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大哥,你说的什么呀,什么江湖恩怨的,我问的是丫头。不是问你江湖。”
“相濡以沫不如相望江湖。”金峰没理陈,自顾自的又来了一句。
陈没明白。向南却是听出了金峰的意思,他是不想再提以前在杭州地事情了,往事不堪回首。看来是丫头这个词刺激到了金峰,勾起了他地回忆,向南不禁懊悔刚才怎么顺口就把这个以前都不怎么叫的绰号说了出来。
金峰似乎看出了向南的心思,举起酒杯说“南哥,来,咱两再干一杯。”
“南哥,你从部队回来分到什么单位了?应该是特警吧?”金峰不太明白其中的概念,因为向南是特种兵。回来肯定是特警了。
“在市局刑警队。”
“还是副队长呢。金大哥,他可是最年轻的副科级干部啊?”还没等向南说话。陈就抢着说。其实向南已经是正科级地副队长了,不过林雨欣还没来得及告诉她而已。
“以后我和南哥说话时你别插嘴。男人的事你们女人别管。”金峰一嘴酒气地说。
“金峰,你这几年是怎么过的?”向南岔开话题,他不想过多谈及杭州警队的事情。
金峰见向南脸上现出一抹不快,敏锐的捕捉到了什么,抿了一口酒。缓缓说道“南哥,刑警队虽然是个铁饭碗,不过在那过的不顺心的话。就到兄弟这里来,虽然说比不上警察的威风,但是好歹是自家兄弟,不用受别人的眼色。凭咱兄弟的能力,还怕上不了道,刑警队副队长,咱也不稀罕。”
金峰的一番话说得也是在情在理,不过向南暂时还没有那个想法,在说杭州还有一个雨欣,自己放弃官场地一片大好前途,来到这北方小城开饭馆。雨欣会跟自己来吗?林书记会同意吗?
钱不是万能地,但没钱是万万不能的。不过现在地向南是钱也要,权也要。要想真正的出人头地,就必须要有权利。钱能通神,而权能通天。他心里还是想留在官场发展的。
向南也没有隐瞒自己的想法,对金峰说“我暂时还没有不当警察的打算,我不只要当好这个警察,以后我还要投身政界。大丈夫生不贪欢,死要留名。”
“以前是人在江湖身不由己,现在你又是人在官场,身不由己了。”金峰叹了口气说道。
向南没答话,暗暗叹道,其实你哪知道,人在官场,是命不由己。
其实,当官有什么好!在上司面前是孙子。在同级官员面前不能说实话要装面子。在下级面前要摆样子,不然据说就会“不重不威”,如果没有官架子,民众就不尊重你。当官的人几乎天天都在演戏,把自我给玩没了。这是多么悲哀呀!
即使如此,中国人想当官劲头仍然不减,一代人求官失败,下一代继续努力。多么感人的愚公移山的精神呀!当一个自己养活自己的农民、工人、教师、医生,可以实话实说,想说就说,想笑就笑,完全不必看人家脸色行事。这才真正叫“作人”,而当官只能叫“装人”。
也许自己就是典型的中国小农意识,具有愚公精神的小农,不过像自己这么幸运的小农又能有几个呢。不说别的,二十三岁,工作不到两年,就已经是正科级别,有多少人能做到。处了市委书记的女儿当对象,这又是多少人梦寐以求的事情。
“虽然在杭州遇到了一些小挫折,但是你大哥是什么人?又岂会被这些个小困难打倒。?我的骨头可没有那么脆啊。还有洋火一直在我旁边呢,那小子在我旁边,你还怕我被人欺负啊。”见金峰有点担忧的神色,向南连忙说笑着安慰他道。
听到向南说起火男,金峰的眼睛也亮了起来,喃喃道“洋火最近怎么样了?是不是还总是到处打架啊?”
