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先生到底有些手段,这么的罪证确凿,竟还能被取保候审,得以回家。
我换上最好看的连衣裙,仪态万方在沙发上等他。
这几天我有上网,林先生的名声啊……不提也罢。
他现在不是人,是禽兽。
他和林薇薇的旧事被重提,这时,社会公众才反应过来,原来当年他们和法律,都冤枉了女记者汤静,害她枉死狱中。
可现在说这些,还有什么意思?
不该发生的都已发生,不该死的人也已死去。
社会公众的谩骂一边倒,我家外墙上被喷满了油漆,尽是些污言秽语。
林先生的车,被不明人士砸了,我养了4年的英短蓝猫,被剥了皮,吊死在家门口。
半夜三更,还有些诡异的砸门声。
小孩见了林先生,也都敢竖起中指。
他现在就是条人人喊打的落水狗。
群众们在我家门口扯了横幅游行,要求将林先生就地枪毙。
公众们甚至要求检察院,提起公诉,说林先生侵犯了我,因为我是个精神病。
回家后的林先生,就狠狠抽了我一巴掌。
记忆里,我很小的时候,他就打我。
我不听话就打我,不脱衣服就打我,不满足他的要求就打我。
我趴在地上,胳膊被桌角磕到,烟灰缸毫不留情地掉下来,“当啷”砸破了我的头。
血的腥味漫在我嘴角,我又将嘴角慢慢挑起,我听见了野兽落网的哀鸣,真好听。
林先生抓起我的头发,强迫我抬头。
从前我觉着他可怕,如今只觉他可怜。
林先生狠踹了一脚我的肚子:“说!我手机是不是你动的?那些删了又被恢复的聊天记录,是不是你搞的?全世界,只有你有可能动我的手机。”
“我他妈根本就不认识什么钱筝!也从来没发过什么聊天记录!你在搞我?你为什么这么做?谁叫你这么做的?说!”
哎呀呀呀,好可怕。
我应该很害怕啊。
可这不是10年前。
不是他一扬手我就哆嗦,然后任凭他摔我到床上。
不是我一次次逃出那间红木房子又被拖回。
不是我无数次前往执法局报警,又不知道为什么被遣归。
不是那位好心的记者姐姐汤静,拼了性命,替我曝光求救,最终却落得入狱自尽的下场。
那年的林先生,誉满华夏,他站在道德的制高点上,一手遮天,将那些对我释出善意的人,全都碾杀。
而今日,站在道德制高点上的,是我。
林先生疯了地红着眼打我,逼我说出,是谁指使我的。
反正我说了他也不信,是林薇薇。
汤静姐姐死后,林薇薇一把火烧了房子,带着林澜家所有现金逃走,然后孤身一人打工、求学。
她的脸,被火舌舔舐了半边,她花重金整了容,所以才有点像佟丽娅。
她读了和林先生一样的法律专业,她想知道,人是不是精通法律之后,就可以为所欲为。
林薇薇死在14岁的那场大火里,我是苏白。
如今,苏白用尽全身力气,走到门边,用头狠狠地在墙上撞了七八下,直到血泪并下。
苏白打开门,崴倒在一片碧色草坪里。
她缓缓爬向人群聚集的方向。
那些人在游行示威,要严惩林先生。
苏白捂住嘴啕大哭,像用尽了一生的力气。
我听见有个尖利的女声,在无比愤怒地大叫:“林澜怎么可以打自己的妻子!她只是个精神病啊!她是无辜的,她什么都不知道!林澜他怎么可以这样欺负人!”
“禽·兽!禽·兽!”
“……”
这就对了。
家暴男的标签,再给他贴一个,我要他永世不得翻身。
正义的人群一哄而上,揪出林先生,拳打脚踢。
而他们,和逼死记者姐姐的是同一群人,和欺负禄娓的是同一类人。
以正义为名,为所欲为。
……
跟林先生交往后,我曾有幸再见过一次沈异,在饭局上。
那时,我们还未结婚。
林先生喜欢带我去充场面,我貌美如花。
我没看错,沈异是顶优秀的。
毕业后他入了世界500强,干得很好,成了部门经理,因一个项目,来跟林先生沟通。
期间,林先生要我给沈异敬酒,我就敬了。
沈异抬眼看我的神情很戏谑,很鄙夷。
对,我就是他认为的那种廉价势利、很拜金的女人。
当年甩掉他,跟了有钱的老男人。
因为急事,林先生中途离席,叫我招待沈异。
我将沈异送上车时,他摇下车窗看我,他说上回林律师带的女人只有16岁,看来是没怎么把你放心上嘛。
我没说话。
沈异一把揪住我的领口,强迫我弯下腰,去跟他接吻。
之后,他捏住我的下巴左右晃动,说你要不要跟我,我老婆不介意。你看,现在你那老baby也得看我脸色。你何必呢?
