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5节

于实将人领进门,见哥哥弟弟几个还在看着自己,便介绍说:

“他叫风雪乡,就是我在南忻市照顾的人。我这次回来匆忙,他一定要跟着,只好带回来了,在家这几天他会跟我一起住。”

于乐眯起眼:“四哥,这是你的朋友?”

于实顿了顿:“雪乡是我的爱人。”

客厅里气氛诡异。大哥神情深沉说:“现在是四个了。”

风雪乡也被于实安排着坐在了沙发上,他对几个神态各异的哥哥弟弟露出笑容,坐姿优雅端庄——简直像个含蓄的大小姐。

“雪乡,你想喝什么?”

“柠檬水,我要用你的杯子。”

于实一走开,于乐就蹲坐在沙发上对这个“大小姐”打量起来:“不太像人,正常人怎么会长成这个样子。”

说完,脑袋被按了一下,于实站在沙发背后说:“雪乡脾气好,小五不要欺负他。”

风雪乡大度地笑:“我不介意,阿实。”

于乐脸色一黑。

缓了一会儿,已经接受了现状的大哥于光,终于放下查资料的手机,改摸出钱包,从里面掏出现金,递给风雪乡。

“这个,你第一次上门,临时找不到红包,就直接给你了。”

于漠瞧见大哥手机屏幕上显示“儿子女朋友第一次上门要不要给红包”“儿媳妇第一次见家长给多少红包合适”的搜索页面,无语地按了按额角,不愿去看这诡异的画面。

最喜欢的四哥回家本来是一件好事,但带回来的那个家伙怎么看都不顺眼。

于乐一顿饭吃得憋气,剩下最后一块鸡翅四哥竟然都不给他,而是给那个风雪乡了!

气死,四哥现在不是最疼他了!

于乐一肚子气捞起背包溜出家门,在家附近踢着路边的石头,琢磨着去哪里找个倒霉蛋发气。

“你还好吗?”气质严肃正直的青年站在他身后,目光有些担忧地看着他。

是莫存知。

他们两个在会议室里亲吻被大哥发现,于乐就被揪回了家。

莫存知担心于乐会被训斥,所以犹豫着还是跟了过来。

只是到了这里又觉得太唐突,怕自己出现会让于光更生气,所以只好在于家附近徘徊,等到了天黑。

看到于乐一脸闷闷不乐,莫存知走到他面前问:“你被骂了吗?”

“我可以去和你大哥说,我也有错。”

看着面前这个道德感过剩的男人,于乐暗道,这可是你自己送上门来的。

“莫存知,对吗?我要去你家住。”

“……什么?”

“我不要住在家里了,我要去你家住。”

于乐勾住莫存知的腰带,被他迅速按住手指。于乐反手挠他的手掌,惹得莫存知被电般缩回手。

于乐的心情稍微好了点,推着他的腰往前走:“唉,你家里有没有准备床上用品?我猜没有,走,先去买一点。”

“什么床上用品?”

“哈哈哈哈,反正不是被单床单四件套。”

于乐吃完饭就溜了,于厌也没有在家多待。

他离开家,开着车进了个小区,上楼,指纹开锁,熟练自然地像是回到自己家。

厨房里走出一个银发的年轻人:“你今天心情好像不错。”

“在家看了会儿热闹,都给我看精神了。”于厌换完鞋,走过去揉了揉对方那头银发。

“今天没课,在家干嘛呢?”

“清理了一下雨林缸。”

于厌看向占据了半个墙面的雨林缸:“你把中间的岛改动了一下?”

“嗯,你上次说红眼鹰蜥好看,买了一只,在这里。”

于厌站在缸边仔细看,果然在一块湿润的苔藓上看到了那个小家伙。

他伸手去逗,那小家伙直接躲了起来。

于厌已经习惯被这些小东西排挤的命运,坐到雨林缸旁边一个蛋形藤编沙发里。

这里已经是专属他的地盘了。

穿着拖鞋的脚抵了抵旁边不动的银发青年:“站在这干嘛,今天也没作业?”

