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章

雷哲附在他耳边说道:“这下你放心了吧?我是不会让血污弄脏你的眼睛的,更不会让你像个娘们儿一样,在众目睽睽之下捂着额头晕倒。你的脸面我帮你保住了,所以感激我吧。”  这是他救下女侏儒的原因之一简乔晕血。再者,那人能让简乔露出罕见的笑容,在雷哲看来,这就是她最具价值的地方,也是比阿波罗更宝贵之处。  他没有什么舍不得的。  简乔这才意识到,原来雷哲及时救下女侏儒不是因为什么悲天悯人的情怀,而是为了保护自己。  这个理由是多么偏狭自私,但是,当它真实发生在简乔身上时,这个理由又变得如此沉重。  对于友人,雷哲总会怀揣着一颗滚烫而又真挚的心。他愿意付出所有来维护这份情谊。  简乔的手背还被雷哲按压着,微微出了一些汗。但他没有挣脱,而是反过来,用力握住了对方的手,并与之十指交扣。他完全没有意识到这样的举动有多暧昧,只是情之所至便率性而为。  雷哲意识到了,却没有挣脱,反倒扣紧了伯爵先生的五指。他挠了挠鼻尖,然后撇开头,向着无人的角落偷偷露出愉悦的笑容。  很好,这个反应他很喜欢。  “知道吗?”简乔值了指自己胸口,附在唯一的好友耳边低语:“我的心脏正在狂跳,因为它盈满了对你的感激,它在为你而跳。你拯救了我,也拯救了一个无辜的人,你是我的骑士。”  他抿了抿唇,认真说道:“我已经不知道该如何表达对你的喜欢了。如果这里没有人,我真想给你一个巨大的拥抱。其实那天晚上,当你把我从安德烈亲王手里解救出来的时候,我就想这么干了。  “我想紧紧地抱住你。有那么一秒钟,我甚至觉得你是我的神,太阳神!你会为我带来光与热。在你身边,我总是安全的,我一分一秒都舍不得离开你。和你坐在沙发上漫无边际地聊上一整夜,我也不会觉得厌烦。我太喜欢你了!”  简乔连着重复了好几遍“喜欢”。从未与任何人交过朋友的他,笨拙地不知道该如何才能加深这份友谊。  然而,他自以为的“笨拙”,在雷哲看来却是一击即中。  该如何才能用甜言蜜语攻陷别人的心?伯爵先生深谙此道!  雷哲的心已经被这些蜜糖做成的利箭射中了一次又一次。他捂住胸口,咬紧牙关,以免自己发出太过愉悦的低笑。  “等会儿送你上马车的时候,我让你抱个够。你想聊天的话我随时奉陪,无论多久。”雷哲轻轻揉了揉伯爵先生的脑袋。  简乔欣然点头。  两人互相看着彼此,眼眸里都盛满星光。  就在这时,加西亚拖动着华丽的裙摆,步态优雅地走过来。  “晚上好,雷哲大人。”她微微屈膝行礼,嗓音低柔地说道:“我来是想告诉您,您仁慈的行为令我印象深刻。虽然很没有必要,但您解救了我的裙子,以免它沾上血污,所以我必须向您道谢。那么晚安了,我这便先走一步,某些人让我感觉极不舒服。”  她意有所指地看了看马场的方向,再次屈膝行礼,然后自顾离开。  她仿佛早已习惯了这样的我行我素,也根本不担心自己的任性会得罪这些权贵。来的时候故意迟到,走的时候故意提前,她从不会遵守任何规则。  足够美丽的外表让她获得了太多宽容和迷恋,也让她产生了自己在所有男人面前都能肆意妄为的错觉。  在她看来,雷哲救下女侏儒只是为了引起自己的注意,所以她走过来,恩赐一般告知对方你做到了。  然而实际上,雷哲对她的突然出现是极其反感的。  这个女人是没长眼睛吗?别人聊得好好的,她凭什么插进来?  “你可以走了。”雷哲冲门口扬了扬下颌,满脸都是不耐烦。  加西亚却以为这又是他耍弄的一个小伎俩。总有人装作讨厌她的样子来吸引她的注意力。  “那么再见了大人。”加西亚略微颔首,转身便走,仿佛对这个名利场完全没有留恋和向往。  她知道,一旦自己放低姿态去巴结、奉承、献媚,这些高高在上的贵族就会开始肆意践踏她的尊严。  她不会让自己变成那样的小可怜。  向来不喜欢与陌生人讲话的简乔却忽然冲她的背影喊道:“在你看来,你身上的那条裙子,比一个人的生命更有价值,对吗?”  