端达集团。
蓝玻璃的楼莹莹的闪着,像是哪位仙界大佬的宝器似的,掉落在了凡间。
楼内锁着的陈昆福们,就像是宝器中的魂魄似的,懵懵懂懂的移动着,好像在做着事,实际上什么事都没有做。即使如此,还不断有穿着制服的兵丁,将人从宝塔中揪出来带走。
这就让魂魄们越来越倾向于向内移动,更愿意抱团取暖。
这时候,什么拐角办公室,270度的环形视野都是鸡肋,大部分人都愿意呆在大办公室里,仿佛如此就安全了一些似的。
来新人了。陈昆福表面上写着文件,大部分的注意力也还是放在各个群上。
端达的办公楼里装满了人,大部分还是普通打工人,刑警也不能将所有人的手机都给没收了。
至于说警告不要拍照什么的,也挡不住有人在小群里发照片,有人从小群往大群转图片。
陈昆福就看的挺起劲,并且也转发了几张照片出去。
他现在已经知道老大们遭殃的原因是什么了,反而少了一些恐惧。
端达早些年的脏事,关现在端达什么事啊。
旁边的同事也在狂刷手机,随口问道:什么新人?
警察,这次来的一波是经侦的。陈昆福顿顿,道:刑事案抓完了,开始抓经济案件了,我看端达的股票是涨得早了。
跌死这批火中取栗的。同事愤愤不平,他的股票账户里也有钱的,但没敢买自己公司的股票,错过这波涨停,心里窝火的很。
当然,更窝火的还是看别人赚了钱。那真的是比自己亏钱还难受。
陈昆福呵呵的笑两声,道:应该也没那么快。
我看看。同事已经是激动起来了,连忙打开软件去看。
怎么样?陈昆福等了一会,没等到声音,才看过去。
封板的资金更多了,现在的股民都疯了,有些基金也像是散户一样。同事摇头:就咱们这个破公司,给这么一搞,不倒闭才怪呢。
那……也不一定。陈昆福却是来了这么一句。
同事讶然:你以前可不是这么说的,你不是老说,公司这么搞,迟早有一天要倒闭?
但现在不一样了啊。陈昆福郑重的道:现在,我都当经理了,你也当主管了,上面的6个总监精简了3个,以前的一群vp什么的,全部撤掉,这不就是咱们梦想中的公司吗?
同事呆了:好像,还真的有这么一点……
事实上,比梦想中的公司还好!陈昆福的手一划,道:这公司里面,本来就是恶人当道,普通人活不下去,连划水都难,有点办法的都跳出去了剩下的就只有咱们这样勤勤恳恳,最没办法的人。现在,恶人都被抓走了,公司的业务还在,生产依旧,还有比这更好的公司吗?
同事:真的啊……
陈昆福:对吧。
所以,这些买股票的人,还真有点东西?
可能还是瞎***买的吧。陈昆福出口成脏,他也没敢买自己公司的股票。
……
依维柯一辆接一辆的停在了警局门口,下车的都是衣冠楚楚的白领们。
经侦的民警的态度也都很好,不能说是和颜悦色,至少不像是刑警们那样凶神恶煞。毕竟,经侦抓的人都是那种关在一米高的院墙里,也不会跳出去的人。
面对这种罪犯,就像是面对金毛一样,你别看它挺大的,懂行的都知道,没那么凶。但面对刑事犯就不一样了,刑事犯起步就是秋田犬,不仅
爱干架爱咬人,本身的底色也差,细究起来,出身就不好。
江远面前的系统界面,依旧不断的跳着数字。
终于,在任务进度跳到300的时候,任务直接进行了结算。
任务:肃清他们!
任务内容:罪犯张伟力一往无前的选择了一条不归路,将他的同类人一起送进去吧。
任务进度:已逮捕300人。
任务奖励:矿难现场勘验(lv5)
江远不禁点起一支烟,算是做一点小庆祝和小祭奠。
这300号人的刑期不说多吧,凑到一起,熬死100人没问题。
其实照江远的想法,肃清级别的任务,300人真的是不多。抓捕300人的案件,他做了好几起了,已经不觉得稀罕了。
至于各大刑警队,抓个300人什么的,不能说是日常吧,起码也是每年都有的普通工作。
说起来,可能也就是罪犯张伟力的同类人有点太少了,跟他牵扯到的嫌疑人,估计都被抓的差不多了,再想扩大都没地方扩大去了。
倒是得到的任务奖励,让江远看了看,就没有再给予太多的关注。
矿难现场的勘察固然是法医的工作项目之一,但江远暂时并不想接触这方面的工作,也希望不会接触到。
当然,有技能获得是好事情,且从技术上来说,矿难现场的勘察也是能带来不少相关的技术细节的。
lv5级的技术,放给任何一个人,都是可以做一辈子的东西了,涵盖的信息量是绝对足够大的。
江远微微点头,再转向陶鹿,道:陶支,这样子的话我觉得我这边的工作就暂时告一段落了,张伟力的案子,应该可以算是结束了吧。
谁?陶鹿一时之间没有反应过来。
就是那个跑掉的贼。江远道。
哦?哦……是他啊,对,这贼就算是抓掉了……不是,端达的人也都抓光了,张伟力的案子……行吧,张伟力的案子是应该算结束了。陶鹿多少有一点点的语无伦次。
毕竟,干掉一个上市公司这种事,不能说是稀罕,它至少是一件很重要的工作了。以陶鹿的角度来说,不管怎么说,都跟张伟力联系不到一起了。
江远笑笑,也不再强调此事,只道:那我回头给黄政委说一声。
好,好的,应该的。
还有件事。江远结束了上一个话题,再道:我之前核查指纹的时候有看到一个指纹,比较在意。
是联系到了哪个案子吗?
是,不过,只是案件涉及到的指纹相似,又是积案,不一定能找得到凶手。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