乖乖让开了一条路。

一行人顺利地给骆驼饮了水,同时,也把携带的葫芦、水袋都装满了水。

接下来,他们又在市面上购置了许多面饼、食物,这才浩浩荡荡,真的如同一支驼队,离开卡茨驿,往西行去。

出了蜿蜒的大峡谷,前方就是浩渺无边的荒漠,一眼望去,只见砂石遍地,风沙漫漫……

继续往前,情形迥然不同:

西北方向,虽然砂石层叠,却隐隐有一些绿色的灌木丛,似乎是一片戈壁。

而正西方向,则风沙漫天,风声呼啸,显然就是杳无生气的大漠!

离开卡茨峡谷时,与陈欢一行人同来的,也有一些驼队,但他们却吆喝着骆驼,无所畏惧,迎着大漠风沙而去。

见状,陈欢不禁瞪大了眼睛,讶异地问道,

“这些驼队,为何不走平静的戈壁,反而要走危险的沙漠?”

邹兴序拍了拍他的肩头,解释说,

“穿越沙漠虽然危险,但至少有飞沙古城可以落脚。至于西北戈壁这条路,一路上,马匪猖獗,强盗横行,也未必就太平呀!”

这时,只听梅玉华娓娓介绍,

“从卡茨驿出发,共有三条商路通往西域腹地,西北戈壁就是其中一条!”

“不过,一路上,匪盗横行,危机四伏,不仅如此,途中还需绕过七八个部族区域,其民风彪悍,语言不通,不仅耗时费力,而且较为危险;”

“此外,西南方向也有一条!这条商路,既不用穿越无边的沙漠,半路上也没有匪盗的威胁,可是,旅途遥远,需要花费三倍的时间,因此,很少有商队选择!”

最后,她沉吟着说,

“相较之下,飞沙古城这条路,虽然需要穿越沙漠,不过,路上既没有强盗,也节省了时间,因此,也就成了大多数商队的最佳选择!”

听得这话,陈欢恍然大悟。

梅玉华学识岁渊,却也是个碎嘴,一旦开口,就口若悬河,非得追根溯源不可!

只听她继续说道,

“飞沙古城,其实是‘菲儿沙’的汉语音译,在西域古语之中,意为‘河边的城邦’!”

“俱史书记载,它是塔里木河的一条支流旁的大城市。”

“不过,随着河水逐渐干涸,菲儿沙逐渐被人所遗弃,后来又被沙漠所吞噬,千百年来,无人问津。”

听得这话,大家面面相觑,陈欢更是满心疑惑,迟疑着问道,

“既然如此,那它又是如何焕然一新,回到世人眼前,甚至成为黑沙王的妖窟呢?”

却见梅玉华嫣然而笑,沉吟着说,

“说来也巧!”

“据说,大约在几百年前,一个楼兰商队从龟兹归来的途中,遇上了铺天盖地的沙漠风暴!当时,他们之中的大多数人都葬身在了沙漠之下,只有一个冒险求生,侥幸躲进了菲儿沙,并在城中意外地发现了一眼泉水,并借此活了下来!”

只见她星眸闪烁,欣然而笑,

“咱们都知道,水是生命之源!只要有水,万物就会繁盛!”

“从此,在沙漠里沉睡了千年的菲儿沙重新进入了世人的视野,随后,在一代代商队和旅人的探索、开发下,它渐渐苏醒过来,成为西域商路上最为兴盛的补给站,也就是如今的飞沙城。”

她顿了顿,慨然说道,

“至于黑沙王……”

“此人乃是六大妖王之一,一直以来,他蛰伏于沙海地宫之中,精研妖法,广邀虫甲族人,麾下高手如云,野心勃勃!”

“如今,他明目张胆,入住飞沙城,甚至广发请柬,大邀天下妖人,显然是不甘心于偏安一隅,想要有所作为,甚至称霸天下了吧!”

梅清华沉声说道,

“不错,自从黑沙王入住飞沙城之后,声威日盛一日,天下妖人纷纷望风来投,短短几年的时间,城中高手如云,声势无出其右,而我玄门正道却还在瞻前顾后,无动于衷,以致更加助长了他的嚣张气焰!”

这时,却见邹麒剑眉直立,摇头说道,

“恐怕,不单单如此!”

听得这话,大家纷纷侧目看来,想听听他有什么独到见解,

却见他面色凝重,沉吟着说,

“妖人盘踞飞沙城之后,手上自然也就掌握了万千的无辜百姓,试想,如若我们正道一方发动雷霆手段,他们立刻可以将城中百姓当成人质,其心可诛啊!”

听得这话,所有人相视一眼,不禁都倒吸了一口凉气!

梅玉华黛眉紧蹙,点头说道,

“不错,跃鲤师弟点中了关键!”

“黑沙王,原本生性弑杀,惨无人道,可是,有传言说,自从进驻飞沙城之后,他却仿佛突然变了一个人!”

“据说,他不仅没有对城中百姓施以暴政,反而严禁下属欺凌客商,还禁止族人搜刮民财!同时,他还颁布了不少利于商队、益于人民的条令,而且令行禁止,从不护短!”

大家一脸难以置信,嘀咕道,

“真的假的?!”

却听她继续说道,

“这一切,都使得城中秩序井井有条,民风焕然一新,以致越来越多的商队、旅人都更加偏爱沙漠这一条商路!”