我没说话。
沈异上上下下将我打量了一遍,像看个玩物,然后干笑几声,开车走了。
我低头看着自己鞋尖。
我走到余沙桥上,抬眼看对岸万家灯火。
遥远的江心小渚上,几点红灯须臾明灭。
我睁着眼睛落泪。
因为林薇薇,苏白觉着,自己是全天下最糟糕的女人。
而只有回到林澜身边,她才能觉着自己不那么糟糕,才能放过自己。
就像林薇薇声嘶力竭说服自己,只是在和林澜恋爱,和世上无数个普通女孩一样,一遍又一遍。
她们一样,在大脑中圈出一隅,筑造出自己那脆弱无比的伊甸园。
在那个无限循环的伊甸园里,我曾将林薇薇杀死了千次万次,我用王水化掉了她的尸体,我叫她尸骨无存。
我曾千次万次说服自己,憎恨自己,却输给沈异一个眼神。
我站在岸边极目远眺,伸出手,惊觉这人间烟火,于我何其疏离,一切都有如梦幻泡影。
林薇薇死在14岁,而我从来没有活过。
……
这段时间,青冈执法者,对林先生进行了紧锣密鼓的审问。
可不知怎的,证据这样确凿,可就是撬不开他的嘴。
他也死活说不出,他到底将钱筝藏在了哪里,或者是已经杀了。
他当然说不出。
钱筝在白鹭市,我的另一处隐秘住宅里。
我沐浴更衣,花了一个小时,将指甲修剪得干干净净。
我换了衣衫和妆容,将自己打扮得像个男人。
我在一个月黑风高的夜里,像个想偷财物的贼,窸窸窣窣溜到了那间隐秘住宅里。
钱筝在那间红木装修的房子里吃泡面。
这么些天,她按照我的要求,足不出户,已经吃了几十桶泡面了。
钱筝一见我就蹦过来说,姐姐,我可把你给盼来了,我已经听你的吩咐做完了所有的事,你承诺给我的300万,可一分不能少啊!
我说没问题。
很遗憾,这回我的林先生没有说谎。
他的确不认识钱筝,更没干搞小女孩那样的龌龊事。
掐脖子的视频,是我和钱筝合作拍摄的。
我从一开始就跟顾思执法者坦诚了,那是个恶作剧,可没人信。
塞SD卡进招财肚子的是我,“唐兢”也是我。
钱筝手机和林先生手机里,暧昧对话互相发送的还是我,我一人分饰N角。
这有什么奇怪?我的精神分裂不是一天两天了。
接着,我不动声色给钱筝倒了一杯水,她毫无防备喝下后,就昏死过去了。
我在这间房屋里,贴满塑料纸,接着,面无表情戴上男人的黑皮手套。
我赤脚跪在女孩面前,伸手扼住她细嫩的脖颈。
然后用力。
王水我已经带来了,就在后备箱里。
注意,这次不是恶作剧了。
我不能让人找到这小蹄子,否则,她说没跟林先生发生关系怎么办?再检查出来是处怎么办?
林先生当年,就是那样诱骗林薇薇,做处膜修复手术的。
做到这份上的律师,怎么可能没有一大群医生朋友啊?
事到如今,别说是我杀了她,就算是给执法者抓住,我将一切阴谋都全盘托出,会有人相信吗?
人们只会说是林先生指使的。
看吧,他是多么的禽·兽,居然让自己得了精神病的妻子,来帮他顶罪,还编出了一系列天衣无缝的说辞,说的跟真的一样,太无耻了。
无论是案子和证据,我都已经做死了。
林澜,这次你终于完蛋了!
想想就好兴奋哪!
我都要激动的去自首了!不过似乎,没什么用吧?
哦,对了,你问我为什么要杀钱筝?
其实你问我没什么用,我只是个精神病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