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几个人的剧本杀,不,开会,只要进行三四轮,一个下午的时间就差不多过去了。
江富镇和他的厨师们又开始了晚上的餐饮服务,按照江远的要求首先端上来的就是肚丝汤。
酸酸辣辣的肚丝汤热腾腾的,开胃又暖胃,最适合中午吃的有点多的同志们。
若是有的同事因此而吐出来的话,就算是清空肠胃了。
江远这时候也给大家各自发了一只平板电脑,有想要仔细阅读某张照片的,就可以自己找着看了。
江远自己也是如此,就着肚丝汤,看了好一会烧焦的尸体。
其他民警也开始三三两两的讨论了起来,到汤喝完了,孟成标看众人的状态有点懒散了,于是提议道:江队,咱们是不是可以换个讨论方式。
哦,你说。
我们换个顺序,就假设自己是区手,要纵火,或者杀人,会在什么情况下,选择我们看到的情况?以孟成标的年纪和资历,他如果不是在刑警支队的话,在其他地方,起码都是带队的小领导了,也自有一套管理哲学和破案方法。
看江远并无反对,最熟悉案情的申耀伟立即道:如果我是凶手,假使我的目标是这个女性受害人,那我肯定得先确定她的位置,或者就守着他,然后再杀人纵火,男性的仓管只是倒震,一并被烧死了。所以我是熟人作案?
他其实是顺着堂哥之前的思路改了改,因为已经知道男性仓管不是目标了。
孟成标不怎么满意申耀伟的回答,但还是帮他修饰道:是否熟人作案还不好说,不过,女性受害人确实是先被杀死,后被纵火的。男性仓管是直接被烧死的。
这个顺序,其实怎么解释都行。按照此前申耀国等人的侦查方向,他们认为凶手是合管的表哥,后老在进入合库咨窃的过程中,被女受害人撞见,不得不杀死她。之后,为了掩饰罪行而纵火烧掉了仓库,进而在意外中,或者半推半就中烧死了男性仓管。
故事都是说得通的,所以,关键其实是证据的走向。
接着轮到王传星,他想了想,道:如果让我杀人的话,我可能不会把仓库给点了。因为把案情给放大了。那边的仓库,原本只有女老板和仓管两个人,既然都给杀掉了,那么大的仓库我分尸也可以,带走再抛尸也可以,没必要焚尸。
焚尸更简单,焚烧后的尸体在干扰侦查方面,可能比分尸和抛尸更有效吧。孟成标配合的说了一句。
王传星道:两人的死亡时间是晚上吧。晚上的仓库,绝对有充足的空间,也不担心使用机械,那我可以先分尸,装袋,弄成一个人好操作的状态,然后带到外面去抛尸,埋尸。甚至,我可以弄个汽油桶,在仓库里慢慢焚尸。不比直接焚烧效率高?
苗利元道:你都是从干扰侦查的角度出发的,这是事后思维。而且,把两个人焚尸,装袋,甚至焚尸,这得花多长时间,这段时间,凶手可都是无保护暴露的,只要被发现,那你做的这些准备都白费了。
申耀伟也道:而且,晚上的仓库区,其实也是车来车往的。好些单位的东西,都是要晚上运输的。那边仓库当年是给建元制药做的,那晚上说不定就有车来拉货呢。
苗利元道:关键是准备。说明区手的准备工作也许不是那么完善,所以,要么凶手并没有做一个特别完善的计划,要么,就是具有一定激情杀人的成分?
在几名刑警的讨论中,一些显而易见的前提,大家就都没有提出来。比如说,在仓库这种地方杀人,如果是预谋杀人的话,那肯定是要有交通工具的。
有交通工具,就可以携带更大量更专业的器械。比如汽油桶,比如分尸用的
锯子或电锯或线锯,比如埋尸用的铁锨等等。
总而言之,一名思维正常的凶手如果是在仓库这种地方预谋杀人,他其实是可以有多种选择。这也是孟成标组织大家玩我是凶手的缘故之一。
孟成标同时也在控制着剧本杀的节奉,目道:我总结一下,申耀伟提出的是熟人作案,王传星提出了更有效干扰侦查的方式,苗利元提出凶手作案过程中的风险问题,提示凶手的预谋程度不高,有可能是激情杀人。
孟成标停顿了一下,道:苗利元的杀人方式与申耀伟的杀人方式其实是冲突了。正如申耀伟所言,正因为是预谋作案,要确定女老板的下落,所以他才更倾向于熟人作案。而苗利元的结论,意味着凶手的动机是不可靠的。
众人略有些沉默,今天的剧本杀,因为没有剧本的缘故,发散的就非常快。
另一方面,大家也不可避免的要考虑到江远的观感,必须玩的非常认真才行。
短短十几分钟的时间,现场就烧掉了30个傻白甜当量的脑子。
唐佳收起了茶气,道:我赞成王传星的想法,但干传星的想法,是纯粹的年轻男性的想法。我觉得,凶手很可能是像我一样的。体力上的,物理上的,行动力方面的弱者,比如女性,未成年人或者老人。
几个人都看了过去。
唐佳道:凶手很可能比较畏惧或者抗拒冲突,在借用熟人的身份,杀死女老板以后,她的体力很可能不足以完成分尸和抛尸的任务。甚至于他可能都没有计划杀死仓管。所以,说仓库里分尸方便,这个条件很可能是不存在的。
你认为仓管完全是被殃及池鱼了?孟成标道。
有可能。凶手或许根本无法依靠身体,完成杀死仓管,分尸再抛尸的任务。让我拿起电锯就已经很困难了,还要把两具尸体分割到一个人能提得动的重量...…
唐佳比划了一下自己的胳膊,道:那我得把尸体分成二三十斤一个的袋子,两个人二百多斤,我要分七八袋最少。
当警察的对分尸还是有一定的了解的。分尸最难处理的其实就是4个大棒骨。
新鲜的用普通的电锯来锯,都是非常困难的,很容易飞溅骨屑等物,那就容易在现场找到了。
而要是不能切断大腿骨的股骨头的话,连棒子带肉的。就比较难处理了。像是用塑料袋装的话碎骨头很容易就把袋子给戳破了,到时候算好了的袋子不够用了,怎么办?
