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田里,无数人影挥洒着汗水,抢在雨季来临前收割农作物。
地里种的是一种这个世界特有的豆科农作物,生长周期只要九十天左右。
春天播种,夏天即可收获,而且产量不低。
这种豆子亦菜亦粮,可以磨成面当主食,也可以做菜,味道也不错。
只要能收获这一茬粮食,饥荒问题就可以宣告结束了。
田间地头上,贝蕾娜给母亲送来了饭。
然后赶紧去替换劳累的母亲,让她去休息休息,自己来干活。
家里没有男人,母女俩要种五亩地,在没有农用机械的时代,这是一件非常辛苦的工作。
看着沉甸甸的豆荚,贝蕾娜的小脸上写满了高兴!
今年是个好收成,不用饿肚子了!
只是,不知道领主大人要收走多少?
......
“怎么才七成?”
会议室内,莫林听着陆维斯的汇报,脸上浓浓的不可置信。
“七成是您的!他们能得三成还得看您的脸色!”
“谁的脸色?”
“您!”
“照你这么说,他们辛辛苦苦的种点粮食、还得除草、还得施肥、还得收割,还得看我的脸色?”
“对!”
“那不成了跪着要饭的了吗?”
生活在贵族统治下的百姓,还真是跪着要饭的。
因为领土都是贵族的,耕地自然也是贵族的。
诺米斯城的百姓,种的都是莫林的地。
如果莫林想收回,随时可以收回,那他们就只能饿死。
对于底层百姓来说,三成也不是不可以接受,总比饿死强。
莫林算是明白了,跟贵族领地的平民一比,种植园里的黑叔叔都算待遇好的!
“改了,我三成,他们七成。”
莫林一个贵族都看不下去了。
他可以不当人,但也不至于从百姓嘴里抢吃的。
那群在地里刨食的苦哈哈一年能有多少收成?还不如商队走一趟赚得多呢!
而且不让他们吃饱了,他们哪有心情生小孩?
人口增长缓慢,诺米斯城怎么发展起来?
南边还有一大片领土荒着呢,没有人口怎么去开垦?
若是以前,陆维斯听到这个消息高兴的可以跳起来。
但现在身份不同了,他也不在用百姓的视角看待问题了。
“子爵大人,到了收获的时候,地精也该来了!”陆维斯一脸忧愁的道。
莫林皱着眉头,“地精?”
...
地精,也属于精灵的一种,不过和人类普遍认知中的精灵不同,地精的体型矮小,外表丑陋。
一提起精灵,人们联想到的往往是自由、和平、美善。
而地精在人类的观念中却是卑劣、丑陋、贪婪的代名词。
世界上没有无缘无故的爱,也没有无缘无故的恨,人类厌恶地精也是有原因的。
地精一族也是大陆上最古老的种族之一!
然而这漫长的岁月里,地精一族却并没有怎么进化,对魔法依旧没什么天赋,大脑也不怎么发达。
不过只要死在一个领域上下功夫,傻子也能有所成就!
地精一族数万年的岁月中,做的最好的一件事、最有天赋的一件事,便是抱大腿!
五万年前,那时的大陆还处于巨龙时代,大陆上生活着许多巨龙。
巨龙的强大自不必多言,那时候巨龙才是大陆的主宰!
而地精一族,就是巨龙的狗腿子!
他们以巨龙的仆人自居,并以此为荣。
仗着巨龙的庇护,地精一族就像小说中,大家族的纨绔少爷身边的恶奴一般,到处欺负弱小的种族。
当时的人类也被地精一族欺负的很惨。
很久很久以后,人类终于发展起来,超越了龙族,将龙族赶出了大陆,成为了大陆新的主宰!
地精一族没有了靠山,又见人类强大,便想要抱人类的大腿,但是人类又岂是好糊弄的?
人类早就看穿了地精的本性,所以不但不接受地精的投靠,反而开始大肆捕杀地精。
地精只好远离人类社会生存,等到风头过去了,才逐渐露头。
后来,地精们发现人类虽然是一个种族,但却分成了许多国家,因为利益互相攻伐,同族之间打得无比惨烈。
不同国家之间的仇恨,甚至超过了人类对地精的仇恨!
于是地精再次发挥特长,他们敏锐的察觉到,今后大陆上的竞争不在是种族之间的竞争,而是各个国家之间的竞争!
依附于一个强大的国家,才是地精的生存之道!
统治者都是利益生物,他们才不管民众对地精有多仇恨,只要是有利的,那就是对的!
能抱上人类强国的大腿,地精当然一百个愿意!
什么?你说这个国家曾经大肆捕杀地精?
地精一族有一则名言:他杀了我父亲,他又杀了我母亲,但他依然是我最尊敬的主人!
这是地精对于强者的态度,对于弱者...
非常抱歉,请把你们的食物和女人都交出来!
很不幸,诺米斯城东南方向的黑风森林中就生活着一个地精部落。
每当到了收获的时候,地精都会来抢劫。
前任领主每次都会送上大量的粮食,还有女人,换来一时的安宁。
...
听完陆维斯的解释,莫林差点气笑了。
冷兵器时代,体型也是一种优势!
地精身材矮小,一个正常的成年男性,一个人能打十个地精!
能被地精欺负成这样,也是一个奇闻了。
“通知所有人,今年的收成我只要三成!”
“至于地精,我会让他们付出代价!”
刚提的五千兵马,他能受这委屈?
对于这种不事生产,只知道抢劫弱者,乞讨强者的种族,莫林的原则是,能杀一千绝不杀八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