加西亚转头回望,笃定回答:“是的。”  这条裙子缀满了宝石,镶满了金丝,它当然比一个侏儒值钱。要知道,从集市上购买一个侏儒只需要五个银币,而她这条裙子要一百个金币,这其中的差价堪称天渊之别。  如果这条裙子被那个女侏儒的鲜血毁掉了,她会非常生气的。  简乔用指尖轻轻点了点桌面,语气冰冷地说道:“那么,我要告诉你一个残酷的事实。知道安德烈亲王等人为何都兴致勃勃地离开了吗?  “即便有你这个绝色佳人端坐眼前,这里的风景也完全留不住他们,因为对他们来说,在马厩里欣赏一匹宝马,与在宴会上欣赏一位美人没有什么不同,所获得的乐趣也是一样的。  “在他们眼中,你这朵名满天下的交际花也不过是一匹较为名贵的马而已。你自以为高贵,然而实际上,你与那个侏儒没有任何区别。她的生命比不上一条裙子,你的价值又何曾比得上一头牲畜?”  这番话真的太狠了。它像一只利爪,毫不留情地把加西亚披挂在身上的,极力效仿贵族的高傲皮囊撕扯下来,暴露出她无论如何也无法改变的卑贱身份。  更糟糕的是,男人们几乎都去了马场,留在宴会厅里的大多是一群女人。她们出于嫉妒心理,对加西亚多有关注,听见这番话,自然是毫不客气地大笑起来。  “天呐,花都伯爵说得太对了!这个女人只是一匹千人骑万人跨的马而已,她以为自己有多高贵?”不断有人发出类似的嘲讽。  更多恶毒的话语源源不断地涌入加西亚耳里。  以往,若是发生这样的情况,完全不用加西亚出手,就会有很多男人主动站出来维护她。所以,她几乎是下意识地看向雷哲,希望对方能用实际行动来表达对自己的爱慕。  他若是能把这些女人,以及这位伯爵先生的嘴全都堵上,那是最好的。  但雷哲却只是不耐烦地摆摆手,满脸都写着三个字快走吧!  加西亚佩戴在脸上的高傲面具终于裂开了一条缝。她粉嫩的唇瓣瞬间变得苍白,然后目光锐利地瞥了简乔一眼,转身离开。她的步伐不再那么优雅,反而带上了几分急促。  简乔扬了扬下颌,慎重说道:“学会尊重每一个人吧,无论他们是高贵还是低贱。这样,你脚下的路才能变得平稳坚固。”  加西亚假装什么都没听见。此刻的她还完全无法理解这句话的深意。   第 26 章  快到午夜了,简乔尚未完全康复的身体已经撑到极限。他很困,却又因为对梦魇的恐惧而强行驱赶着睡意,这让他的面容变得比平时更加苍白。  时时刻刻都在关注他的雷哲很快就发现了异样,当即说道:“安德烈他们可能要玩到下半夜,要不你先回去吧,我送你。”  “那我就先走了。”简乔立刻站起来。  在雷哲面前,他不需要保持完美的贵族礼仪,也不用对每一个人都面面俱到。不舒服就是不舒服,想离开就是想离开,没什么好掩饰的。  “你先去门口等着,我帮你拿一件斗篷过来。”雷哲把简乔带到偏厅,低声嘱咐一句,然后向自己的卧室走去。  刚才仆人告诉他外面下雨了,而他知道初春的下着细雨的夜晚会变得有多冷。每到这个时候,就连神出鬼没的猫头鹰都会不顾危险地飞进小木屋,与猎人共享一个温暖的火炉。  雷哲之前便注意到,伯爵先生只穿来了一件羊绒大衣,这样的保暖措施显然不够。  “你的身体状况,你自己应该最清楚。当别人穿上大衣的时候,你必须再加一件斗篷。当别人穿上斗篷的时候,你还得再添一件塞满了鸭绒的背心。你总是要比别人多穿一件的,这绝对错不了。”雷哲一边走一边念叨。  简乔乖乖点头:“好的,我知道了,以后我一定注意。”  他的温顺令雷哲露出满意的笑容,然后才大步朝楼上跑去,嗓音充满活力:“你等着,我马上就来。”  噔噔噔的脚步声远去了,简乔在原地站了一会儿,然后背负双手,慢慢踱步。  忽然,外面的长廊传来一道苍老的声音:“这位先生,您是迷路了吗?”  简乔回头一看,然后便立刻走上前行礼:“公爵殿下,您好。我不是迷路了,我在这里等雷哲,他一会儿便来。我是隆塞斯乔的儿子简乔,很荣幸见到您。”  “啊,原来是隆塞斯的儿子,你已经长这么大了,时间过得真快啊!”