其实装修过的人,都会有类似的经验,木工师傅按照设计图买来了各种材料,包括小钉子大螺丝帽之类的,可做着做着,最后还会缺这个,少那个,不得不多跑两趟去买东西。
杀人分尸或者焚尸,也是这样子,问题是,分尸到一半,要是发现油锯的链子断了,难道带着血衣趁夜去买一趟吗?
或者飞溅起来的骨屑把脸给打伤了,滴出来的血把地板给弄脏了,仁兄您这波带没带毛巾或者绷带,拿没拿清洁用品呢。
唐佳这个分析是有道理的。孟成标给予肯定,道:那你从自己的视角出发,怎么杀人?
唐佳抿了一口水,道:我会先买一些平时不用的化妆品,洗澡化妆,然后把头用速干的毛巾包起来,重新买一身好行动的衣服,再买一条好用的手套,戴一条围巾,或者能遮盖头部特征的帽子。
孟成标听的发愣,法制频道转电视购物了?
唐佳接着道:我第一个关注的是如何顺利的杀死女老板,假设凶手体能和力量都比较弱的话,那首选应该是下毒吧,下毒不行,应该是利用熟人关系控制或者杀死。
杀死对方以后,我最大的问题就解
决了,接下来,焚烧可能需要打火机,或者多准备一点火柴,也许需要一点助燃剂。躲避摄像头,离停车的位置有很长一段时间要行走和背负重物。
唐佳接下来说的就比较普通了。
孟成标再次给予唐佳较高的评价再喊着其他人继续一圈我杀人以后,孟成标看向江远,问:江队,您也来讲两句?
好。江远放下手里的肉串,擦擦嘴,笑道:这个案子比较扑朔迷离,又是积案,很多东西,我们可能搞不明。白了,永远的搞不明白了。不过,有些东西还是有迹可循的。
江远没有顺着我杀人的思路来,而是直接道:我比较倾向于直接看证据,目前能找到的稳定的证据,一个是这里……
他放出的是男性仓管的心血的理化分析,一氧化碳的含量是54.6%,
江远道:这个含量,是符合生前吸入一氧化碳而死的致死量的。但是,考虑到这名仓管实际上是一名长期吸烟的吸烟者。而长期吸烟的吸烟者,他体内的CO浓度本身就有5%到15%,所以,54.6%这个数字,是低于致死量的。
江远接着放出了仓管的尸体照片又接着道:男性死者的头颅有撞击伤,这个其实符合火场内逃生时,撞击产生的伤痕。但是,这说明男性死者死亡的时候,是可以自由活动的。
所以您也赞成仓管是没跑掉,烧死的?申耀伟问。
江远点头,道:所以仓管可以暂且放在一边,女性死者的话,从尸检的照片来看,她是被从正面,以利刃刺破心脏而死。死的非常快,杀人者非常果断,不是简单的激情杀人或预谋杀人能解释的。
那…孟成标心道,总得是一种吧。
我在这里想描述的是,凶手戳中心脏这一下,干净利落,很可能是经过训练的专业人士,而是,力量很大,至少具有普通的成年男性的力量。江远因为脑海中想到了建元制药的四女儿,所以,才用这样的形容。
唐佳一下子听出来了,问:你觉得是一个强壮的女性,有训练痕迹的专业人士,将女老板一击杀死了?
女性或男性都有可能。江远没有把性别卡死,目道:现案的专案组,当初应该也有相似的考虑,但主要的方向是男性仓管这边的关系人,咱们先顺着女老板这边找一下。
这个侦查方向与此前不同,且极有可能,众人的情绪都高涨了起来,纷纷拿起烤羊肉,煮牛排等等,一边吃,一边对着烧佳的尸体商讨起来。
孟成标突然觉得这个场面好温馨就像是自己刚刚加入到刑警队时那样全队上下都满是干劲,每天的生活,就是热烈的探讨案情,然后充满激情的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