“想你了。”面色冷淡的青年说,抬脚卡进于厌的腿间,将自己一起塞进狭窄的蛋形藤编沙发里。

“学校有点事,我去一趟。”接了个电话的于漠离开家。

于实也带着来做客的风雪乡出门散步了。

门一关,屋子里安静下来。

于光一个人坐在客厅里,突然有种空巢老人的感觉。

“嗯?就剩我一个了?”

——end——

第194章 于光01

[于光先生, 现在的情况您已经了解了吗?]

“了解了,我要去一个情况比较复杂的特殊世界。”

[是的,这个世界原本并不属于我们这组的任务, 但基于您弟弟在另外几个世界的评估, 最终分配到了于光先生的手上。]

因为于光先生几个弟弟动不动崩剧情、改结局、杀主角、抢戏份, 它被疯狂投诉。

主系统评估了几个世界的任务完成度后,丢给最后一位宿主这样的烂摊子。

被弟弟坑了的于光先生,声音听起来没有什么不满, 甚至有点欣慰:“他们几个听起来有在努力认真地生活, 不错!”

在系统隐带哽咽的沉默中, 他感叹完轻快地询问系统:“我的任务是监察反派没变吧?”

[是的, 您尽量完成就可以了,我是辅助系统,基本上只负责记录, 在这个世界可能也帮助不到您。]

“没事,监察反派这种事我很熟练,保证完成任务!”于光爽快又自信。

进入新世界的同时,系统将一些记忆和世界剧情传送给了他。

天空阴沉沉,乌云翻滚,江面上的水波都变成浑浊的乌黑颜色。

浊水河边停满了各色船只,最大的运货楼船占满了码头。

漂亮的画舫属于各家红楼头牌, 停在专门的香驿。

剩下那些穷苦人家的打渔船,都随便停在胡乱搭凑起的破旧野码头, 离那些光鲜亮丽的楼船画舫远远的。

芦苇野草深处,破旧的小船上, 一个少年突然睁开眼睛。

红蜻蜓从他眼前飞过,背景是阴沉的天。

少年漆黑眼珠跟着转了转, 从摇晃的小船上坐起来。

少年穿着一身旧短打,张合的手掌上布满老茧,是习惯了做体力活的样子。

于光打量完这具身体,就从小船上站起来。

原身才十六岁,是一个没有家人的傻子,因为有一把力气,在码头帮人搬货赚点吃的,平时就睡在这条小船上。

这艘藏在芦苇中的破旧小船,就是他唯一的财产,来自一个好心的打渔老人,对方死后把这艘旧船留给了他,给了他一个容身之处。

“诶,傻子!有活干,快来码头帮忙搬货!”远处有个男人大喊。

在这片码头讨生活的人们都知道,这边住了个脑子不清楚的傻子,不知道名字,大家只叫他傻子。

傻子总是乐呵呵地憨笑着,说话也说不清楚。

如果想让他帮忙干活,只要给他点吃的就行,所以这边搬货的男人们都喜欢叫他来帮手。

最后拿到工钱也不用给他,买两个大馒头就能应付。

男人和往常一样喊完,看见那个眼熟的傻子从芦苇丛里走出来。

傻子的脸上带着笑,但往常那种憨憨傻傻的蒙昧感消失了,整个人水洗过一般清亮。

那双一直摇摆不定的眼睛定定看过来时,男人不自觉打了个哆嗦。

嘴里含着的一声“傻子快点赶时间”的催促被他咽了回去。

“王老爷家的货船到码头了,要趁着雨下下来之前,赶紧把货卸了。”他莫名解释了一句。

走到身前的傻子说:“好。”

于光拥有原身的记忆,那些记忆有些乱,还有很多缺失,记得最清楚的就是吃东西的时候,还有搬货干活。

按照记忆中混入那些搬货工中,利落地踩上楼船船舷,将货物送到指定的地方。

一个管事站在船上大声催促,身体强壮的搬货工们大多敞着上身,带着满身汗水,像蚂蚁搬运食物,一个接一个。

没人有心思去关注一个傻子身上的变化。

大雨劈头盖脸地砸下来,带来浊水河上的腥风,很快就铺天盖地,把江边变成一片茫茫水岸。

货物及时搬好了,许多人挤在岸边的棚子里,拿着牌子去领工钱。

于光也神情自然地去领了自己那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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