“洋火后来当了杭州地下的扛坝子,现在经营一家歌厅一家娱乐城,日子过的倒是很潇洒,最近也没做什么不干净的东西。你放心,有我在,也不会让他沾那些的。”那药酒别看喝的时候没什么感觉,可是后劲却大,一坛子酒眼看就要见底了,向南已经微微有些醉了。
“对了,别总是说我和洋火,你怎么回事,这两年干啥了,看你现在也是个款爷的样子。”
“一言难尽哪。”金峰酒涌上来,一手扯开外衣扣子,尽管温度很低,但是仍然出了一身的汗。
“金大哥,来,擦擦汗。”陈不知何时拿来了一条雪白的毛巾,本想替金峰擦汗的,不过向南在旁边有些不好意思,犹豫了一下,把毛巾递给了金峰。
“酸死了,我可是吃醋了啊。就知道金哥长,金哥短的,重色轻友的家伙。”说完不觉好笑,重色轻友,这本是无数人强加在自己头上的词语,如今却被自己用在了别人身上。大有趁机发泄的意思。
“怎么?不服气啊,等金大哥用完了再给你用,不然可就是喧宾夺主。”陈说得还有理有据。
“我”向南喝的有点多了,脑袋运转没有平时快,一时想不到驳倒陈的话。遂转过头去,听金峰讲诉他的光辉事迹。
金峰可能是喝的多了,话渐渐多了起来,有种将这几年所经历的事情立马说出来的急不可耐。
原来当年金峰在经历那场剧变之后,心灰意冷,完全厌倦了那种血腥的江湖争斗,居然起了归隐田园的念头。这也许跟他的身世有关系吧,从小无父无母,在孤儿院里长大。见过人间各种的冷眼,白眼,这也促使了他的愤世嫉俗的性格和超前成熟的心态。
孤身一人来到了东北,发现这里大部分都是做家具生意的。于是找了一家家具厂打起工来,谁知道那老板是个黑心肠,见金峰右手断了两根手指,硬是只付给他别人一半的工钱。
要是换做以前的金峰,肯定立马死揍那个老板一顿。可是那时的他一心只想找个活混口饭吃,就委屈求全的答应了老板苛刻的要求。
“妈的,那个黑心肠的死胖子,以为我好欺负,天天逼我干最重的活,给最少的钱。现在想起来都气,当时不知是怎么忍住的。”说到那个老板,金峰咬牙切齿。嘴里将飞雕狸的肉咬得吱吱响,好像嚼的是那胖子的肉一样。
“后来呢,后来怎么样了?”陈忍不住的问道。
那边却传来了金峰的鼾声,原来是睡着了。
向南和陈将他扶到了房间躺下,看着陈耐心的替金峰脱去鞋袜,盖好被子,向南心里一暖,他这是替金峰高兴,遇到陈这么好的姑娘。看得出她是真心喜欢金峰的。
以前听部队里老司机说过,当一个人什么都没有时,喜欢一个人,那不一定是真正的喜欢。但是当一个人什么都有时喜欢一个人,那就是真心的喜欢了,往往后者能够执子之手,与之偕老。
要不是早知道陈家财万贯,他可能还会以为她有什么居心呢。不过现在放心了,轻轻的关上门,来到隔壁房间躺下了,至于陈究竟是自己回房睡还是直接就在金峰那,他也没工夫去想,脑袋越来越沉,就这样睡去了。
“南哥,起来了。”迷迷糊糊中感觉是金峰在叫他。
“几点了?”向南以为时间已经很晚了,一个鲤鱼打挺翻起身来,一边快速的穿衣服,一边纳闷:我可是很少起晚的啊,虽然说昨晚喝了点酒,但是那也不至于呀。
“五点。”金峰没看手表,刚起来时是四点五十,估计现在五点差不多。
“你小子耍我啊?才五点你就把我给叫起来。”望了望窗外,果然是一片漆黑。“那我还睡会吧。”暖和的被窝真是让人舍不得离开。
“南哥,今天我带你上山打猎去。”金峰神秘的说道。
“什么,打猎?真的假的?”向南一骨碌爬了起来。
“那还有假,骗谁也不能骗你吧,家伙我都准备好了。“说着从手里的黑包里掏出两支猎枪来。
向南就像见到老朋友一样。一把夺过,这是两支雷明顿12号霰弹枪。一支通体乌黑。一支除了扳机处有黑色金属卡壳之外,是原始地木头的红褐色。
“你这两把都是霰弹枪,只好打些小动物,小鸟兔子之类地,有没有实弹枪?”向南有些失望的问道。
“怎么,南哥,你还准备打大个的?这山里可就有野猪了,那玩意你要是一枪没要了它的命,它可就送你归西了。”金峰一脸严肃的说。
“你以前没打过?”向南惊讶的说。
“没敢打,那东西发起疯来可不是好玩的。”金峰脸一红道。
“合计你上山里趴扑两三天就是为了等那几只小玩意。算了。你也没有受过专业训练。能打到这些猎物不错了,别磨叽,你手上有没有实弹枪?”像他这种从特种部队出来的,以前实弹打了总有几十万发,现在让他用霰弹枪。那就好比让开过战斗机的飞行员来开火车一样无聊,既不刺激。也没有挑战力。
“有是有,不过证件还没办下来,子弹不多。”金峰小声的说。
“怎么回事?”向南问道,随即明白了。
根据中国地法律,购买猎枪和注射枪,需经县以上林业部门批准和公安机关同意,发给购买证,凭证向国家指定地单位购买。专业狩猎生产的人员和单位,可以佩带和配置猎枪。非专业狩猎人员持有猎枪的,限十八岁以上公民。每人不得超过两支。
“还不是那帮人卡的紧。说什么每人最多只能报两支枪。还不是想多拿点孝敬。”金峰不屑的说。