格兰德公爵露出恍然大悟的表情,浑浊双眼里隐隐流泻出亮光。  他似乎又想起了曾经的峥嵘岁月。  简乔颇为诧异地看着他。  才短短几天时间,这位精神矍铄的老人就已经变得如此憔悴。他鬓边的发丝被风霜染白了一些,额头也悄然爬上几条新的皱纹。家庭的巨大变故让他再也没了往日那股叱咤风云的强悍气息。  手中的权力似烟云般消散,最终什么都没给他留下。这也是他未曾出现在宴会上的原因。正如雷哲说的那样,他的时代已经结束了。  “雷哲让你在这里等?你是他的朋友?”格兰德公爵追问道。  “是的,我们是好朋友。”简乔对这段友谊十分笃定。  格兰德公爵眼眸微微一亮,态度立刻变得和蔼又热情,“那么我能带你参观一下这栋古堡吗?它已经两百多岁了,漫长的时间侵蚀了它的高墙和营垒,却也赠给它许多无价之宝,我想你应该会对这些东西感兴趣。我们可以一边走一边聊。”  他想接近并了解自己唯一的儿子,但可悲的是,身为父亲,他只能采用这种迂回的方式。  “当然,这是我的荣幸。”简乔不会拒绝一位老人的邀请。  他把自己的去向告知偏厅里的仆人,然后跟随老公爵离开。  “我先带你去看看雷哲最喜欢的地方吧,那里挂满了他的战利品。”老公爵兴致勃勃地说道。  两人越去越远。  片刻后,雷哲抱着一件貂绒斗篷从楼上跑下来,没看见简乔,脸色便是一沉。  站在一旁的男仆立刻说道:“公爵大人带他去参观了。”  “参观哪里?”雷哲放下心来。  那个老东西虽然偏心,脑子也糊涂,但是对待客人却很温和有礼。他应该不会为难简乔。  “我想,他们是去了您的画廊。”仆人猜测道。  雷哲:“!!!”  “shit!”  这回,雷哲是真的爆了粗口。他也不知道自己为什么如此着急,但他就是不想简乔前往那个长廊,看见自己曾经的“丰功伟绩”。那挂满了整整两面墙的,多达一百多幅的美人图,会让简乔产生怎样的观感?  曾经的雷哲对自己的战绩是引以为傲的。他常常会把客人带到那处,指着一幅又一幅画,得意洋洋地介绍。那些美人是泼辣还是温柔,是热情可爱还是冷若冰霜,分手时如何落下痛苦的泪珠,又如何抱着他哀求挽留,都仿佛发生在昨天。  说起她们,雷哲总能如数家珍,滔滔不绝。他认为“丰富的情史”与“战争的伤痕”具有一样的存在价值,它们都是男人的勋章。  但是,当这些勋章摆放在简乔面前时,他却觉得别扭极了,甚至隐隐还感到羞耻。  他也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会变得如此奇怪,但可以肯定的是,他不愿意简乔接触到这些东西。  简乔至今还未交往过一个情人,雷哲完全不想激起对方寻找情人的渴望。他像猎豹一般在走廊里全速奔跑,中途撞翻了好几个仆人,打碎了满地杯盘,弄得人仰马翻。  终于,当简乔的一只脚即将踏入画廊的时候,他赶到了。  “对不起我来晚了!快把斗篷披上!”他展开斗篷,一把将简乔裹了进去,然后摁住对方的脑袋,硬生生将之扭转了一个方向。  简乔什么都来不及看,眼前就黑了。  “你的马车已经准备好了,走,我带你过去。我们改日再参观古堡。”雷哲半拖半抱地把简乔弄走。  跨出门槛时,他狠狠瞪了老公爵一眼,还威胁性地挥了挥拳头。  这让老公爵忽然想起了雷哲小时候学剑术的情形。每次输给自己时,他就会露出这种愤恨的表情,然后挥舞几下小拳头。他是一个好胜心很强的孩子。  那时他们还像普通的父子一般会斗气,会争吵,也会在太阳升起时快速和好。  他是爱这个孩子的。这个孩子也爱他。  可是后来,一切都改变了……  老公爵的眼睛湿润了。这段时间的麻木,终于转化为迟来的痛悔,深深刺进他的心脏,变作一个溃烂的伤口。他跟随两人走进霏霏细雨,张开嘴想说些什么,舌尖却尝到了一丝冰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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