“与’此同时,许多西域百姓也闻风而来,迁徙到城中居住,因此,‘飞沙城’也渐渐重现了往日的繁华!”

听得这话,邹兴序鼻孔里冷哼一声,骂道,

“一个杀人如麻的老妖物,突然变成了一个爱民如子的城主,听着就像是一个天大的笑话!”

他撇嘴说道,

“怎么听,都像欺世盗名!”

众人你看看我,我看看你,都是这个意思。

却见梅玉华稍显尴尬,低声细语,说道,

“这是我经过楼兰、墨山,还有卡茨之时,一路打听来的!”

她看了看大家,迟疑着说,

“具体是真是假,那就只有我们亲自去验证了!”

陈欢爽朗地一笑,点头说道,

“没错,等我们杀入飞沙城,一切就真相大白了!”

正在这时,身后有一个稚嫩的女声惊喜地说道:“你……原来你们也是汉人呀?!”

众人大感惊诧,回头看去,却见那是一个十八九岁的女孩,眉清目秀,长相可爱,一看就令人喜欢!

她头上裹着厚头巾,腰间别着短剑,手上牵着一匹威猛的骆驼,似乎是赶路的……

奈何,她手里的那匹骆驼似乎不怎么听话,饶是她再怎么用力牵引,那骆驼就是不肯走,鼻孔里“呜呜”呼啸,戳在了原地!

她苦笑一声,用绳子狠狠打了一下骆驼的身子,用几乎都要哭了的声音,跟骆驼哀求,

“大爷,你水也喝了,草料也吃了,为什么就是不肯走,非要瞪着眼睛,跟我对着干呢?”

听得这话,大家啼笑皆非……

哪知,她话音刚落,骆驼“呜呜”一声,猛然甩过头去!

骆驼的力气可不小!

那么个娇滴滴的女孩子,被它一甩,顿时一个趔趄,竟然摔了个狗吃屎……

女孩趴在地上,终于坚持不住,呜呜的哭了起来,嘴里委屈地骂道,

“畜牲!畜牲,唯畜牲难养也……”

大家面面相觑,心中却又哭笑不得……

见状,邹兴序急忙上前,将其搀扶起来,关切地问道,

“姑娘,你没事吧?”

他拍去女孩身上的灰尘后,瞄了一下四周,看她只是孤身一人,不由得满脸疑惑,大感诧异,

“姑娘,你叫什么名字?何以独自到此?”

女孩又羞又怒,恨恨地朝骆驼怒啐一声,这才微微稽首,娓娓说道,

“我叫付新雨,来自关中!”

她顿了顿,满脸期待地问道,

“是了,你……你一定听说过关中付家吧?就是专以编纂地理文献的付家!”

邹兴序一脸尴尬,搔了搔后脑勺,赔笑着说道,

“当然!当然了!”

只见那姑娘怯生生地扫了一眼陈欢等人,悻悻地说道,

“不瞒诸位,我从小就喜欢地理知识,一直以来,我也想给家族出一份力!可是,祖上早就立下了规矩,女人不可以参与编书……”

“我心里有气,决定自己写一部《地理异志》,收录天下的奇山异水!听说,火焰山是世间最热的地方,我心向往之,就想亲自前往勘察!”

听得这话,大家你看看我,我看看你,心中满是佩服……

姜虎拍手笑道:“付姐姐,你还真是敢想敢干哦!”

付新雨双颊微红,眼睛里却有一股子执拗,决绝地说道:“为了梦想,我死都不怕!”

说着,她稍显羞赧,看着眼前的一众年轻人,试着问道,

“你们是前往西域做生意的吧?既然大家同路,能不能让我也跟着,一路上也有个照应?!”

这可是个问题!

哪知,正在大家犹豫不决的时候,邹兴序嘿嘿一笑,满口答应了下来……

只见他两眼放光,眉开眼笑,简直就像一只发情的公狗,兴奋地围在女孩身边,抚掌笑道,

“那就一起走呗!”

他目不转睛,紧紧盯着眼前这个女孩,

“都是汉人子弟,那就一路同行嘛,路上要是真有什么事,我也会保护你的!”

听得这话,付新雨破涕为笑,拱手致意,说道,

“多谢……”

邹兴序微微一笑,自报家门,

“邹兴序!”

付新雨连忙道谢,接着又向诸位同行之人行礼,看她落落大方,一看就是懂礼之人,很快,也赢得了所有人的接纳!

大家也就依次向她自报家门……

最后,听到陈欢的名字,只见她黛眉微蹙,捂嘴偷笑,低声说道,

“乍一听,好像个女娃娃的名字!”

随即,她转身回到了骆驼跟前……

奈何,由于脚蹬太高,她试了两次,始终跌跌撞撞,没能骑上去……

见状,邹兴序摇了摇头,也顾不得男女之别,从背后抱住了她的娇躯,一把将她推了上去,无奈地说道,

“付大小姐,以后再买骆驼,千万就别再买这么高的了!”

付新雨脸色赤红,羞赧万状,伸了伸粉红色的舌头,低声说道,

“人家第一次骑骆驼,没有经验的嘛!”

于是,西行队伍,又增加了一个新成员……

看她在倔强之中,又有些小女生的可爱,同时,一路走来,说话也幽默风趣,很快就博得了大家的青睐。

于是,在这个清晨,一众年轻人,骑着骆驼,踏着晨曦,逶迤走进了漫漫的沙漠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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