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人一边守岁,一边说着话。
若换做从前,胤禛尚未娶亲,这个时候他要么一个人守岁,要么就去皇阿玛那边。
如今有媳妇了,一切自然不一样了。
春去秋来,一年又一年……
承露轩中,敏玳亲手种下的杭菊花开了。
杭菊可入药,晒干了泡茶喝,有平肝明目、清热解毒之效。
她吧,喜欢吃零嘴,那些东西总有些燥热,所以配上一杯菊花茶,再合适不过了。
至于她家四阿哥?
最近他政务挺忙的,有时候甚至得熬夜,喝喝菊花茶清清火也不错,还能明目呢。
她嫁给四阿哥已经三年了,前几日,他们俩还私底下庆贺了一番,她也收到了某位爷精心准备的礼物。
如今,那只栩栩如生的凤蝶钗就戴在她头上呢。
“福晋,这杭菊开的正好,这两日就可以采摘晾晒了。”田嬷嬷笑眯眯说道。
“正是呢,若是误了时辰,那药效就差一些了。”谢嬷嬷连忙说道。
“嗯。”敏玳笑着颔首,亲自采摘一朵闻了闻,又轻轻咬了一口,味道有些甘甜。
“择日不如撞日,就今儿个采摘了吧。”敏玳转过头看着她们,低声说道。
“是。”两位嬷嬷笑着颔首,也不用小宫女们帮忙,亲自拿了竹筐采摘去了。
这三年来,由于皇帝几乎都待在畅春园里,四阿哥和敏玳自然也住在这儿了。
两位嬷嬷早就有了默契,加之还有福音和瑞音帮衬,把所有的事儿都打理的妥妥当当的,根本不需要敏玳操心。
她当初嫁给四阿哥的时候,就带了田嬷嬷和福音、瑞音一起进宫,如今身边虽然有许多人伺候,但她信任的也只有她们和谢嬷嬷罢了。
敏玳坐在院子里的椅子上,一边喝着福音才给她弄得新鲜橙汁儿,吃着刚出炉的酥饼,悠闲的不得了。
秋日里的阳光照在身上暖洋洋的,实在是舒服。
只不过,她才悠闲了片刻,便被打断了。
静秋带着太医急匆匆进了承露轩,朝着敏玳福了福身后,笑道:“启禀四福晋,这位是何太医,有妇科圣手之称,娘娘特意吩咐何太医给福晋您调理身子。”
敏玳闻言点了点头:“那就有劳何太医了。”
这位太医看起来四十多岁,敏玳从前没有见过,主要是她身体不错,嫁给四阿哥三年来几乎没有生病,偶尔请太医也不过是因为稍稍有些不舒服,四阿哥不放心,坚持要给她请。
这儿八经的看太医,这还是第一回呢。
至于她体质为何如此好?
人家小乌龟说了,她好歹是系统的宿主,身体要是不好的话,怎么完成任务呢?
所以……她几乎都是活蹦乱跳的。
何太医规规矩矩给敏玳把了脉后,弯腰恭声道:“启禀福晋,您只是有些体虚,下官给您开一副方子,照方子抓药,吃上一两个月便能彻底调理好了。”
敏玳闻言还未说什么呢,脑海里便响起了小乌龟的声音。
“这太医在忽悠你呢,你身子好得很,虚个屁。”
敏玳闻言有些忍俊不禁,但还是平复了自己的心绪,笑道:“有劳何太医了,你等会儿把药方给本福晋的宫女便是。”
何太医闻言正欲说些什么,却听那静秋道:“德妃娘娘心里挂念着四福晋,特意吩咐奴婢拿着药方,每日亲手熬药,送来承露轩给福晋您喝。”
“这可使不得,本福晋只是晚辈,怎么能让额娘如此费心,熬药而已,承露轩的宫人们会,就不必劳烦静秋姑姑了。”敏玳笑道。
“是啊,我会伺候好福晋的,静秋姑娘放心。”谢嬷嬷连忙笑道。
“谢嬷嬷做事儿,那是最妥当的,只是我们娘娘如此吩咐,奴婢可不敢违抗,四福晋若是觉得不妥,明日给娘娘请安时,和娘娘说一声便是。”静秋笑着说道。
敏玳也知道,静秋一个宫女是做不了主的,那就明日去和她那个便宜婆婆德妃过招吧。
老实说,嫁给四阿哥这三年来,除了每天给德妃请安时最让人郁闷外,其他时候她都过得挺轻松自在的。
“福晋,是药三分毒,德妃娘娘并不喜欢您,万一那汤药里加了别的东西,也不是不可能啊。”进屋之后,田嬷嬷压低声音说道。
她也是急了,所以才想到什么就说什么了,顾不得是否合规矩了。
“我知道,嬷嬷放心吧,那药我不会喝的。”敏玳摇头说道。
“德妃娘娘派静秋亲自送药过来,肯定是要瞧着您喝下去才肯善罢甘休的。”
田嬷嬷不知道自家主子如何应对,心里自然着急。
“我又没病,别说是静秋送来了,就是德妃亲临,我也不会喝,你们放心便是了。”敏玳笑着说道。
她的确没病,可德妃偏偏要让太医来给她瞧病,还要让她喝药,归根结底,是因为她今年已经虚岁十四,却葵水未至。
换句话说,她的大姨妈一直没来,所以,德妃才让人来给她调理身体,让她喝药。
用小乌龟的话说,因为系统护着的缘故,她比这世上绝大多数人都更健康。
女儿家,像她这样的年纪,葵水未至也是正常的,有的人早一些,十一二岁,有的人晚一些,十五六岁,有什么好奇怪的。
德妃这么大张旗鼓的请太医来,说到底,还是想往她家四阿哥身边塞人。
万幸的是,他们的府邸已经建好了,等到明年年初,就可以搬出宫去自立门户了,到那时候,她再也不用去给德妃请安。
这个婆婆,也休想管着她了。
不过,德妃这个人极其要脸面,所以从来不会在明面上为难敏玳,生怕旁人看了笑话去,所以,这三年来也没有明目张胆的欺压她,但穿小鞋的次数可不少。
幸亏,她家四阿哥一直站在她这边。
当然了,敏玳三年前接下的那个任务,夺得四阿哥的真爱,已经在两个月之前顺利完成了。
如果再不完成,她估计要开始怀疑人生了。
那小子很早以前就喜欢她了,可喜欢和爱是两回事,朝夕相处三年,一切水到渠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