战斗仅持续了十几分钟,上千地精就被斩杀殆尽。
莫林下令留了几个活口,让他们近距离瞻仰了一下城墙上吊着的地精的遗容,几个地精吓得抖若筛糠。
这就是地精,战斗力弱的可怜,只会顺风蹭局势,稍微逆风就会一哄而散,毫无节操可言。
哪怕是让他们带着莫林的军队找到地精部落,他们也毫不犹豫的答应。
出卖族人对他们而言根本没有负罪感。
“罗恩,你带四千兵马剿灭地精部落,其他人打扫战场!”
“把这些鹿全都宰了做成腊肉,地精的尸体都埋进地里当肥料。”
莫林一开始就没打算给自己留下后患,斩草不除根,春风吹又生!
此时,城里的百姓也走出了家门,刚想打听打听情况怎么样了,就看见一个人高喊着“赢了!我们打赢了!”从街上跑过。
很快,这次大胜的消息就传遍了全城,所有人都知道了莫林全歼地精的消息!
越来越多的人走上街头,手舞足蹈的庆祝这场胜利。
哒哒哒~
马蹄踏在水泥路上,发出清脆的声响。
街上的人群纷纷退到马路两边,跪了下去,把头抵着地面。
莫林骑在马上,身后跟着一队骑兵!
杀意凛然的目光从面甲的眼部射出,扫视着人群。
满街的人,没有一个敢抬头。
只有贝蕾娜,壮着胆子偷偷的看了莫林一眼。
阳光从莫林头上洒下,让他看起来像个浑身散发光辉的神祇。
这一眼,让她一辈子都忘不掉。
路过警察局的时候,月琴也带人等候在路旁。
看到莫林策马而来,月琴单膝跪地,双手拄剑,低着头。
这个骄傲的骑士,第一次心甘情愿的在莫林面前低头。
直到莫林进入城堡后,百姓们才起身,继续庆祝。
城堡内,早就得知消息的三个女人等候在内堡门前,女佣们跪在大门两侧。
见到莫林回来,没有像平时一样围上来,而是深深鞠了一躬。
等到莫林走进内堡,骑兵们才退出城堡。
每当贵族们出征凯旋后,为了展示武力就会这么炫耀一番。
一来二去就成了大陆上的通用礼仪了。
这还不是最离谱的,有的地方还会让百姓们献出一个美貌的处女陪领主睡一晚,以感谢领主大人亲赴前线,保卫领地和子民。
莫林没那么低俗,有伊琳三个国色天香的美人伺候着,那些普通女人他哪看得上?
......
当莫林在享受伊琳三人的服侍时,罗恩已经带着军队和马车出发了。
赶了一夜的路,已经到达黑风森林边缘。
罗恩下令休整半天,吃饱喝足后,在地精的带领下找到了地精部落!
这个地精部落还真不小,茂密的森林中被清理出一大片空地,到处都是低矮的木屋。
部落外围有两个地精放哨,说是放哨,其实他们一点警惕心都没有。
“该死的,他们怎么还不回来?”
“他们带着粮食和女人,最快也得后天才能回来!”
“哦~我好怀念那些女人的味道!希望他们这次能多带几个女人回来。”
“人类女人太脆弱了,我才玩了几天就死了。”
“那是你太粗鲁!”
...
两个地精不会想到,就在他们说话的时候,士兵们已经从八个方向包围了整个部落!
四千士兵包围一个几万人的部落,简直是异想天开。
如果敌人也是人类,或是其他种族,罗恩这么干就是在找死!
但地精的战斗力嘛...意呆利跟他们一比都算是钢铁雄狮!
百骑破万敌,听起来有些不可思议,但如果敌人是地精,就变得非常合理了。
嗖~
一支鸣镝敲响了丧钟。
其他方向的鸣镝箭也响了起来!
而放哨的地精还一脸懵逼。
“什么声...”
话还没有说完,一支弩箭正中咽喉!
另一只地精亲眼目睹了同伴被钉在树上,吓得连滚带爬的逃跑,但他肯定跑不过弩箭,刚跑出去两步就被当场射死!
罗恩拔剑出鞘,一剑砍死了带路党,喝道:“主公有令,一个不留,杀!”
“杀!”
士兵迈着整齐的步伐冲向地精部落!
“敌袭!”
“人类杀过来了!”
“放箭快放箭!”
地精们也开始抵抗,但慌乱之中,严重缺乏训练、纪律性奇差、贪生怕死的地精军队根本无法组织起有效的防御。
面甲一戴,谁都不爱。
一轮稀疏的箭雨落下,士兵们毫发无损!
以地精们的力量,能开多少磅的弓?能射死兔子就不错了!
他们也只能仗着数量多,吓唬吓唬没有军队的前任领主。
但凡是个富裕的领主,手里有点骑士,早就把他们骨灰都扬了!
四面八方都有军队围堵,地精们像没头苍蝇一般乱撞。
运气不好的撞到士兵的剑上,直接被劈成两半!
血腥的屠戮在继续,地精的哀嚎惊扰了静谧的森林。
莫林的命令是一个不留,那就是一个不留!
鲜血汇聚成小溪,流进森林深处。
一个个士兵浑身是血的站在一片尸体中,宛如从地狱中爬出的修罗!
短短两个小时,他们将整个地精部落屠杀殆尽!
“打扫战场,检查还有没有活口,把所有值钱的东西都带走!”
罗恩命令道。
士兵们开始挨个搜查地精的房屋。
地精的财富还真不少,这些年从诺米斯城打劫的不光有粮食和女人,还有上千枚金币和珠宝。
打扫完战场,天色已经暗了下来,罗恩命令士兵们在森林边缘休息一晚。
翌日清晨,士兵们满载着战利品开始返回诺米斯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